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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的酷吏,为何结局都很悲惨?

 育则维善余言 2016-01-22

作者杨兴培,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原题:酷吏文化和中国古代的严刑峻罚。 

 

少时正遇动乱年间,当时文化一片荒漠,既不懂历史为何物,也无多少史书可读,只是常听大人们各种戏说或者演义的套路,说到恶法酷吏,总少不了提及周兴、来俊臣、索元礼之辈,偶或也顺便提到东厂西厂、镇抚司、锦衣卫。一句说书人常用的吓人词句:说来震撼忠臣胆,话到惊破善人心,着实让吾辈小小心灵感受到恶法酷吏对人性的伤害。由于年幼稚嫩不懂人间政治,所以常常对那种恶法酷吏违背人伦常理,在众目睽睽之前肆行无忌大作伤天害理之事不能理解。及至时过境迁年事稍长,世事渐明清浊可分,其实恶法酷吏也有一个特殊的形成过程和生长背景。


在中国的历史上有一个特殊的群体,以至于千古不朽之史家司马迁在《史记》中专列“酷吏列传”以作评说。其实说到酷吏的特殊之处,在太史公笔下,风起于青萍之末时,早年的酷吏并非都是凶神恶煞,一般都曾属于忠于职守,信守法律之辈。


从司马迁初设酷吏列传来看,很多身为酷吏者,其时也无多少私心,甚至反而有着较正直的人格品质。例如西汉文、景时期的中郎将郅都,为公,遇事敢于直谏,甚至在朝廷议事之时,对于位高权重之大臣也常常不给面子;于私,为人正直忠勇有度,办事公正不发私书,问遗无所受,请寄无所听。也就是说(别人给他)送礼,他不接受,(私人的)请托他不听。执法时不避贵戚,以至于列侯宗室看见郅都皆侧目而视,号曰“苍鹰”,暗地比喻他执法异常凶猛。司马迁称赞他为人刚强正直。虽然这种性格常引人争议,但毕竟属于识大体的人。


又如汉武帝时的赵禹。赵禹曾是太尉周亚夫的属下,汉武帝刘彻看到了他文笔犀利,寓意深刻,便大为赏识,便让赵禹担任御史,后又升至太中大夫,让他同太中大夫张汤一同负责制定国家法律。为了用严密的法律条文来约束办事的官吏,他们根据汉武帝的旨意,对原有的法律条文重新进行了补充和修订。赵禹和张汤经过周密的考虑和研究,决定制定“知罪不举发”和“官吏犯罪上下连坐”等律法,专门用来限制职场官吏。消息传出,弄得满朝官吏人心惶惶,公卿们带了重礼来到赵禹家,劝说赵禹不要把律法订得如此苛刻伤害同僚。他说:“我如此绝情,就是为了自己能独立处理事情,不受他人干扰。”这可算也是铮铮铁骨,刚正不阿。


再如汉武帝时期的张汤,中国历史上有名的酷吏,用法主张严峻,常以春秋之义加以掩饰,以皇帝意旨为治狱准绳。他看出汉武帝有搞掉淮南王刘安之意,便一下子杀了上万人。张汤曾助汉武帝推行盐铁专卖、告缗算缗,打击富商,翦除豪强。颇受武帝宠信,多行丞相事,权势远在丞相之上。但张汤虽是酷吏却也能洁身自好,以至于后来受三长史暗算,被三长史伙同丞相庄青翟向汉武帝告发张汤私下收受贿赂,于是汉武帝一怒之下将张汤收监下狱。张汤一生不知错杀、乱杀了多少无辜,自知恶有恶报,感到万分恐惧,便在监牢里自杀了结人生。但在张汤死后对其进行抄家时,发现其家产不足五百金。


