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广东梅州
梅州市位于广东省东北部,地处闽、粤、赣三省交界处。辖梅江区、梅县、平远县、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代管兴宁市。 梅州地方一级的行政区划建置始于五代十国,宋开宝四年971因避宋太祖祖父赵敬之讳改敬州为梅州。熙宁六年1073废梅州复置程乡县隶属潮州。 元丰五年1082复置梅州领程乡县属广南东路。绍兴六年1136废梅州复设程乡县隶属湖州。 1279梅州升为梅州路总管府至元二十三年复隆为梅州领程乡县属江西行中书省广东道宣尉使司。 元贞元年1295梅州隶属潮州路延祜五年1318改直隶广东道宣慰司。明洪武二年1369废梅州复置程乡县属广东布政使司潮州府。清雍正十一年1733程乡升格为直隶嘉应州统领兴宁、长乐、平远、镇平4县加上本属的程乡县称“嘉应五属”直属广东省辖。 嘉庆十二年1807升嘉应州为嘉应府。嘉庆十七年复为嘉应州仍领兴宁、长乐、平远、镇平四县。宣统三年1911嘉应州复名梅州。 民国3年1914废州府制梅州改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于1949年10月设置兴梅专区1950年1月26日国务院发文成立兴梅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辖梅县、兴宁、五华、大埔、丰顺、蕉岭、平远7县。 1988年1月广东实行市管县体制梅县地区改为梅州市3月正式挂牌辖原兴梅7县及新划县级区梅江区共7县1区。 1994年6月兴宁县撤县设市县级梅州市即辖6县1区并代管兴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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