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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征求意见稿暗藏玄机 促使行业新陈代谢

 图书官专家 2016-01-22

  12月28日国务院公布了网贷行业《管理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在罗列各项规定的同时,给P2P平台预留了18个月的过渡期限。笔者认为很多平台能否整改成功跟过渡期长短无关,而跟规定的内容有关。此次意见稿中暗藏了很多隐性门槛,将会帮助行业在整改期内筛选出优质平台。到管理办法真正成形的时候,行业将会变得更加纯粹与健康。

  银行存管要求高

  意见稿中规定,网贷平台应与银行进行资金存管,另外,意见稿还对存管银行的责任进行了明确,指出银行只有形式责任,不用对平台的项目及信息真实性承担实际责任。这点似乎能使各大银行放下责任包袱,可以放开双手去与平台开展存管业务。

  但笔者看来事实并非如此,虽然银行不用承担实际的审核责任,但银行还是会对自身的信誉风险有所顾虑,这使得银行在合作时依然会对平台进行较严格的审核,包括股东背景、运营状况、技术实力、注册资本、风控模式、业务规模等方面。

  另外,银行在存管费率方面比较高,这使得运营情况不佳的平台难以接受。如无意外,银行的费率必然比现时行业流行的第三方托管机构的费率要高。按行业惯例,银行的收费会有两种模式,一是分项收费,包括了手续费、服务费、接入费等。另一种是按交易额来收,一般为交易额的千分之三左右。除此之外,银行为了谨慎起见,可能还会对平台的资金实力进行考察,起码要有千万以上的闲置资金。由此可见,单是一项老生常谈的银行存管就已经阻隔了不少平台。

  禁止线下收单过滤伪P2P平台

  意见稿规定P2P不可以进行线下收单,但可以线下开发资产端。这一规定是针对当下行业内存在的伪P2P平台,或本身是P2P平台却动歪心思打擦边球的平台。目前有部分线下理财公司为自已贴上P2P的标签,打着互联网金融的名义,在线下聚集投资人资金,严重伤害了行业的声誉。据了解,当前全国的线下理财公司数量可能是互联网借贷平台数量的两倍以上,达5000多家,基数如此大的群体,尽管只有少部分掺和进网贷行业,对行业的影响之大可想而知。

  另一种情况是本身是P2P的平台却开展线下理财业务。这种是典型的政策套利行为,任何新生行业都不可避免这一现象的出现,但随着行业的发展与规范,这种现象即会随之消失。意见稿的这一规定,旨在为网贷行业划出清晰的行业边界,还行业“清白”。因此,在意见稿正式实施后,以上两种平台必然要整改或被踢除出行业队列,这对于部分不合规的平台来说无疑是一个隐性的门槛。

  另外,还需注意的一点是,在规定P2P不能线下收单的同时,意见稿还规定其可以线下开拓资产端。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与线上网贷行业相对的,是线下理财公司,那其核心点就在于你到底是线上理财,还是线下理财,所以对于资产端来源,就与此无关了。另一方面原因则是由于线下开拓资产端能更大程度上保证资产端的质量,防止次级资产的流入。

  所以从今以后,我们区别一个P2P的真伪,可以看该公司的线下网点是做借款业务还是理财业务。如果是理财业务,投资者就要谨慎了。

  备案、报送与信披使行业在阳光下运行

  意见稿中有三个方面的规定,使网贷行业必须在阳光下运行。分别是备案制度、报送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

  我们看到意见稿中虽说备案登记不构成对平台认可和评价,但这并不意味着备案制度是一句空话。因为意见稿中还显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有权对备案后的机构进行评估分类,并及时将备案信息及分类结果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其次,报送制度显示,平台要将信息披露的资料报送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并且置放于机构住所供公众查阅,除此之外,平台的经营信息和重大经营风险,也要报送行业中央数据库登记。

  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则更为详细,意见稿专门另起章节(第五章)论述了要披露的事项,包括交易金额、交易笔数、借贷余额、最大单户借款余额占比、最大10户借款余额占比、借款逾期金额、代偿金额、借贷逾期率、借贷坏账率、出借人数量、借款人数量、客户投诉情况等。另外,还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年度审计。

  上述三点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不合规平台的犯罪难度在加大。试想想,如果平台的借款标的不实,那它备案报送到监管部门就有可能被发现,如果平台经营不善,那强行要求披露的信息,包括坏账率、逾期率、待偿等则经不起推敲与细究。所以,上述三项毫无疑问都成了不合规平台的一道“坎”。

  资产端与资金端

  意见稿的规定将使原因混业经营的平台遭遇“资产荒”。意见稿除了不允许搞资金池,不允许期限错配、不允许发放贷款,而且不允许自融、不得代销产品、不得从事配资业务,不准同一项目重复融资,多场所融资。这意味着原先不专注于P2P业务的平台,由于混业经营而遗留下的资产端资源不足问题,将成为阻碍其未来发展的“鱼骨头”。尽管监管层给出了18个月的整改期,但由于基础薄弱,也难以跟那些一直专注本身业务,积极布局资产端的平台展开竞争。

  除了资产端,资金端也成了一些运营能力弱的平台的门槛。意见稿规定,平台不能再向投资人承诺保本保息,刚性兑付不再,投资人要自行承担损失。同时,还提出了合格投资人制度,指出投资人应拥有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且熟悉互联网等等。

  这意味着网贷行业未来不再是“屌丝”的世界,在短时间内,投资人的数量必然会有所下滑,行业的发展速度亦会有所下降。这对于竞争正处于白热化阶段的网贷行业来说影响颇大。如此之来,资产端和资金端同时受影响,必定会造成行业部分平台“出走”,促进行业的新陈代谢。

  行业成本将增加

  意见稿中规定了平台的利润来源,加之行业规范化发展使得运营成本上升,压缩了平台的利润空间,弱小平台将难以为继。

  意见稿中明确指出平台不得发放贷款赚利差,借款人的本金和利息应当为出借人所有,而平台应当与出借人和借款人另行约定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也就是说,平台的利润来源只能是借款管理费、VIP年费、利息管理费、充值提现费等等。

  而与此同时,平台的运营成本却在不断增加。银行存管的成本、由于禁止线下收单后推高的线上获客成本、信息报送成本、档案管理成本、年度审计成本等等。此外,意见稿还对网络信息安全作了要求,指出平台成立两年来,应建立与其规模相匹配的应用级灾备系统设施。这使得平台运营成本骤然上升,运营水平低下的平台日子将不好过。

  总之,意见稿的影响并不仅是整改,更是清理。按照惯例,征求意见稿到文件正式下发通常要3到6个月的时间,再加上18个月的过渡期,预计离细则正式实施还要两年。两年后,能适应细则生存下来的平台,必定是那些从一开始紧跟监管方向走,专注P2P业务的平台。

  以上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金评媒(http://www.)立场。

  作者:罗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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