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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急救车承包给个人行不行?

 hlhw随意 2016-01-18
 
     120急救车可以快速为急症病人进行抢救,它的重要性是毋容置疑的,也因此,对于从事120急救的车辆、人员,相关部门有着严格的要求。南京市雨花台区的一个120救护站,存在着一些涉嫌违规的问题。(2016年1月18日中新网)

  南京市急救中心小行医院120承包给个人一经曝光,引发了广泛关注。据报道,南京120急救中心下的该分站的站长黄某原是从事废品回收生意,因偶然机会觉得120急救车运送长途转院的病人有很大的市场前景,因此就跟小行医院合作,做起了120急救生意。黄某称其投入了50多万,急救站的救护车是其购买的,工作人员也是其聘请的,他们是民营产业而且也通过南京市卫生局同意的,属于正规经营。

  但是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个救护站内聘请的医生都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但是医生全部来自安徽,职业资格注册地也不在江苏,更不在小行医院内,一旦发生医疗纠纷,会给患者带来很大麻烦。记者还了解到,这辆救护车的收入都是通过小行医院来实现,小行医院也从中获得利益。

      人们不禁要问,120急救车承包给个人行不行?我们都知道 “120”具有公共服务的功能。它同“110”、“119”“122”、“12315”等一样,提供的是具有救急、便民性质的公共服务。把“120”承包给私人,就改变了公共服务的性质。另外把“120”救护车承包给私人经营,承包者自然要追求经济利益,漫天要价在所难免。人们质疑120能不能承包给个人,显然不是因为站长黄某原来“破烂王”的身份,而是他怎么有资格承包120救护车营运?

      对此承包人黄某并不掩饰“我在南京二十多年了,以前搞废旧行业的,废品回收的,做这个120急救现在并不赚钱啊,亏本,我们当时是冲着那块蛋糕来的,长途转运那一块,结果上次江宁一家分站出了一个纰漏,长途基本上卡死了,不给跑长途,都是市内急救任务。”而救护人员据报道都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件齐全。但这几位医生全部来自安徽,职业资格注册地也不在江苏,更不在小行医院内,这些人连跟他们医院都没有任何手续,充其量也只能说他们是“编外”或“临时工”。试问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又有谁为此担责?!然而医院方面不以为然。

      当初南京市急救中心和卫生主管部门批准设立设立时就明确要求救护站必须由小行医院自己运营,不得对外承包。120救护车涉及到的每一项救护,基本上都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情。但是让我们惊讶的是“120”救护车个人承包,并非个别现象。能说出口的理由不过也是所谓经费紧张、人员缺乏等等托词。但是他们似乎完了关键词,那就是救护车是用来与死神抢夺时间的。因此,120承包给个人弊端显而易见,逐利的承包者会把他人的生命看得如此重要吗?

  我们知道医院早已进入市场,增加效益于医院于医生都无可厚非。但是,医院不是一般的经济实体,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对于医院,社会效益永远是第一位的,经济效益的追求,只能在此基础之上。每一位医护人员不仅要有高明的医术,更要有圣洁的心灵。这也是由医生白衣天使的职业特性所决定的。神圣崇高纯洁是医生天然的品质,于医院,生命就始终是至高无上的。任何经济效益的追求,都不应对救死扶伤有丝毫的影响和干扰。

      小行医院救护车个人承包,应该追究的深层次原因,正是物欲裹挟之下,医德的下滑、社会责任感的缺失。关于过去小行医院救护车之所以能“一路顺风”,南京市卫生部门更应该闭门思过,我们的监管到哪里去了?!应有的社会责任感到哪里去了?!所以,回头再问“120急救车承包给个人行不行?”答案一定是“不行!”(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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