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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筑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兰狐狸 2016-01-21

    福建省建筑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征求意见稿)

 

“十三五”时期,是推进我省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福建省建筑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全面审视过去五年建筑业发展历程,理清未来五年建筑业发展思路和目标,提出保障措施,推进行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现结合本省建筑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为更好推进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省住建厅另行制定发布《福建省建筑产业化“十三五”发展规划(专篇)》。

一、“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

(一)建筑业经济总量增加。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发展壮大的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3]44号),做大建筑业经济总量,我省建筑行业产值五年累计   万亿元,年均增长   %;实现增加值   亿元,占全省GDP   %。2015年完成建筑行业产值   亿元,是2010年的

   倍,实现增加值占全省GDP   %,较“十一五”末提升   个百分点。大力拓展境外市场,营业收入达到   亿美元,是2010年的   倍。

(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扶持发展企业做大做强,重点打造建筑业龙头企业,实施龙头企业实施计划,支持房建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扩大业务范围。重点骨干企业总体实力增强,涌现一批能够承担高大精尖的龙头企业,特级施工企业增至5家,较“十一五”增加2家,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   家。甲级勘察单位   家,甲级设计单位   家,资质范围涵盖建筑、市政、公路、水利、电力等10多个行业,基本具备了承接各类省重点工程、大型工程勘察设计的能力和水平。龙头企业积极延伸产业链,向投资、建材生产、工程总承包领域延伸,进一步扩大业务范围。2015年建筑业产值超10亿元的建筑企业   家,较2010年增加   家,完成产值   亿元,占全省产值  %,其中,超百亿的企业   家。全省营业额超过5亿元的设计勘察企业达到   家,营业收入超亿元的勘察设计单位达到   家。重点区域发挥主要支撑作用,福州、厦门、泉州三地完成产值占全省   %,福州产值突破两千亿、泉州突破一千亿。八个“建筑之乡”县(市)完成产值占全省   %,惠安、上杭县被中国建筑业协会授予“中国建筑之乡”称号。建筑业企业积极走出境外发展,

   家设计和施工企业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技术管理服务、工程总承包等业务方面参与国际竞争,不断取得突破。

(三)健全完善制度设计。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以及我省工程质量和队伍素质双提升行动,构建了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为基础,以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为约束,以开展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和建立建设各方主要责任主体黑名单制度为支撑的监管体系,并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60余项。推行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分部分项工程标准化施工样板引路制度,完善市政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及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推进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公开化,实施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评价、差异化监管、黑名单等制度。出台《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为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计价依据。

(三)市场秩序日益规范。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基本建立,逐步开展建筑施工企业、监理、造价、招标代理机构、工程检测、预拌混凝土企业等建设各方主体信用综合评价。建成应用以“三库五平台”为核心的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组织全省全面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和质量安全文明行为动态量化评价,将信用评价成果应用于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初步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竞争机制。引导企业规范市场行为,应对“营改增”试点对企业的影响。加强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进闽承揽工程管理,规范省外企业市场行为。开展各项质量安全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予以严肃查处,给行业起到震慑作用。

(四)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提升。房建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监管机制更加健全,制定监督工作标准,限制监督人员的监督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权力运行和监督工作行为。全省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经施工图审查发现的勘察设计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数量逐年下降,施工现场群死群伤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建筑施工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从“十二五”末的0.83下降至2015年的   。企业创建优质工程积极性增强,全省共有6项工程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533项获“闽江杯”省优质工程奖,802项获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称号。3个项目获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银质奖,42个项目获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290个项目获福建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五)人才队伍实力增强。创新建设行业人才培训考核体制机制,贯彻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加强行业培训教育信息化管理服务,实施岗位考核评价计算机考试制度,全面推行执业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行业人才综合素质。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原则,将全省建设类专业人员岗位考核发证工作,全部下放设区市、“建筑之乡”办理,方便服务企业。突出企业主体责任,开展建筑工人技术岗位企业自行培训考核发证试点,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等特种作业人员实训基地建设,促进企业建立自有施工人才队伍。“十二五”期间,1人荣获全国勘察设计大师称号,16人荣获福建省勘察设计大师称号,新增高级工程师职称   人。全省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发证累计65多万本,组织执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累计15多万人。保护传承传统建筑建造技艺,争取财政专项资金补助,培训农村建筑工匠和园林古建特色工种技术工人共计2人。全省注册建设执业师累计达42万人,比“十二五”期间执业人数增加34多万人,满足全省建设行业执业人才需求,为工程建设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撑。

