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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年限

 昵称42I0Z 2016-01-27

  核心内容:很多人在购买房子的时候,会注意到有个房屋产权年限和土地使用权年限。有的人以为房子70年后就不再属于自己,或者认为房屋产权可以留给子孙后代。其实,这些都是关于房产的误区。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现在盘点关于房屋产权年限和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几大误区,让你彻底搞懂什么是房屋产权年限,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年限,这样,在购房的过程中才不会吃亏。

  误区一:房屋产权可以保值、增值?

  房屋自身的价值是随时间的推移而递减的,而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所以房地产增值指的是土地的增值。土地永远是国家的,因此增值不是个人房产的增值,而是国家拥有的土地的增值。产权人只有在短期内在适当时机将因经济发展而价格上涨的房屋出售,才能兑现增值。这种投资的风险是比较大的,也是不容易把握的。

  误区二:房屋产权可以传给子孙后代?

  事实上,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房屋所占有的土地的使用权,是国家出售给房地产开发商的。开发商建好房子后,再将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专卖给客户。国家规定土地产权绝对不出让,而土地的使用权也是有一定出让年限的,最高只有70年。房地产开发商的使用权也是有一定出让年限的,最高只有50年。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一家开发商会向客户说明他出售的只是50年的房产,50年后国家将无偿收回土地及土地上的所有建筑物。届时,如客户或开发商依然想拥有房产,则须再补交以后若干年限的土地使用费,当然那时土地已经增值了。从这一点看,产权和使用权都不是永久的。

  误区三:“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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