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独占许可合同 甲方(许可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被许可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前言:鉴于甲方为本合同许可商标的所有权人;乙方认识到许可商标的价值及其有效性,希望从甲方得到专属许可;甲方愿意将该许可商标专属许可给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达成如下条款: 第1条 定义和解释 1.1除非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的含义如下: 1.1.1 “本合同”是本商标许可合同。 1.1.2“许可商标”系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的甲方注册商标,具体商标注册号及图样见附件1 1.1.3“许可区域”是中国大陆地区。 1.1.4“许可商标产品”是乙方制造或销售的使用甲方许可商标的产品或商品。 1.1.5“工作日”指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 1.1.6 本合同中,“包括”指“包括但不限于”。 1.1.7“独占使用许可”,是指甲方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商标仅许可给乙方使用,甲方不得使用也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 第2条 合同操作及有关权利义务 2.1陈述及担保 双方分别向另一方陈述并担保,于本合同签订日: 2.1.1甲方保证自己是本许可商标的所有权人;甲方有权签订本合同,可以将本合同规定的权利授予乙方。但是,甲方对被乙方制造和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不作任何担保; 2.1.2乙方为独立法人,依法成立、有效存在,乙方有权订立本合同以及履行本合同义务;乙方已授予其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的权利,从生效日起,本合同的条款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2.1.3乙方签署本合同以及履行本合同义务: 1)不会违反其营业执照、成立协议、章程或类似组织文件的任何规定; 2)不会违反任何相关法律或任何政府授权或批准; 3)不会违反乙方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其他任何合同; 4)不存在将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能力的已经发生且尚未了解的诉讼、仲裁或其他司法或行政程序。 2.2陈述及担保不实的后果 如果在本合同签订日,一方上述陈述与担保的任何一项与实际情况有实质性不符,则构成该方重大违约。 2.3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从2016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2.4商标许可使用范围 2.4.1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甲方特此授权乙方在许可区域内在其公司名称或生产的产品以及宣传销售活动中使用许可商标,该许可为独占许可。 2.4.2乙方有权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家使用本合同第一条所涉的甲方的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知识产权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名称标注、商品提供、服务提供、产品标注、侵权诉讼、再许可等。 2.4.3甲方在中国大陆地区,仅许可乙方使用或者行使有关权利,不得许可其他人使用或者行使本合同所涉的商标知识产权权利,在许可期限内甲方自己也不得使用或者行使。 2.4.4乙方确认甲方许可商标的所有权,保证尊重和维护这一所有权,在许可商标的使用中乙方保证不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利益,乙方理解并同意:除本合同规定的许可商标的使用权外,本合同未授予乙方任何别的权利、资格或利益。 2.4.5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印制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对商标标志管理的规定进行许可商标标识印制、标注和使用,不得任意改变许可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 2.5产品质量及使用监控 乙方应保证许可商标使用产品的质量,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许可商标的产品质量。乙方应在使用许可商标时加上一个说明,说明本许可商标是甲方授予的许可。 2.6财务及费用 本合同商标许可使用费用双方另行约定执行。乙方应当对使用许可商标或与之有关的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作完整而精确的记录,并加以妥善保存,其目的是用于确定使用费的支付是否按照约定执行。 2.7第三方侵权 2.7.1乙方在了解到有任何侵犯、模仿、非法使用、滥用许可商标或企图注册与许可商标相冲突的标识的情况,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将所收集到的信息在自获取之日五个工作日告知甲方。 2.7.2对第三方的侵权行为采取法律行动,由甲方授权乙方实施,乙方单独享有因第三人针对本合同许可商标的侵权的诉讼权利和赔偿收益。 第3条 合同终止 3.1本合同于合同期限届满日终止。 3.2本合同期限届满日前,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随时终止本合同。 3.3本合同期限届满日前,如果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合同: 1).如果乙方被进行清算或通过了有效的清算办法; 2).如果指定有受托人或接受人接管了乙方的资产; 3).如果乙方存在本合同义务的重大违约; 4)双方约定的其他补充情形: 3.4本合同终止后本合同授予的许可立即终止。 第4条 违约责任 4.1甲方保证本合同许可商标的合法性,否则,应向乙方支付 元人民币(小写: )的违约金。 4.2除第4.2条规定的条款外,乙方若违反其他任一条款,构成一般违约,应当按违约次数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币(小写 )/次的违约金。 第5条 其他规定 5.1合同约束力的范围 本合同对本合同双方以及一方的合法继受者和受让人有法律约束力。 5.2修改 本合同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需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后方可修改,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3不放弃权利 如果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某项权利、权力或特权,不构成该方对此项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如果该方已经行使或部分行使了某项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妨碍其在将来再次某项权利、权力或特权。 5.4附录及附件 本合同的附录以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且与本和合同的正文的条款具有同等效力。如果本合同正文的条款与附录以及附件的条款有冲突,以合同正文条款为准。 5.5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办理合同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6争议的解决 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双方同意提交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签章): 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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