存在问题:一是产业结构仍不尽合理,建筑业企业整体实力不强,施工总承包企业比重偏大,特级总承包企业依然偏少,企业过于集中在房建领域竞争,其他专业总承包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偏低,特别是轨道交通工程领域,我省企业涉足的不多,不利于企业转型升级,也不利于有效应对全国统一开放市场的建立。企业整合重组意识有待增强,经营管理水平有待提升,诚信规范发展意识有待加强。二是行业队伍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勘察设计优秀人才缺乏,设计水平总体不高。建筑业技术工人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农民工流动性强,给行业管理带来困难,给工程质量安全带来隐患。三是诚实守信的行业自律机制尚未形成,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长效机制建设的工作措施有待进一步贯彻落实。四是建筑产业现代化刚处于起步阶段,仍面临造价成本偏高、技术管理人才欠缺、标准规范和管理体系不健全、社会认知度不高等问题,试点城市工作推进缓慢,需要省市政府及各级各部门形成合力加快推进。

二、“十三五”期间建筑业发展形势判断

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新的转折时期,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态势将成为常态,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趋缓,大规模工程项目建设量也将随之持续减少。国家经济将从过去依靠规模扩张、低价劳动成本、低价土地政策、低价环保成本发展向依靠质量提高效益型转变,倒逼传统建筑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未来五年,建筑业将进入经济新常态的发展阶段,我省建筑业经济从十年来高速增长向中低速增长转变,建筑业经济趋于平稳增长,建筑业企业将进入结构调整和增长转型的阵痛期,面临着外在因素和内在因素的倒逼,需要加快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真正把“转方式、调结构、防风险、促升级”贯彻落实到行业管理中,保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行的态势下,清醒认识到建筑业经济发展困难的同时,也要洞察到国家和地方加大投资力度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为建筑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需要企业敏锐跟踪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国家积极推进基础设施领域向民营资本开发,有利于促进PPP模式发展。采用PPP模式吸引民间资本参加地上和地下资源建设停车场建设,积极打造海绵城市,大力推动地下管廊建设。同时,国家推进重点领域有效投资,进一步强化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未来三年将改造各类棚户区1800万套、农村危房1060万户;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2015年-2017年计划新开工68个项目,“十三五”将新增城市轨道交通3500公里。近年来,国家先后批准设立福州新区等国家级新区,新区建设将为建筑业企业提供发展空间。我省还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核心区,“一带一路”的国家发展战略为我省建筑业企业“走出去”拓展境外市场提供的难得机遇。

未来五年,我省建筑业机遇和危机并存,建筑业改革发展迫在眉睫,建筑业企业需要紧跟国家经济政策调整,加快调整业务范围。特别是,随着工程建设量总体减少,行业“僧多粥少”现象更为突出,建筑市场竞争加剧,同时行业诚信体系进一步健全,“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优胜劣汰机制加快形成,要求企业必须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规范企业自身行为。“十三五”期间,建安行业“营改增”试点全面开展,将倒逼建筑业企业经营管理进行深刻改革,重新架构经营管理模式,践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促进企业管理水平升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作出的新型城镇化战略部署,对建筑业在建设质量、绿色环保、资源集约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已在行业形成共识,工厂化预制、现场装配的建筑部品部件、BIM技术及互联网+技术在工程领域推广应用,势必进一步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步伐,提升建筑业发展质量。

