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49起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 辰玮律所对其中的部分案例进行了总结,整理出9条裁判规则,供朋友们参考学习。 1、于某某诉高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裁判要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无权撤销赠与。
2、王某诉江某离婚案 【裁判要点】:配偶一方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3、博小某诉博某抚养费案 【裁判要点】:抚养费的给付是基于身为父母的法定义务,而并非基于父母双方的协议,该协议可以且只能约定抚养费的数额,且该法定义务不能因父母双方的协议而免除。因抚养费本质上是一种针对未成年人的保障,因此,抚养人不应以违约金的形式从子女的抚养费中获利。故约定迟延支付抚养费之违约金不能支持。
4、李某诉孙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裁判要点】: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时隐匿、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请求法院分割该财产的诉讼时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财产的存在及其夫妻共同共有性质起计算。
5、周某诉张某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案 【裁判要点】: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前有违反夫妻忠诚之行为的,仍可起诉要求损害赔偿。
6、李某与杨某不当得利纠纷案 【裁判要点】: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因婚外情产生的赠与行为,另一方可以不当得利为由请求返还。
7、王丽诉张伟同居析产案 【裁判要点】: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8、张某与蒋某婚姻家庭纠纷案 【裁判要点】:婚姻存续期间,无过错方发现子女非自己亲生,可在起诉离婚的同时要求过错方返还抚养费,并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9、原告吕某芳诉被告许某坤离婚案 【裁判要点】: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擅自支取数额较大银行存款,不能证明其支取款项用于合理正常开支,另一方在起诉离婚时,可要求对该款项予以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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