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给教育惩罚立规矩? 据蒲公英评论网总结,近段时间,频频爆出学生犯错,教师处罚不当的新闻:成都一初中,班规规定,迟到罚5元,上课吃零食罚20元;佛山一小学学生上课不认真,说脏话,老师罚他抄写一百遍粗口;沈阳一小学老师将家庭作业与大嘴巴子“挂钩”,还骂学生“滚、弱智、她妈的、老年痴呆”…… 大伙都知道学生犯错误,难以避免,惩戒也是必要的。然而,在长期地教育实践中,我们到底该怎么样面对学生的错误,如何的惩罚才是科学合理的。在刑法上曾经有防卫与防卫过当的说法,伴随着这两个概念的清晰表达,才不至于出现一个个冤假错案,那么,在教师与学生之间,如何界定惩罚与体罚的概念,我觉得也特别有必要。 时下,上级明文规定不允许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从上面的一个个实例判断,显然这些惩罚带有不当的嫌疑,甚至可以给学生造成身体或者心理方面的伤害。按照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特征的描述,这两种体罚往往会对学生身体和人格尊严带来双重伤害,不利于师生之间正常交往,更不利于学校和谐发展,看来,杜绝体罚与变相体罚刻不容缓,需要每个置身教育的人行动起来,真正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服务。 实际上,我们教师的惩罚为啥会出现不当,甚至会带有体罚与变相体罚的色彩,说到底,依旧是我们在教育惩罚方面存在不完善性。无论是《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还是《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守则》,都没有规定具体的惩罚措施,往往谈的是不能或者禁止的问题,很少涉及违反了具体的规定该如何处罚的措施。为此,教育部还从师德入手,提出了教师的道德红线问题,但因为没有与相关法律融为一体,许多老师在实际工作中还是不能够冷静处理一幢幢事儿,出现惩罚不当也就不奇怪了。 在蒲公英评论QQ群平台上,潘璋荣先生与鞠锋先生针对师生之间的怪现象展开讨论,说到底依旧是我们的教育惩罚缺乏一定的规矩,广大教师在执行的过程中不知道什么是合理的,什么是违法的,我们的学生或者家长也没办法判断老师的行为到底是不是合适的,一旦有了风吹草动,自然会搞得满城风雨,实在有些不值得。 从教师来看,如今的学生很难管理,他们可能受社会的种种不良习气的影响,再加上几户人家一个小孩,许多老年人隔代袒护,导致许多孩子在不经意间养成了许多坏毛病,老师如果不管,就会影响学习,就会对不起自己的良心,管了,又要用一些非常的手段,否则,学生不长记性。不信,你可以到学校去调查,事实上,许多老师惩罚学生出现过当行为,一旦造成了不良影响,常常是后悔的居多,他们的初衷并不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让学生能够远离不良习惯,这样的矛盾行为时有发生,只不过没有被曝光而已。 毕竟,一个孩子养成了不良习惯,这不是一两天的事儿,是经过长期的过程才造就的,这个事实作为教育者,我们必须正视,否则,也不会为了让学生克服不良的习气,老师要费劲脑汁,想尽办法,才可能让孩子走上正轨。 走进课堂,我们常常发现一些学生,他们要么喜欢做小动作,要么喜欢卖呆,要么喜欢偷偷地吃零食,……如果老师在课堂上熟视无睹,这显然对不起自己的良知,就算脾气再好的人,也不免要吆喝几声,实在不像话,适当的惩罚也是必须的。然而,在不良习气面前,许多学生就是不长记性,老师们往往会因为这样的不良习气而大动干戈,甚至把课停下来,目的就是希望自己的课能够正常进行。 教师不是圣人,他只不过是凡人,也同样的有着喜怒哀乐,然而,学生可能是年轻气盛的缘故,尤其是到了青春期,说话做事都比较自以为是,很少顾及到别人的感受,课堂上因为一两句话或者一个不善良的举动,师生之间迸发出火花来也就不奇怪了。 在这一点上,美国的一些州把学生的惩罚交给专门的人员或者机构,我觉得还是有道理的。也就是说,惩罚一个学生,不应该在当事人与受害者之间进行,而应该按照一定的程序合理运行。惩罚最怕的不是理智,更多的是担心感情用事,然而,我们的惩罚往往是在教师无意识中产生的,常常带有盲动性,显然不利于一个教师公正、公平的对待每个孩子。 再说了,当下教育体制,基层的教师压力很大,他们整日里陀螺式的工作,再加上孩子们性格差异很大,产生急躁情绪也就难免了。我觉得如今能够拯救教师的不是别人,而恰恰是自己,每次想要跟某个小屁孩生气,不妨在肚子里数一二三,或者想明天再生气吧,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希望在惩罚学生的时候,千万不能被情绪所左右,这样,你的惩罚才不至于产生过失,然而,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如此,尤其是一些好胜心强的教师,火爆脾气一来,结果只能是学生遭殃,自己后悔了。 从学生的角度分析,老师的惩罚往往具有不可预测性,他们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因为什么事儿而导致教师生气,整日里也在盘算,如何才能做一名规规矩矩的孩子。然而,不良的习气又让自己不由自主地犯错误,当然了,师生之间更多的为作业质量、考试成绩而大伤脑筋,为此,许多孩子每每遇到周日的来临,就惴惴不安,不知道周一老师会怎么样,这样的紧张关系一旦产生了火花,自然会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事实上,最容易发生尖锐矛盾之时就是学生个子长高了的青春期时期,这时候的孩子开始重新评判老师,重新定位自己与老师的关系,然而,可能是条件愈来愈好的缘故,青春期在一定程度上是提前了。过去到了初中,学生才会走进青春期,如今在小学高年级,学生就开始明白情情爱爱,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面子了。 可以说,小学老师还没有准备好,自然会产生一些不理智的惩罚行为,看来,学生的内在生长需要规范的惩罚加以规范。 给教育惩罚立准确到位的规矩,我看从师生的实际出发,都是受益者,他们可以通过学习知道什么事儿该做,什么事儿不该做,什么事儿做了会怎么样,不至于整日里没有是非观,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 难得糊涂可以作为处事哲学来超然一切,但在日常生活中,面对繁琐的事儿,我们更需要明辨是非,否则,社会就会一片混乱,没有了正确地价值观体系,这显然不利于一个社会和谐发展。那么,作为小社会的学校,我们教育界更需要给惩罚立规矩,不仅要规定什么该干,什么不该干,更要具体说明干了什么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会得到什么样的惩罚,这完全可以与刑事法律完美结合起来,不要等到师生双方都受了伤害,再急急忙忙去讨论是非,再匆匆忙忙去给当事人定罪,这实在不是正确的处理之道,不利于从根本上解决教师体罚与变相体罚的问题。 我们知道,这其实需要我们的立法机构与教育部门一道,走进无数学校,调研无数实例,从而真正制定好一项项措施,这才是关键所在,当然了,刚开始可能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在社会各界的帮助下,一项完整的教育惩罚体系一定会诞生,规范的惩罚机构一定会组建,到时候,大家都有法可依,有罚可惩,校园也不会有那么多另类新闻,不是教师招惹了学生,就是学生伤害了老师,一旦学校走上了正轨,我们的民族才会真正意义上实现伟大复兴,谁都马虎不得?(钱永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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