三、“十三五”期间建筑业发展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主要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住建部建筑业改革发展方向,立足于着力服务行业发展,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提升建筑业发展质量,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创新监管思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省建筑行业产值突破1万亿元。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例保持8%以上。大力发展工程总承包企业,繁荣专业化承包企业,培育专业化劳务分包队伍。新增建筑工程特级施工总承包企业8-10家,并重点培育一批市政公用、公路、铁路、水利水电、矿山等专业工程特级施工总承包企业以及综合类设计单位,重点打造1-2家主营业务收入超500亿元的“海西建筑航母”企业,实现行业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以上的施工企业20家。

推行建筑产业现代化,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不少于20家,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30%以上,保障性安居工程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全面提升施工总承包企业和设计单位BIM技术应用能力,到2020年末,特、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建筑行业甲级勘察、设计单位掌握并实现基于BIM的可视化建筑信息模型与企业管理系统和其他信息技术的一体化集成应用。建筑市场秩序明显改善,全面形成“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竞争机制。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整体水平稳中有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工程耐久性、安全性普遍增强,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竣工工程质量安全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2020年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一批工程项目获“鲁班奖”等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和“闽江杯”省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率控制在国家、省规定范围内,坚决遏制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尤其住宅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2020年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率达到100%,工程质量投诉率逐年下降。

四、“十三五”期间建筑业改革发展保障措施

(一)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发挥勘察设计先导作用。深入推进勘察设计体制改革,完善现代企业治理模式,通过资本运作、并购重组、主辅分离、股权激励等方式,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找准不同细分设计行业定位,鼓励实力较强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向综合型工程公司转变,延伸服务产业链,中小型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向具有较强专业技术优势和特色的专业设计公司发展,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和树立10-15家勘察设计龙头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勘察设计龙头企业,探索设计企业在项目管理、投融资等设计业务上下游拓展业务。发挥设计单位技术引领作用,培训和发展一批掌握建筑产业现代化设计技术、BIM技术、绿色建筑设计技术的设计单位,提高设计单位标准化设计能力,提升设计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强企业品牌形象和营销体系建设,引导设计企业发展企业文化软实力。

优化调整施工企业结构。扶持发展实力强、信誉好的建筑施工龙头企业,鼓励有实力的施工和设计企业兼并重组,培育集投资、设计、施工、生产为一体的工程总承包企业,打造建筑航母企业。引导中小施工总承包企业向专业化企业发展,扶持竞争力强、特色明显的装饰装修、机电安装、智能化、钢结构、隧道等专业化企业,培育实体化、一体化专业劳务分包企业,促进不同类型企业差别化发展,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规范发展工程咨询服务机构,服务工程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

拓展专业化市场领域。探索践行建筑业先行先试政策,支持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培育专业总承包企业,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在城市轨道交通、公路、水利、港航以及高大精尖的房建工程领域的设计和施工领域打造福建建筑业品牌。大力发展工程总承包模式,着力解决影响工程总承包的体制机制问题,调整完善现行招投标、施工管理、现场执法检查、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管理制度,推广使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繁荣工程总承包市场。围绕新常态下固定资产投资方向,与资本市场、建筑产品开发等有机结合,形成新的业务发展模式,提升产业层次,拉长建筑产业链条。支持企业加强资本运营,推进银行资本和产业资本融合,以财团的金融资本采用BT、BOT、PPP等模式支持总承包业务,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城镇化建设和国家新区建设。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企业紧扣“一带一丝”经济圈和自贸区建设,以资本经营带动生产经营,使资本向产业链上下游转移。发挥地缘优势,推动海峡两岸建筑业合作交流,以自贸区建设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发开放为平台,深化两岸建筑业合作,积极拓展境内外市场。