在司马迁笔下,早期的酷吏都有众多可圈可点之处。司马迁极力主张孔子所倡导的“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的教化精神,认为“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原也”。所以他在记载这些酷吏时,对他们的严刑峻法颇有微言。但是太史公也清楚地知道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酷吏们不过担负起汤止沸的治世责任,若非武健严酷,怎么能胜其任而顺利执法呢?以今人的眼光看,西汉初期酷吏的闪亮登场,虽然用法酷烈,滥刑无度,这固然不为后世所赞同。但他们不畏强权,对于违法乱纪之徒,特别是豪门贵族、强势人物绝不心慈手软,倒也是对当时的豪强势力是一个有力的制约。并且酷吏虽受制于君主但毕竟忠于法律,虽起源于君主抑制豪强的政治斗争需要,但酷吏们自己操守廉洁,不贪不占,严于律己,对民间的百姓大众还不产生直接的负面影响,这恐怕还是值得后人尊重的一个复杂原因。


然而随着历史的发展,在中国古代君主专制的条件下和适应中央集权政治的内倾式发展的需要,酷吏政治日益继而成为官场相互倾轧的常态现象,酷吏本身逐渐发展成为一批善于投机钻营的凶神恶煞和政治小人。在君王遭受困顿私心发作,需要酷吏出场清除障碍之时,也就是酷吏迎来卖身投靠、飞黄腾达之际。


无论是汉武帝时代的张汤受命审理大司农颜异的“腹诽案”直接将其处死,使得文、景时代宽厚之风荡然无存,西汉也由此进入了酷吏政治的恐怖时代;还是唐朝武周时期的周兴、来俊臣、索元礼之辈任意出入人罪,大兴冤狱。武则天篡唐建周后为了巩固其夺来的李唐江山,不惜放手使用酷吏政治和特务手段,酷吏政治、特务手段由此因运而生以致兴隆。例如酷吏来俊臣,不仅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通过“请君入瓮”刑讯“同伙”周兴,还专门撰写了空前绝后的《罗织经》汇集人类到彼时为止的所有一切邪恶和残忍。来俊臣在审讯前一般先请囚犯们 “参观”各种刑具,许多囚犯看后无不两腿发抖,冷汗直冒,精神崩溃,于是酷刑之下,不患无供,自认其罪,一段青史不知平添了多少冤魂。


在中国古代的专制社会,酷吏政治到了明、清时代可谓是达到登峰造极的高度,除了是黑暗官场勾心斗角的一种常态现象,而且还成为对付知识分子甚至吓唬民间大众的特务手段。明太祖朱元璋、明成祖朱棣时代公开制造冤狱,实行株连政策,例如著名的“胡蓝案”, 无论是宰相胡惟庸还是功臣蓝玉,罪名都是谋反,谋反的依据就是通过酷吏的刑讯逼供。蓝玉案,株连被杀一万五千多人,胡惟庸案,株连被杀三万多人,内中多有大量的文武官员,古代官场政治险恶到如此程度,足以让后人心惊肉跳。故而《明史·刑法志三》记载道:“刑罚有创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已。是数者,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明锦衣卫狱近之,幽系惨酷,害无甚于此者”。“及天启时,魏忠贤以秉笔领厂事,用卫使田而耕、镇抚许显纯之徒,专以酷虐钳中外,而厂卫之毒极矣”。清朝的康雍乾时代表面上谓之一代盛世,但康熙、乾隆着眼于思想统一,整肃异端,喜欢制造文字狱,借得关碍文字杀人,刀刀见血。而其中酷吏从中推波助澜,无恶不作。


然而酷吏政治终不得官心民心,对于专制帝王来说,酷吏不过是一帮鹰犬爪牙而已。然而不管酷吏务们如何嚣张残暴,他们不过是在前台表演的木偶,真正掌控他们的那根丝线还是紧紧攥在专制帝王的手中。帝王们往往利用酷吏来打击政敌和反对派,巩固了既有江山和构建新秩序。但一旦达到目的,酷吏们的历史使命也就戛然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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