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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控枪史:一场法律之战

 changanqf 2016-01-08

原标题:美国控枪史:一场法律之战

萨拉·布雷迪和瘫痪的丈夫吉姆为控枪运动奋斗了近三十年

1993年8月3日,斯伯萨托身背女儿出席参议院听证会

杨美萍国际周刊专稿

美国社会枪击案频发,从平民到总统,再到幼儿到老人,都曾成为枪支暴力的受害者。每当有这样的血案发生,都会在美国国内掀起一场有关枪支管控的热议,但是真正要在立法发面取得进展,却没那么轻松。纵观美国历史上的控枪法案,每一部的出台都经历了重重磨难,几乎就是一部法案推动者与持枪权拥护者及拥枪游说组织的斗争史,也是双方围绕法律的战斗。因此有分析人士认为,接下来人们面临的将是一场持久而残酷的战争,而最后即使有任何新的控枪法案出台,那也很有可能是一部千疮百孔的法律。

最早的联邦枪支管理法

美国联邦政府最早制定的一部与枪支管理有关的法律是《枪支邮寄法》。

上世纪二十年代,由于美国法律允许通过邮寄,跨州买枪,因此普通公民可以随处购买到各种枪支。当时最盛行的是一种叫“汤姆枪”的全自动冲锋枪,它可以连续发射多发子弹,杀伤力极大。后来,由于枪支泛滥导致犯罪率上升,人们开始要求政府尽快制定管制措施。

在这种背景下,《枪支邮寄法》于1927年诞生了。该法至今有效,它主要禁止了通过美国邮局服务方式进行手枪和其它隐匿性枪支的邮寄。但美国公民仍可以自由地用其他交易方式在其它州购买枪支,因此有人称它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联邦枪支管理法,但它标志着联邦政府从此开始介入枪支管理问题了,具有一定的象征意义。

到了三十年代,在芝加哥等大城市,持“汤姆枪”的黑帮分子对社会治安造成了极大地威胁。 1933年,迈阿密还发生了试图刺杀罗斯福总统的事件。于是,在罗斯福政府的推动下,美国国会最终于1934年通过了《全国枪支法》。这也是美国国会通过的第一个全国枪支管理法案。据悉,当时推动这项法案的司法部长康明斯知道全面禁枪不可能实现,所以只提出对制造、销售及传输机关枪和锯短长度的霰弹猎枪等行为征税。草案中要求将持有这些枪械的人进行登记这一条没有得到支持。

1938年,国会又通过了《联邦枪支法》,授予财政部给枪支经销商、制造商和进口商颁发执照的权力,还作出了禁止销售武器给有重罪纪录的犯人和逃犯等规定,以此遏制枪支犯罪。但迫于全美步枪协会的压力,法案中原本包含的一些条款又被取消了。

最具实质性法案被迫倒退

到了上世纪60年代,美国的政治明星肯尼迪总统和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相继被枪杀,枪支管控才具备了广大的民意基础。

1963年,参议员杜德提出一项严控手枪买卖的法案,但遭到全美步枪协会的攻击,导致国会被迫将该法案搁置。

1965年,国会刚开始酝酿控制枪支的修正案,全国步枪协会得到消息后马上给70万会员写信,让他们上书国会,结果这次立法行动“胎死腹中”。

1968年,美国参众两院经过激烈讨论,终于通过了《枪支管理法》,禁止跨州购买枪支,禁止包括未成年人、吸毒者、精神病人、罪犯等8类人群购买枪支,将合法拥有枪支的年龄提高到了21岁,并进一步完善了给武器经销商颁发牌照的程序。

这部法案是当时美国最具实质性的控枪法案,也是多年来最具争议的法案之一,因此遭到了全美步枪协会的猛烈反击。第二年,该组织就游说国会,成功废止了其中一些规定。此后近20年,美国都没有通过一部全国性的枪支管制法案。

1980年,得到全美步枪协会支持的里根当选总统,枪支管控又开始放宽。 1986年,国会甚至通过了《武器拥有者保护法》,对1968年的《枪支管理法》进行了大量修改,不但放宽了对枪支销售者和购买者的限制,还要求美国酒精、烟草与火器管理局尽量不影响持枪者的正常生活,将每年对枪支的检查限定为每年一次。

《武器拥有者保护法》被认为是一部极大强化了持枪权的法律,这也被视为是美国拥枪派的巨大胜利,也是“美国枪支管制运动的一次严重倒退”。

此外,拥权游说组织一直试图限制美国酒精、烟草与火器管理局的权力。据悉,该局现在的工作人员比40年前还少,每年能够检查的枪支交易只有全国6万家武器销售商交易总量中的一小部分。此外,酒精、烟草与火器管理局局长的任命必须得到参议院的认可,司法部在过去六年中提名的局长人选没一个能在参院获得通过的,因此该局目前只有一名代理局长。