(二)加强行业队伍建设

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企业提高经营和战略规划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规范市场行为,重视人才队伍培养。鼓励企业充实金融、投资、风险管控方面的人才,发展壮大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指导企业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给予相应的权限、地位和待遇。壮大执业注册人员队伍,引导企业培养和鼓励技术骨干取得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加强企业培养自有施工队伍能力建设,夯实建筑劳务队伍,提高一线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水平,全面实行建筑施工企业技术工人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支持具备条件的建筑企业对接专业院校实行订单式培养,实现“产、学、研”人才培养模式。

提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水平。完善评审标准,改进评审办法,围绕产业升级目标,坚持“双创”引领,突出能力业绩和技术创新,发挥职称评审在人才队伍建设的导向作用,提高职称评审信息化、科学化水平,积极探索开展对台湾地区居民职称评审试点。

健全人才素质提升机制。整合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加快人才实训基地建设,逐步形成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政府统筹和社会参与的培训管理体制,积极争取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贴。健全完善从业资格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平台,加强执业注册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研究制定继续教育的方向和管理办法,合理设置考试大纲和考试内容,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落实考培分离制度,发挥市场资源,建立以企业自主培训为主体,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发证的岗位培训考核体系,引导企业发挥培训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行业岗位培训体制机制。围绕我省建筑业企业技术工人培训考核和新资质就位需要,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农村建筑工匠、园林古建筑特色工种、建筑业企业新工人培训考核。

推进人才信息化管理。推进实施互联网+人才培养计划,整合从业人员信息资源,构建完整准确、高效一致的执业注册和从业人员信息数据库,满足执业注册管理、人员培训考试管理、继续教育管理、职称申报等需求;实现建设行业业务管理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交换和业务联动,提升全省建设从业人员管理与服务水平。充分利用APP和微信等平台,全面推行网络计算机考试,完善“建设从业人员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加快推进“建设行业执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推进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将建设行业执业注册人员、培训机构(面授点)等对象,纳入管理系统进行分级、分地区、分权限管理。

(三)加快技术管理创新应用

推进行业技术进步。坚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健全建筑业技术政策体系,加大“建筑业10项新技术”和BIM技术推广力度,提高工程科技含量。鼓励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加大科技投入,培育和引进高端管理人才,开展关键技术和工艺的研发,创新研发技术含量达、应用价值高的专有技术、工法和标准。落实“互联网+”在建筑业的融合发展,利用互联网思维改造升级传统建筑业,实现建筑业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管理“三化融合”,促进企业管理升级。大力推进BIM技术、智能化技术、虚拟仿真技术、信息统筹技术在建筑业的研发、应用和推广中运用。充分发挥全社会建筑施工机械装备资源,大力推进建机一体化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健全技术咨询市场,促进建筑技术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

完善计价定额体系。全面修编各专业工程消耗量定额和费用定额,适应建筑市场变化。支持建筑产业发展,完善建筑产业现代化定额、古建筑保护修复定额、绿色建筑定额,及时补充新技术新工艺定额。完善我省人材机编码标准,构建全省统一的人材机价格信息采集与发布平台,提升造价信息化水平。完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和支付办法,为提升我省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提供基础保障。

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注重在工程建设实践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强化“四节一环保”,推进绿色发展创新,倡导绿色理念,坚持绿色设计,推进绿色施工,使用绿色材料,增强绿色科技发展能力。加快推进建造方式革命,大力推行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研究符合省情的建筑结构体系、监管措施、扶持政策,激发各方主体参与积极性,以点带面,将试点成果逐步向全省推广应用。加大建筑产业现代化成果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环境。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具体保障措施详见建筑产业现代化专篇。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推进企业资质审批管理。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进审批权限下放,健全完善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审查制度,减轻企业负担;改进审批方式,推进电子化审查,加大公开公示力度。探索从主要依靠资质管理等行政手段实施市场准入,加强批后动态差异化监管,逐步转变为充分发挥社会信用、工程担保、保险等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市场优胜劣汰。

