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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之自由心证不容易

 蜀地渔人 2016-01-26

    作者张能,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


    一、

    《西游记》中遇黄袍怪那两回半,是一个奇怪的故事。

    黄袍怪是唐僧师徒四人遇到的第一个天神(奎木狼)下凡变的妖怪。

    奎木狼回归天庭后,玉帝讯问“奎木狼,上界有无边的胜景,你不受用,却私走一方,何也?”

    奎木狼把他与宝象国公主(天庭披香殿侍香玉女下凡)的前世今生情缘说了一通,最后一句是“今被孙大圣到此成功”。

    这是一句奇怪费解的话。成功什么?

    成功了结奎木狼与披香殿侍香玉女在凡间十三年的夫妻关系,使奎木狼回归天庭?还是成功使孙悟空回归取经队伍?抑或兼而有之,他我两便,公私两利?

    星宿神可不比一些闲职,关系天上凡间的沟通,是须臾不可离的重要岗位。

    天庭查岗,点了四卯都不到,奎木狼离岗十三日,天上也许时日不算久。但折算成凡间时间,就是整整十三年,星宿有缺,到了凡间,累及太史局(钦天监)观测天象。从朝廷大政要务,到百姓婚丧嫁娶,皆受影响,岂不要焚香祝祷,上达天听?

    想想泾河龙王,只是一次给凡间少下点雨,便获死罪。这奎木狼的离岗失职,天庭后知后觉,不闻不问,岂非蹊跷?

    若奎木狼离岗下凡,是天庭安排的公差。

    何以玉帝讯问时要提一个“私走”?何以要安排一名星宿神?而不安排一名闲职?以致忙的越忙,闲的越闲。

    又为何要安排一名与仙女有私情的天神?难道是恰巧私情被发现,顺便令奎木狼戴罪立功?

    如是天庭安排,就可见“孙大圣到此成功”,西天取经复归一体同心,取经一事,道、佛两教实乃互相配合,至多同时互相制约。常所谓道、佛两教以此竞争的说法,便存漏洞。

    如奎木狼违规身兼外职,公差所使,另有其人。那么,擅离值守的奎木狼,与负有监察主体责任的人,乃至其他二十七宿星员,均系严重渎职,天庭处罚畸轻,甚而不作追究,便难以解释。

    闲话不表,转入正题。

    二、

    有一个琐碎的细节,很奇怪。

    黄袍怪的头面形象,色彩斑斓。

    十三年间,三个场合,脸色基本没变,或是青(靛)脸,或是蓝脸。青出于蓝,相差无几。

    但是, 头发、胡须的颜色,却变化甚大。

    公主托唐僧带回宝象国的家书中,描述的是青发。这是十三前公主所见。

    “乃于十三年前八月十五日良夜佳辰,蒙父王恩旨着各宫排宴,赏玩月华,共享清霄盛会。正欢娱之间,不觉一阵香风,闪出一个金睛蓝面青发魔王,将女擒住,驾祥光,直带至半野山中无人处”(第二十九回《脱难江流来国土 承恩八戒转山林》)

    十三年后,唐僧撞见那次,鬓毛是胭脂染色,髭髯(胡须)是紫色。

    “那长老举步进前,才来到塔门之前,只见一个斑竹帘儿,挂在里面。他破步入门,揭起来,往里就进,猛抬头,见那石床上,侧睡着一个妖魔。你道他怎生模样:青靛脸,白獠牙,一张大口呀呀。两边乱蓬蓬的鬓毛,却都是些胭脂染色;三四紫巍巍的髭髯,怀疑是那荔枝排芽”。(第二十八回《花果山群妖聚义 黑松林三藏逢魔》)

    与八戒、沙僧对阵那次,是红须赤发。

    “却说那八戒、沙僧在门前正等,只见妖魔来得凶险。你道他怎生打扮:青脸红须赤发飘,黄金铠甲亮光饶”。(第二十八回《花果山群妖聚义 黑松林三藏逢魔》)

    十三年间,黄袍怪的头发,有青色、红色两种颜色,胡须也有紫色、红色两种颜色,横跨冷、暖、中性三个色系。

    这是为什么?

    在紧连的两个回目中,应该不是版本误差问题。

    三、

    按文学叙述视角,公主家书是主观视角叙述,书中人物公主,叙述自己的感知印象,这个印象受其主观感知能力的限制。

    如果在影视中,便用主观视角镜头,镜头就是公主的眼睛,公主所见,就是观众所见,公主被妖魔强掳时的恐惧,身临其境,感同身受。

    从文学叙述角度看,唐僧与八戒、沙僧这两次,都用了提示语“你道他怎生模样(打扮)”。

    可以说用的是全知视角,客观全面,无孔不入,全知全能地描述发生的事情,包括黄袍怪的长相。

    但唐僧那次,从前文的叙述看,更像是一个主观视角,如果影视化,用主观视角镜头,便更能营造恐怖气氛。

    “天色晚了”,“长老独坐林中”。穿过草深路小的黑松林,落日西沉,镜头从唐僧的肩膀背后,随着唐僧踉跄的脚步,摇进妖洞,定格后,赫然出现侧睡的妖魔!

