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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系列解读之有机过氧化物

 百战归来 2016-01-21


有机过氧化物(organic peroxides)是指化学结构中有二价-O-O-结构的液态或固态有机物,包括有机过氧化物的混合物。有机过氧化物化学活性高,对热敏感,可发生放热自加速分解,是很重要的一类危险化学品,其一般具有以下一种或多种性质:

联合国GHS制度以及国标30000.16-2013中 根据危险程度的不同,将有机过氧化物分为7个小类,分别为A型有机过氧化物至G型有机过氧化物,危险程度由A至G逐步递减。然而,在目录(2015版)只采纳了有机过氧化物中A型至F型,共计6个小类,未采纳G型。


据合规化学网统计,在目录中除第2828项条目外,有机过氧化物(包含其配制品或混合物)共计240种,其中D型有机过氧化物占绝大多数,达到了103种。


同时,需要指出,同一物质其浓度不同或稀释剂(包括惰性固体)不同等因素可导致其分类类别也不同。以目录中第904项条目(过氧化氢叔丁基)为例,如表1所示。

那么有机过氧化物是如何进行分类的呢?其GHS标签要素有哪些?运输要求(包装、温度等)又是怎样的?带着这些问题,合规化学网带您对有机过氧化物作进一步了解。


一、有机过氧化物的分类标准


有机过氧化物的分类主要分为两个步骤,一般情况,任何有机过氧化物都应考虑分为这一大类,针对混合物则首先根据有效氧过氧化氢含量判断其是否是有机过氧化物;其次是对有机过氧化物的危害类别进行细分,确认其属于A型至G型这七个类别中哪一个,试验方法则是《TDG 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二部分所述试验系列A~H。具体分类原则可参见GB30000.16第4.2章节内容。


二、  有机过氧化物的GHS标签要素


依据联合国GHS制度及我国GB30000系列标准,有机过氧化物的GHS标签要素如表2所示。其中G型有机过氧化物虽然没有划定的危险公示要素,但需考虑属于其他危险类别的性质。


三、  有机过氧化物的运输要求


在联合国TDG规章范本中,有机过氧化物被列为5.2危害物质。考虑到其特有的危险属性,某些有机过氧化物在运输时必须控制温度,某些有机过氧化物则需要通过添加稀释剂或使用惰性固体对其进行填充从而降低其反应活性。


同时,应避免眼睛与有机过氧化物接触。有些有机过氧化物,即使短暂接触,也会对眼角膜造成严重伤害,或对皮肤具有腐蚀性。


目前,允许用容器运输的有机过氧化物都已在TDG中的有机过氧化物一览表(具体见附件中列出。每一种允许运输的物质,一览表中都划定了类属条目(UN编号3101至3120),并提供了相应的次要危险性和有关运输信息的备注。示例如表3所示。



本次解读中,主要为大家阐述了有机过氧化物相关技术内容,如您有相关咨询需求,可直接联系合规化学网。也可登录网站“合规解读”板块浏览了解SDS相关的其余法规及标准技术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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