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均匀在透明程度不同的介质中,能将入射光全部或部分进行传到、散射和反射。当光在两种折射率不同的介质中传到时,又会发生折射现象。这样对透明被摄体的质感表现就面临两个主要问题。一是要表现出被摄体的造型;二是要表现出不同传导率晶莹剔透的质感。也就是或清澈透明,或朦胧如纱。这就要求它们的布光基本上异于反光体和吸光体,而借助特殊技巧加以表现。 全反光型 透明的玻璃、水晶、塑料器皿都在此列。透明介质中透射光与反射光亮的比例,取决于入射光与透明体表面的角度,光的入射较越小,反射亮就越多,这是表现玻璃材质的重要因素之一。另外,由于光可在传导中透射,它的块面在不同角度的照射下,或呈完全看不见的质地,只透视出背景的色和光,或呈不同透明度的表面,在某些特殊角度的光照下,相应的块面会形成明亮的耀斑。前者是使用穿透光作为造型的主要手段,即利用光穿透透明体的不同的厚度和角度形成的亮度差,以及在边缘尤其是在棱,角的部分形成的不同明暗的线条和块面来表现造型和质感。后者主要利用光的反射率来增加透明体表面上的层次和质感。但在表现上要少儿精,多而杂会成为败笔,令人眼花缭乱。
半反光型 完全透明的介质除非在特殊的角度才能看见入射光。而在半透明介质中,入射光会有一部分在介质中扩散,而呈幽幽发光状。 这些被摄体中有磨砂玻璃器皿、半透明塑料制品等。
全反光、半反光型被摄体,若为流体、半流体,要刻画得润滑与流畅;若为固体,一定要表现出坚挺与晶莹。 (本文内容来源于网络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
来自: 昵称30042145 > 《待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