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关于印发《关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落实年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TNT的图书馆 2016-01-11

中共泰州市纪委文件

 

泰纪发〔201324

 

 

 


 

关于印发《关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落实年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区)纪委、监察局,泰州医药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纪委(纪检组、纪工委)、监察室:

现将《关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落实年的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泰州市监察局

                                   201348

 

 

 

关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廉政风险

防控管理落实年的工作意见

 

按照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的部署,2011年市纪委、监察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我市在各级机关部门全面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并组织编制了《泰州市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操作规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明显成效。四届市纪委三次全会将2013年确定为泰州市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以下简称“三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落实年。为贯彻落实“三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落实年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要求,认真总结和运用实践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和经验,紧紧抓住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公共服务权力,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进一步做好清权、确权、晒权、控权工作,着力在拓展领域、完善措施、提高实效上下功夫,努力形成体制机制制度加科技并融入文化的监控模式,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的廉政风险联防联控新机制,全面提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整体水平,推动全市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发展,为加快推进泰州转型升级、融合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工作主体

工程建设领域:住建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民防局、水利局。

财税管理领域:审计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领域:监察局、商务局、海关、国检局、发改委、物价局、经信委、安监局、质监局、工商局、烟草局、盐务局、城管局、环保局、农委、粮食局、公安局、科技局、教育局、卫生局、药监局、人口计生委、文广新局。

金融管理领域:人行、银监局、人保财险、人保寿险。

社会管理领域:人社局、民政局、住房公积金中心、残联。

司法领域:司法局、法院、检察院。

三、工作目标

按照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以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部门和岗位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工作岗位为点、工作程序为线、监管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形成具有部门特点的监控模式,带动整个行业系统的全面发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从粗放型集约型、从岗位化链条化、从对人对岗对事对项、从普遍抓重点抓推进,实现廉政风险防控目标化管理、标准化操作、过程化控制、无缝化对接、精确化防控;在充分实践、狠抓落实的基础上,保证和促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运行更顺畅,制度配套更完善、执行更有力,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发挥作用更加明显。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紧紧围绕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进一步查找权力行使、制度机制、思想道德等方面的廉政风险,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科学制定防控措施,修订廉政风险防控操作规程。属于权力行使方面的,积极探索分权、控权的有效方法;属于制度机制方面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抓好落实;属于思想道德方面的,通过开展领导干部专题党课、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风险教育等形式,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6月底前,各部门将修订后的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防控操作规程在网上公开,接受群众评议监督。

(二)优化权力结构配置。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遵循内部牵制、岗位分离的原则,对班子成员之间、处室之间、岗位之间的权力进行优化配置,解决一些部门或处室权力过于集中、制衡不力等问题。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本部门本单位全面工作,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6月底前,不符合规定的部门要进行分工调整。

(三)完善权力程序制约。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和工作制度,明确需要集体研究的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具体事项范围,规范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决策权限、决策内容及决策程序。6月底前,各部门各单位修订完善的议事制度报市惩防办。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裁量标准,科学合理划分裁量阶次,优化裁量流程,公开裁量细则,进一步压缩自由裁量空间。

(四)强化权力公开运行。继续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规范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事项、载体、时限等要求。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特别是财政资金管理与使用、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项目、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标投标、价格和收费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加强机关内部信息公开,积极推动干部任用、行政支出预决算、财务报销、政府采购、工程建设、资产管理等内部事项的公开。6月底前各单位要制定内部信息公开事项目录和管理办法。

(五)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廉政风险防控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构建的全过程,及时总结本地本部门各单位的实践经验,推动相关制度的完善和创新,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形成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与制度建设的良性互动。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防止和纠正制度存在的廉政风险。在市和市(区)两级统一搭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查询系统,实现查询检索、浏览复制、法规管理等多项功能。

(六)建立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促进各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在对外履职时首先进行无利害关系说明,主动回避利益冲突。要重点围绕本部门本系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建设。要坚持把利益回避、利益公开和利益处理作为一个整体加以考虑,以利益公开为前提,以利益回避为目的,以利益处理为手段,不断完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建设。要立足于现行廉政法规的基本精神,积极借鉴先进地区和单位的经验,把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业务工作的各个方面,科学制定具有自身特色的制度措施,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体系。

(七)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编制目录,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切实解决互为前置问题,提高审批效率。积极推进市和市(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强化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管。

(八)加强科技信息防控。坚持统一规划和资源整合,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依据权力运行流程图,将业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使各类行政职权进系统、留痕迹、可追溯、能监督。加强统一电子监控系统建设,对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专项资金管理、政务服务窗口等进行实时监控、综合分析、风险防控。

(九)积极实施预警处置。通过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监督检查、干部考核、网络舆情等多种渠道,全面收集廉政风险信息,定期进行分析、研判和评估。对发现的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风险预警,综合运用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等处置措施,及早有效化解廉政风险。实施分级预警,对可能引发腐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风险提示、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处置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建立本单位、本系统的廉政风险预警处置机制。

(十)大力推进动态管理。以年度为周期或依托项目管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行政职能转变、人员变动和预防腐败新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上级机关和主管部门有关职责权限的变更、防控措施落实的效果以及反腐倡廉实际需要,及时调整、完善廉政风险内容、等级和防控措施,加强对廉政风险的动态监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三重”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三重”廉政风险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来抓,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党组)书记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做到业务工作延伸到哪里、风险防控就跟进到哪里、主体责任就落实到哪里,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加强分类指导。根据各领域、各部门、各岗位进展情况,分别提出推进、深化、完善的要求,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根据各领域、各部门、各岗位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分别明确重点监控事项、环节,增强工作的实效性;根据各领域、各部门、各岗位权力行使的不同特点,积极探索有效的监控措施,增强工作的科学性。今年在各领域确定一批示范点,及时总结和大力推广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强化督查考评。加强“三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必须一项一项地抓,一件一件地落实。要定期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推动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纠错整改和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的落实。要积极探索量化考核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法,用具体、量化的指标进行考核评估。要把检查考评结果纳入本部门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之中,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评、工作目标绩效考评等挂钩。要建立奖惩机制,对“三重”廉政风险防控成效显著的单位、个人予以表彰;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各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本行业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化权力运行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及时报市惩防办。

 

 

 

 

 

 

 

中共泰州市纪委办公室                       2013年4月8印发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