    八戒、沙僧那次,从文艺角度,则应是比较纯粹的客观视角,镜头广角俯拍,而非八戒和沙僧两个主观视角的重叠。

    但叙述前后差别如此之大,颜色横跨三个色系,所谓客观,真的那么纯粹吗?

    四、

    文学、影视中有主观、客观视角(镜头),法律中有证据的客观与主观,法律评价方法的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

    进入法律诉讼,法官应该采信谁的话?如何还原真相?

    公主的证言,缺陷是离事发时间太长,事发在十三前中秋夜,虽月光皎洁,但毕竟是晚上,视觉条件比不得白天,而且当时公主满心恐惧,感知可能大幅失真。

    优点是她与黄袍怪相处十三年,这书信中所描述的,也许不完全是从现在回忆十三年前的印象,而可能加入了其后夫妻生活的印象。但过于亲密熟悉的关系,也可能导致感知不敏锐。

    八戒、沙僧证言最大优点是两人可以互相佐证。但问题是八戒爱说谎,是个烧包筒子,此前在宝象国宫廷,八戒当着唐僧、沙僧面便大言不惭“自从东土来此,第一会降妖的是我”。

    又说钉耙乃自幼携带,而八戒前文告知悟空,此钯系太上老君所造,八戒修道升天,玉帝封神后所赐。除非八戒只算神格,不计人格。

    唐僧的证言,与公主的有两个相同的缺陷,感知时空环境在傍晚,光线影响色觉;感知印象及回忆,受到恐惧心理的影响。

    证言的优点是诚信度高,唐僧规则意识强,严格守戒,不打诳语。

    但唐僧不说谎,其实也非绝对。譬如,上面八戒谎称自己为降妖第一人,其实也可能是主观为己,客观为师,圆了唐僧之前的谎言:

    “陛下,贫僧一人,实难到此。贫僧有两个徒弟,善能逢山开路,遇水迭桥,保贫僧到此”,

    “我那大徒弟姓猪,法名悟能八戒”。

    故此,品格证据需慎重对待。即使守诚动机强烈,如出家人不打诳语的唐僧,也可能说谎。

    只是人的说谎,善恶,贤不肖,动机有所不同罢了。

    所以,在诉讼法中,品格证据不是一种独立的证据类型。

    证人以诚实作证的动机,按照自己所认为是客观真实的印象陈述,而实与客观真实相违。

    证人以伪证动机,作虚伪陈述,结果却与客观真实相符。

    二者之中,谁系伪证?是看行为的主观动机还是客观结果?便发生刑法中所谓评价标准的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之争。

    在只有证人证言的情况下,面对唐僧师徒三人与宝象国公主各说各话,证言的客观性,不是有无的区别,而是多少的差异。情境就如芥川龙之介的《在竹林中》。

    法官该如何采信证言,自由心证,获得客观真实?

    五、

    科学证据,应该是客观性最强的一类证据。

    黄袍怪的头发、胡须颜色的变化,能不能获得科学方面的解释和证据?

    注意唐僧初见黄袍怪那次,脸是青(蓝)靛色,“两边乱蓬蓬的鬓毛,却都是些胭脂染色”。

    胭脂染色,是一个重要的密码信息。

    有一种氧化还原指示剂,便叫“靛蓝胭脂红”。在氧化还原反应和PH值的作用下,可以变幻出多种颜色。在红色、蓝色、绿色、紫色之间都能转变。

    譬如,把氢氧化钠、D-葡萄糖和靛蓝胭脂红放在一瓶子里。

    摇晃瓶子,瓶子里的混合液体会变幻颜色。

    原理便是靛蓝胭脂红在摇晃时被空气中的氧气氧化,变成一种颜色,在静止时,又被葡萄糖还原,变成另一种颜色。

    (以上关于靛蓝胭脂红的科学性质,参见花落成蚀 窗敲雨《猴年春晚吉祥物出炉!等等,你腮帮子那两坨是啥?》,果壳网微信公众号,2016年1月21日)

    三个场合对黄袍怪须发的描述,便有动静两种状态。

    唐僧初见黄袍怪,黄袍怪是静卧着的。

    公主被掳在祥光之中,应是比较剧烈的动态。

    八戒沙僧与黄袍怪对阵,即使黄袍怪身体没怎么动,须发却是明确动的,“红须赤发飘”。

    因此,黄袍怪的须发上带了“靛蓝胭脂红”,随着黄袍怪动静行止,须发的颜色便发生了变化。

    但是,问题在于,这样一来,反倒说明唐僧师徒三人与公主所述的几种不同的颜色,在科学上都是客观真实。

    至于科学,本身的问题还有,科学的客观,也不是与主观泾渭分明,其实也受观察者主观的影响。哪怕这个科学观察者,除了科学追求以外,心无旁骛,别无它念。

    科学如此,司法诉讼证明,又当如何?

    六、

    吴承恩:

    黄袍怪的须发颜色,没多大丁嘎子,我没放心上,写写忘了。

    妖魔的青(蓝)色脸面,如少女的面若桃李,只是惯语通说。至于用“胭脂染色”,只是为了与后句的“荔枝排芽”凑对偶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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