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人皆通——“王”字趣释
据古文字学家们考证,“王”字的形体在甲骨文时代也曾发生过一些变化。“王”字在祖庚(商代第23代君王)以前,写作“”;从祖甲(商代第24代君王)起,人们在“”的上面加了一横而成为“”;从武乙、文丁(商代第27、28代君王)起,“王”字又恢复了“”形;到商代末期的帝乙、帝辛(商代第29、30代君王)时期,“王”字演变成了“王”,“王”字与秦篆很相似了。“王”字的形体在商代的这一变化表明:甲骨文的“王”字是一个正面端坐的人形。商代帝王祖甲是一个有作为的政治家,他认为“王”既是一国之主,地位尊崇,岂可无冕,于是在“”字上加一横线代表冠冕,而成为“”字了。从此以后君王上朝时,都戴有为自己特制的一人专有的王冠。从甲骨文的资料来看,“王”字在商代已成为国君的专称。甲骨文的“王”正是挺立于大地上的一个人形,表示出君王的唯我独尊和不可一世。
“王”字的创制充分显示了它与权力的密切关系。晚期甲骨文的“王”字常作“”和“”。金文的“王”作“”,与甲骨文形体基本相同。不少文字学家们认为古文的“王”像无柄的斧钺(斧钺是奴隶主们残害奴隶的工具)之形,下部为斧钺的刃部。所以有的学者认为“王”的本义与西方的“法西斯”的意思是一致的。这样理解“王”不无道理。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历代的最高统治者,哪一个不是靠血腥镇压人民群众而上台的,在他们上台以后,哪一个又不是靠暴力来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的。在他们眼里,斧钺就是权力的象征,没有斧钺就不能称王。这一解释似乎是合逻辑的,因此比较可信。在那个时代,谁能拥有一把有锋刃的大斧,他就可以统治他的同类,并成为他们的首领。
随着时代的发展,“王”字各部分线条化后,便成了小篆和楷书的“王”。对此,许慎作了附会之说。《说文解字·三部》中说:“王,天下所归往也。”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说:“‘古之造文者,三画而连其中谓之王。三者,天、地、人也。而参(叁)通之者,王也’。孔子曰:‘一贯三为王’。”意思是说:三横画表示天、地、人,一竖表示贯通天、地、人的君王,代表上帝统治人民。这是对帝王的美化。在孔子、董仲舒以及许慎看来,那时自称为王的人,应有三种德行,即:天、人、地。三条横线被中间的一条直线连接起来,表明这三种德行由“王”来使之统一。他们对“王”的解释,应该是对历代统治者的尽情美化。在他们看来,历代统治者均是对天、地、人之道皆通的“圣人”。这种解释正是为建立“天人感应”、“天人合一”的哲学体系服务的。
其实,许慎所训释的是“王”的引申义,即一国之主,指靠暴力统治人民的人。秦始皇以后,改“王”为皇帝,而“王”则成了封建国家的最高一级爵位。
古人在论及“王”时,莫不强调“天下所归往也”。《白虎通·号》:“王者,往也,天下所归往。”《风俗通》卷一:“王者,往也,为天下所归往也。”从上述论述中,我们可以觉察一种强烈的统一意识。在古人看来,整个天下只允许有一个王,或者说只有天下的人都拥戴的人才能称王。强调统一,当然也就反对分裂。从汉民族的文化观点来看,那些割据天下一部分或只受天下一部分人拥护的人,即使自称为王,也会被看作是犯上越礼的行为,并被认为是僭称为王。古人认为地上只应该有一个王,和天上只有一个太阳一样,是天经地义的事。这种文化思想始于上古。
至高无上——“天”字趣释
天,甲骨文写作“”,上部“”为人的头,下部是“大”,一个正面站立的人形。其字看上去特别突出了人的头部,可见“天”字的本义为“头顶”,是象形字。“天”在甲骨文中用其本义的例子较为常见,如“”(二九六七),即为“疾天”,其意思是头顶生病。《山海经·海外西经》中载:“刑天与帝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其中的“刑天”是因为他被天帝将头割下了,因而称“刑天”。(参见章炳麟《小学问答》)“天”的本义至今还可见到。现在中医学将治疗头疼的中药称为“正天丸”,其中的“天”就是“头”的意思。
《说文解字·一部》:“天,颠也,至高无上,从一大。”许慎在这里既讲了“天”的本义就是“头顶”,又指出“天”的引申义是“至高无上”。小篆的“天”是甲骨文的“天”字最上的“”线条化的结果,然而许慎认为“天”是由“一”和“大”构成的会意字,将“一”释为世间第一大之物,并把“天”分成“一”与“大”两部分,显得形象逼真,体现着宇宙永恒无穷的真理。在先民的心目中,天是人头顶上的东西,是最高的地方,没有什么比天更高的了,因而产生了天“至高无上”的观念。
在人们看来,不管人如何伟大,也要受头顶上的东西“天”的约束。由于对“天”的崇拜与恐惧,“天”在人们心目中就成了不可冒犯的“天公”、“老天爷”等。
我国历代统治者,出于政治上的需要,给天涂上了一层层神秘的色彩,用“天”来愚弄老百姓。如河南信阳出土的竹简上就有“贱人刚恃,天于刑”的话。其意思是地位卑贱的人们如果刚愎自用不听话,天就会用刑罚来惩处他们。古代帝王还自称为“天子”,以达到统治一切的目的。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天是神仙所造,并把它视为有意志的神,是万物的主宰。“天”关心民众,也最公正无私。《尚书·泰誓上》的“天佑下民”是说天保佑百姓无灾无难。《韩非子·因情》:“故明主之行制也天,其用人也鬼。”其中的“天”,指公正无私;鬼,指像天一样神妙莫测之物。如古人受了冤屈之时,常求助于天,还将清官称为“青天”等,均体现了这种思想。(作者:吴东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