《布雷迪法案》开启背景审查

1981年,里根总统遇刺,他大难不死,逃过一劫,但他的新闻秘书吉姆·布雷迪头部中弹,导致半身瘫痪。里根后来仍然反对枪支管制,但布雷迪夫妇则坚决加入了禁枪队伍,成为了支持加强枪支管理团体游说国会的旗帜。

布雷迪的夫人萨拉并不是一开始就积极地为控枪运动奔走的。在丈夫出事四年后,萨拉有一次和5岁的儿子斯科特搭乘朋友的车,结果斯科特在车上发现了一把手枪,拿在手里玩,被萨拉一把夺了过去。这次经历让萨拉又震惊又后怕。后来,她听说全国委员会想要废除1968年颁布的《枪支管理法》,随即致电该协会说:“我会用我的一生来与你们斗争。”

在布雷迪及支持枪支管控组织的推动下,民主党人克林顿当选总统后,参众两院都被民主党控制的国会顶住了拥枪游说组织的压力,在1993年通过了以布雷迪命名的 《布雷迪法案》。该法案最重要的是,授权在联邦调查局设立全国即时犯罪背景检查系统,任何人想要购买枪支必须要等待5天,通过该系统的排查。5天内没有被打回票,武器经销商才能将枪支出售给这个人。

据联邦调查局统计,到2012年底,该机构完成的购枪者背景检查将超过1.56亿,其中有近百万购枪者没有通过排查。

但是该法案只对合法的武器经销商作出了规定,个人之间的交易是不用接受背景审查的,这成为该法案最大的漏洞。分析人士认为,全美至少有40%的枪支交易逃过了背景审查这一关。

攻击性武器禁令无奈失效

1993年7月2日,一个叫史蒂夫·斯伯萨托的美国人给时任总统比尔·克林顿写了一封亲笔信。

当天下午,一名精神病患者用半自动手枪在旧金山的一座办公楼里大开杀戒,造成8人死亡,斯伯萨托的妻子就是死者之一。而当时,他们的女儿梅根才出生十个月。

斯伯萨托在信中痛苦地问克林顿:为什么有人可以持有弹夹容量高达30发子弹的速射武器,让他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杀死这么多人?而他现在又该如何独自一人将女儿抚养大?

第二年,克林顿将斯伯萨托请到了白宫,和他一起呼吁国会通过有关攻击性武器的禁制令。斯伯萨托后来身背年幼的女儿出席了国会的听证会。

一般而言,美国的民主党是支持枪支管控的,而偏保守的共和党则反对控枪。但那一年由于部分共和党人的支持,美国参众两院通过了 《联邦攻击性武器禁售令》。次年,克林顿签署了该法案,明确禁止在民间出售19种攻击性较强的半自动枪械以及10发以上的子弹夹。

法案中对 “攻击性武器”有明确的定义,是指有可拆卸弹匣的半自动枪支,并至少有两个以下特性:有折叠式或伸缩枪托;有显著的枪握;有刺刀接口;有枪口消焰器或相似装置;有榴弹发射器;有枪管覆盖物。

但是该法案只禁止销售新生产的攻击性武器,对于已经在市面上流通的部分并没有规定,而且持有这类武器的人也可以继续保留这些枪支。而在1994年的时候,美国国内的半自动步枪已经不计其数了。

此外,武器制造商们很快就找到了法案的漏洞,他们修改了枪支的设计,规避了法案中提到的特征,依然赚得盆满钵满。时任酒精、烟草与火器管理局局长约翰·W·马高坦承,《联邦攻击性武器禁售令》的实际效果有限。

更加令人遗憾的是,法案的附加条款规定,这项法案在实施10年后,必须交由国会重新审议,否则将自动失效。 2004年,在禁令到期前的数月,支持枪支管制组织以及大批民主党政界人士都曾经游说国会重新审议该法案,但共和党本来就不支持控枪,对他们的游说无动于衷,最后导致禁令自动失效。

桑迪胡克小学所在的康涅狄克州也模仿 《联邦攻击性武器禁售令》出台过类似禁令,但也有很多漏洞。例如,该法案对 “大毒蛇”半自动步枪就没有设限。桑迪胡克小学枪击案凶手的母亲南希·兰扎就购买了这样一支枪,她还带着儿子去练习射击。

虽然这次枪击案后,借着愤怒的民意,奥巴马政府迅速摆出了积极的姿态,要在控枪领域有所建树,但全美步枪协会执行副理事长韦恩·拉皮埃尔已经明确表示,他们在控枪问题上坚决不退让。

分析人士认为,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对此次校园枪击案的愤怒将逐渐退去,届时国会决议难免受院外游说团体的影响,因此,这一次较量鹿死谁手还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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