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证据!!证据!!!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可是到打官司的时候,证据这个词出现的频率是三遍的N倍!
在诉讼中,法官首先要查明的事实。而双方对所有事实完全无争议的情况极为罕见!这也可以理解,除了虚假诉讼,如果双方真对所有事实认知和主张完全一致,自己协商就可以解决了,又何必闹到法院呢?
对事实有争议,就导致在法庭各说各话,法官该怎么认定呢?
经常有人的觉得自己说的全是事实,法官应该相信自己!可是,打官司不是演戏,您没有笼罩主角的光环,法官也没经历过你们之间的事儿,在他眼里你和对方是一样的!凭什么信你不信对方呢?
法官靠什么判断?主要就是靠证据。所以说,打官司证据为王!那么应该怎么样收集和使用证据?
杨文战律师提示:打官司需要什么样的证据?
1、 民事诉讼对证据有什么要求?
在民事诉讼中,一般要求证据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客观性。也就是说证据必须是客观真实情况的反映;
关联性。要求证据与本案有内在的联系;
合法性。非法取得的证据是无效的。比如录音证据,在与对方交涉私下录间并不违法,但如果把录音监听设备偷偷安在人家家里就违法了。
如果证据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或更多,就起不到证明作用。
2、民事诉讼中证据有哪些形式?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共有八种,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对不同证据实践中是有不同要求的,这里提示大家几个比较容易出问题的地方:
一是证人证言:一般要求证人亲自到法庭作证,仅仅是让证人写份书面文件,对方如不认可,一般不能成为有效证据;
二是网上聊天记录、邮件、网页的内容如果想成为证据:最好提前找公证处公证,仅仅是自己把网页或聊天记录打出来,真实性对方不认可的话,可能不会认定为有效证据。即使可以当庭展示确认,也可能出现因各种原因被删除或丧失的可能。所以,如果需要这种证据的话,应该及时联系公证处公证。一是确定其真实性,二是以免证据消失后无法取得。
三是在法庭上举证时,应该提前准备好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果对方对证据的真实性有异议,你有义务提供证据的原件。
3、如何收集证据?(重点!)
从时间上看,证据的收集分为两个阶段:一个是在纠纷发生前,一个是在纠纷发生后。
在纠纷发生前如果有心收集证据,比较容易取得,也往往能准确反映双方的交易内容。一旦等争议发生,你想取证对方也未必配合。
在纠纷发生前,如果保留的证据充分,很多时候是不必再费心去取什么证据了,但很多人由于缺乏经验,在纠纷发生前丧失了很多取证机会,那么在纠纷发生后就要尽量试着去取证弥补前面犯的错误了。
首先,有一个大的原则,是你需要证据,所以先不要主动激化矛盾。
即使已经发生争议,在矛盾没激化、冲突不严重的情况下,双方通常还是可以沟通的。所以如果你的证据不完善,即使你认为沟通不会最终解决问题,也要让对方觉得有可能通过沟通解决问题,不要主动激化矛盾,这样才有沟通和取证的机会。
在具体取证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从取证的角度讲,交涉时主要是固定已经发生的事实,而不是争论谁对谁错、谁该承担责任。
在事实能确定的情况下,是非对错的判断,可以交给法官。你要做的最重要的事儿是固定事实,而不是说服对方承认自己错了。
第二、要知道书面证据效力最高。
可能的话,尽量就双方能确认的事实达成书面文件,在诉讼中,书面证据的证明力是比较高的。
第三、可以通过私下录音的方式取证。
在交涉前,你并不能确定双方能形成书面证据,所以,事先准备录音取证是聪明的选择。在交涉时不通知对方私下录音是可以的,当然不能采取非法的手段,监听、强迫等方式取得录音证据是违法的。
第四、寻找知情的证人作证。
可以尽量联系知情的人提供证人证言,证人一般要求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证明力才强些,如果是一方的亲人做对该方有利的证据,很难被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