健全建筑市场保障体系。修订完善《福建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消除全省各地地方壁垒,构建统一、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环境。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规范行业各类保证金制度,健全农民工工资防欠清欠等长效机制,建立工程款结算约束机制,逐步推行预算价、中标价、结算价按规定公开制度。全面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执业注册人员进行全覆盖评价,并与业务承接、动态监管、扶优扶强挂钩,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竞争机制。健全“三库五平台”为核心的福建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动态记录工程项目各方主体市场和现场行为,有效实现建筑市场和现场的两场联动。创新完善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制度,探索“评定分离”评标办法,支持优秀诚信企业优先承接业务,坚决遏制围标串标行为。加快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促进招标投标活动公开透明。

(五)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多措并举提升工程质量。全面推行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标准化施工样板制度,实现管理行为标准化、设计要求标准化、工地建设标准化、施工工艺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施工机具设备和模板标准化,建立完善标准化管理体系和考核办法,发挥示范引路作用;完善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加强创优过程的施工现场指导,提高创优成效和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提高住宅工程整体质量水平。

深化质量安全专项治理。突出关键环节、关键部位治理,加强地铁、高边坡、市政桥梁的质量安全监控,持续开展建筑模架、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治理,推广使用安全适用的新技术、新产品,适时公布使用新型模板、整体提升脚手架等新工艺、新技术的项目和使用单位,公布淘汰和限制使用的技术和设备名录。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查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施工、不按强制性标准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违法违规行为定期督查和通报、督办制度,加大行业典型、重大案件查处和曝光力度,对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安全事故的,予以立案从严查处,坚决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人员清出建筑市场。

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积极构建质量社会共治机制,完善依法监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社会共同监督的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机制,探索实施工程质量保险制度;探索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推动建立社会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建筑安全监管的机制。建立和实施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机制,落实质量安全追溯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构建预防质量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指挥和救援体系,降低质量事故发生率;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以动态监管记分评价为主线的综合检查执法机制,完善“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和“双随机”抽查、“回头看”制度。完善诚信约束机制,落实动态监管办法、质量安全信用评价和“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责任主体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充分运用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公开监管执法信息,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同时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提高各方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守法意识。

推进监管信息化工作。完善“三网系统”,建立全省统一的“质量安全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实现省厅建筑业相关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工程质量安全政府监管和建设各方主体管理信息共享互通,建立工程项目建设应用信息化大数据;充分应用“三网系统”及其数据信息,拓展监管半径,形成施工现场和建筑市场“两场”联动,建立监控处理机制,提升监管水平。

强化监督队伍能力和作风建设。落实廉政执法承诺制度,完善监督工作标准,和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的量化考核机制,做好监督机构和人员现场考核和现场层级指导工作,提升监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以及监督队伍素质和监督执法水平;配备与监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监管执法队伍,保证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重点充实基层建筑安全监管力量。鼓励监管力量不足的地区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备能力的专业社会机构作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辅助力量,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推行规范化、标准化执法,严格按权力和责任清单实施监管执法,并做到执法“留痕”。持续强化监督人员廉洁自律、现场监督及依法依规公正评价为重点的教育培训,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切实做到严格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

(六)加强组织实施管理

推进制度措施落实。督促各地重视建筑业改革发展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扶持建筑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及时解决改革发展存在的困难问题。积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探索实践相关试点工作,研究解决试点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全省推广。加大行业宣传推动力度,形成行业舆论氛围,共同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工作。

加强行业协会作用。在政府职能转换中进一步赋予行业协会承接更多的行业管理职能,提高协会引领行业发展的效力。发挥协会自律功能,对其成员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和交易活动的规章制度,引导行业健康发展,督促会员依法从事建筑市场活动。鼓励行业协会研究制定非政府投资工程咨询服务类收费行业参考价,抵制恶意低价、不合理低价竞争行为,维护行业发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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