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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年底讨薪指南2016》|实务派

 morecare 2016-01-11



文| 马晶晶 北京市道成律师事务所


时值年底,讨薪的咨询又多了起来。讨薪难、无保险、无劳动合同……尤其是农民工,这些为城市发展做出贡献的人每年却都会面临这些窘境。今天,劳动派(微信号:laodongpai)结合劳动者面临的实际困难,为维权路上的劳动者支招维权,提供建议。


不少劳动者面对侵权采取了很多努力,但是不仅没有讨到薪水,反而使自身陷入违法的困境甚至招来牢狱之灾。他说,行为人想要讨要薪水,是民事法律的关系。公司或者事业单位欠薪,有欠债还钱的义务。但因讨薪采用了不正当的方式,触犯了刑事法律,是另外的一个法律关系,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我国,劳动者享有的权利主要是通过《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来明确的。总结起来,劳动者的权利总共有8项:


1平等就业的权利


2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


3依法获得报酬的权利


4休息休假的权利


5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6接受岗位培训的权利


7获得社会保险福利的权利


8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基于上述的8项权利,再给出了维权的4条建议:


(一)申请支付令

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和解协议,即用人单位开具了书面工资欠条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通过借条直接到法院申请非诉讼督促程序,也就是平时所说的支付令,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这是一种比较简单的一个方法。


(二)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如果用人单位不开具欠条或者拒不支付工资?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投诉之后劳动监察大队会到企业去联系有没有和解的意愿。如果没有和解的意愿,劳动监察部门也会出具一个处罚决定书,要求支付。


(三)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在很多情况下,就算出具了处罚决定,用人单位仍然欠薪。那么,这时候应该怎么办?这个时候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进入仲裁程序。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把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以及相关情况的材料提交给仲裁庭。仲裁庭会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裁决。


(四)到法院起诉

如果对裁决的结果不满意或者用人单位仍然不履行支付义务,可以到法院起诉。不过,提醒劳动者必须先通过劳动仲裁,才能到法院提起诉讼。不通过仲裁,直接到法院起诉是不允许的。


一些恶意欠薪者,即使起诉、判决之后仍然拒绝支付。此时,劳动者可以凭调解书、支付令、判决书等生效的法律文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之后,如果仍然没有结果,法院会曝光这些欠薪的黑名单。欠薪企业就不能再进行工商登记,也办不了房、车的登记。


更严厉的措施,是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刑法》第276条对于以转移财产逃逸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报酬,或者说有能力支付而拒绝支付的,数额较大,经过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然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关系,劳动者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主张额外的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个是有时效的,时效为一年)。在实践中,的确有很多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仍然可以通过一些证据来证明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之间确实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工作证、服装押金、工资条、银行流水记录、健康证、社保记录、工资收入证明等。


劳动者还可以以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的工资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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