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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罪从挂”赔偿首案获受理

 小北在路上 2016-01-12
探针·求证Prove


天上午,“抢劫杀人”案蒙冤人高炎龙去到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法院,从立案庭拿到了受理案件通知书。这成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布的《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解释开始实施后,第一起因“疑罪从挂”直接申请国家赔偿的案件。


依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证据不足的公诉案件,如退回两次补充侦查之后仍不能满足有罪的证据要求,应按“疑罪从无”原则,或撤销案件、或不起诉、或宣判无罪。但在实践中,面对证据不足的“疑案”,公安司法机关往往不敢“从无”,有的还会选择“从挂”。所谓“疑罪从挂”,通俗来说是指曾被公安司法机关采取拘留或逮捕等措施,后来却一直没起诉或判决。


三门峡中院受理高炎龙申请国家赔偿的法律文书


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市个体工商户高炎龙1992年因涉嫌抢劫杀人罪在四川省成都市被原灵宝县(现灵宝市)公安局警察抓捕,审讯中遭遇毒打。高炎龙称自己被连续审讯七天七夜,其手腕和生殖器上至今仍留有火钳烫、捅的伤疤。1996年,三门峡市中级法院以犯抢劫罪判处他死缓。案件上诉后,河南省高级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1998年高炎龙被取保候审释放。此后,案件被公检法三家“遗忘”了十七年。主办其案件的警官杨健2008年却成为河南省公安系统通报表彰的“办案先进典型”。


高炎龙向三门峡市中级法院递交的《国家赔偿申请书》提出了四项请求:一是要求书面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二是要求赔偿被羁押2410天的赔偿金529525.20元;三是要求赔偿经营损失50万元;四是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100万元。其要求赔偿金额合计202.9万余元。


高炎龙和他的家


高炎龙告诉探针,他是新年后上班第一天(4日)去三门峡市中院立案庭递交赔偿申请后,上周五接到的法院工作人员电话,让他今日到法院去一趟。“今天,他们给了我受理赔偿通知。我问一位科长多长时间能有结论,他说他们只受理案件,具体由赔偿办处理这个事情。”


北京著名刑辩律师刘晓原称,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法院应在两个月内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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