分享

家禽标准化小区建设与管理规范(试行)

 天下搜网络 2016-01-05
本规范所称家禽标准化小区是指养禽户或龙头企业在村外自建或联建的规模化、标准化养禽基地。
  一、总体要求
  1、统一规划。各级畜牧部门负责制订家禽标准化小区建设规划,做到适度集中,疏密有度。
  2、小区应建在地势高燥、水源充足、背风向阳和村庄的下风向,且未被污染的地方。
  3、小区应距铁路、公路、城镇、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1公里以上。
  4、小区距离其它家禽养禽场(小区)3公里以上。
  5、小区距屠宰场、畜产品加工厂、垃圾及污水处理场所、风景旅游以及水源保护区1.5公里以上。
  6、小区应做到“两分、三通、四有”。“两分”,即生产区和生活区分离,净道与污道分离;“三通”,即水通、路通、电通;“四有”,即有标准舍、有粪污处理设施、有防疫设施、有病死家禽无害化处理设施。
  7、小区规模。养鸡一般不小于5万只,不高于50万只。鹅鸭小区1万只以上。
  二、规划布局
  8、小区建设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小区以围墙或防疫沟与外界隔离,小区周围和禽舍周围要设绿化隔离带。
  9、小区整体建筑布局科学合理。分管理区、生产区、废弃物及无害化处理区三大部分。管理区和生产区应处在上风向,废弃物处理区应处于下风向。
  10、管理区包括:办公室、值班室、消毒池、消毒室。小区大门口应设置消毒池,消毒室应安装喷雾消毒设施或紫外线消毒灯。
  11、生产区包括:禽舍、料库。养鹅小区应设有青贮设施。生产区应与管理区严格隔离,在生产区入口处设人员更衣沐浴消毒室,在禽舍入口处设地面消毒池。
  12、废弃物及无害化处理区包括:病禽隔离室、病死家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堆肥场和污水处理池。与生产区间距50-100米,用围墙和绿化带隔开。
  13、兽医室设在生产区下风向。
  14、小区内净道和污道要严格分开。人员、家禽和物资运转应采取单一流向。净道主要用于家禽及产品周转、饲养员行走和运料等。污道主要用于粪便等废弃物出场。
  三、标准舍建设
  15、家禽舍建设应能防止雨雪侵入,保温隔热,能避免内表面结水,舍内墙表面应耐酸碱等消毒药液清洗、消毒,禽舍窗口处应设置金属防护网,设有通风、防寒和降温设施。禽舍长度50-100米,禽舍间平行排列,舍间距离为10-15米。禽舍朝向坐北朝南。
  (一)肉鸡舍建设
  16、鸡舍面积。鸡舍面积按存栏数除以饲养密度乘以1.3设计。平养的,0-3周龄每平方米30-25只,4-7周龄以上每平方米9-6只。
  17、鸡舍建筑。以有窗鸡舍和密闭式(遮黑)鸡舍为主,鸡舍高度不低于2.6米,跨度不少于8米,长度据每栋舍的容量而定。
  (二)蛋鸡舍建设
  18、鸡舍面积。鸡舍面积按存栏数除以饲养密度乘以1.3设计。平养的,0-6周龄育雏舍每平方米20-25只, 7-20周龄育成舍每平方米10-15只,21-淘汰产蛋舍每平方米6~8只。笼养的,0-3周龄每平方米40-50只,4-6周龄每平方米20-30只,7周龄以上每平方米10-15只。
  19、鸡舍建筑。采用有窗鸡舍或密闭式鸡舍,鸡舍内净高为2.4-2.8米,跨度不少于8米。
  (三)鹅鸭舍建设
  20、鹅鸭舍面积。鹅鸭舍建筑面积每百只30-40平方米。
  21、鹅鸭舍及附属建筑。舍内净高为2.4-2.8米,跨度不低于6米。舍外运动场每百只60-100平方米。种鹅(鸭)应按4只/平方米标准建深0.5-1米的水塘。
  22、草地建设。鹅标准化小区应按每百只1-1.5亩标准,建立人工草地。人工草地按1:0.5-1比例,种植籽粒苋(或苜蓿)和稗谷,用于青饲或青贮。 
  四、防疫技术要求
  23、防疫条件。新建家禽标准化小区,需经县以上动物防疫机构进行现场考查、环境监测,以及对技术设计和技术能力等审核,报请同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规定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后方可实施。。
  24、防疫管理。小区需配备防疫人员,并接受动物防疫部门的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取得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兽医执业资格证,接受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防疫人员可由村防疫员兼职,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小区内的免疫、消毒和无害化处理,按要求填写高致病性禽流感和新城疫免疫档案,填写无害化处理记录,报告动物疫情,协助实施产地检疫等。
  25、小区内不得从事家庭式生活活动,不得饲养其它种类动物,小区业主应认真配合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做好动物疫病的监测和控制工作。
  五、粪污处理
  26、小区应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三同时要求,建立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粪污贮存和处理符合环保要求。不得将粪污随意堆放,不得将粪便和污水混合排出小区。
  27、小区内的排水系统要实行雨水和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分离,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应采取暗沟布设。污水处理池应设防渗层。
  28、禽舍地面应作防渗处理。
  六、小区管理
  29、明确小区主体,重点支持养殖和加工龙头企业、养殖大户、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兴建小区。
  30、小区应建立生产管理、卫生防疫、兽药使用、档案管理、岗位责任、岗位培训与考核等各项管理制度。
  31、小区实行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品种、统一供料、统一防疫、统一销售、全进全出。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