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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南利桥至清昌大道龙江流域要开始治理了

 昵称28705639 2016-01-08

  龙江,福州东部独流入海的水系,福清市最大河流,是福清市的母亲河。龙江曾被列为全省12条污染最严重的河流之一。从2006年3月开始,福清开始对龙江流域实施修复性“大整容”,对28家重污染企业进行关闭或限期整顿,对近1600家龙江流域的禽畜养殖场进行拆除,投资3.7亿元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还建立了环境监测指挥系统中心,对全市重点企业进行排污数据实时记录。



  经过福清政府多年的大力整治并在龙江沿岸建起江滨公园、文化广场、生态文化园、融侨园、福耀园、龙江公园等近10个公园,形成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景观带,另有天宝陂公园、市民休闲公园、湿地公园等一大批沿龙江主题公园在建与规划建设,如今的龙江两岸作为城市中心区水景观已初现端倪,一条具有环保、休闲功能的滨江生态景观长廊呼之欲出。



  由于城市的发展建设进程限制,以往龙江沿岸主题公园的建设上主要体现在老城区南门桥至西区的龙江流域,君不见如今该段的龙江两岸早已是看江高楼林立,融侨园、龙江体育公园、龙江生态文化园等公园把龙江北岸串起了一条美丽的江岸线,但水南利桥及东部新城的龙江两岸建设则相对滞后。随着政府东扩南进的城市发展战略的提出,东部新城建设一下子站上了城市建设的风口。今天小编在福清国土资源局的官网上看到了利桥至清昌大道的龙江流域的征地信息,该区域龙江终于要开始整治了!



  随着龙江该段流域整治的实施与东部新城建设的步步推进,又一座公园遍地,水清柳绿的宜居新城将呼之欲出!


  附:

福清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融土征告(2015)6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龙江流域水污染整治工程(利桥至清昌大道段河道整治)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该批次共涉及1个地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龙江流域水污染整治工程(利桥至清昌大道段河道整治)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文[2015]480号)(见附件)


  三、上述征收范围的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由福清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布;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予以征收补偿,由我市住建部门组织实施,另行发布补偿方案。


  四、上述征收范围的原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土地权利证书将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上述用地范围的土地权利人,应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所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手续。


  六、被征收土地范围内不得改变地类、地貌,本公告公布后在被征地范围内抢建建筑物、抢种植物及进行突击性水面养殖的不予补偿。


  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上述征收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批准征收土地决定不服的,可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本公告实施征收土地相关内容不服的,可向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福清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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