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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州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高山吾为峰 2016-01-28

2015年全州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湘西自治州教育局和体育局

20151216

 

根据食安委的分工,我局负责指导全州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和管理,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措施,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队伍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工作,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2015年,在州食安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食药、卫生、粮食等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下,我局突出学校食品源头安全治理,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标准建设,加大学校安全监管力度,重视食品从业人员队伍建设,确保了全年未发生学校较大以上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一、基本情况

我州现有各级各类学校1051所,其中大学3所,中等职业学校27所,中学184所,小学232所,特殊学校4所,幼儿园601所。另有教学点915个。在校学生517744人,其中大学43680人,中职24814人,中学145583人,小学203193人,在园幼儿100123人,三类残障学生351人。全州中小学校现有食堂(伙房)602个、校园商店(超市)291个。

二、措施与成效

1.加强配合,建立部门统筹联动的工作机制。今年初,我局分管领导石定初同志牵头,主动邀请食药、卫生等部门领导及责任科室负责人,在我局召开全州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共同研究确定了今年全州学校食品卫生工作重点和重大活动安排,达成了联合制定标准、联合开展明查暗访、联合开展州级培训的共识。为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奠定了基础。

2.建立标准,提升校园食堂、超市建设管理水平。参照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创建标准,结合全州学校实际,我局与州食药局共同制定了《全州校园“放心食堂”和“放心超市”创建标准》(州教通〔201533号),对全州学校食堂、超市建设管理提出了基本要求,建立起保障校园食品安全的基本规范。全州各县市加大了对2个创建标准的学习与宣传,掀起了创建达标的热潮。11月下旬,我局与州食药局共抽调24名干部,分成8个级,对所有申报学校进行了逐一现场检查,共认定55所学校食堂、37所学校超市达到合格标准,予以全州通报表彰,并颁授牌匾。并将州幼儿园、永顺县溪州中学等优秀学校呈报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

3.统一招标,加强食品源头安全治理。针对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中存在着散、乱、差,且不利于监管的安全隐患,我局依据国家营养办、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在财政、食药、粮食等部门的支持下,依托州政府采购中心,率先开展了“全州学校食堂大宗物资生产供应企业服务资格采购招标”(首批开展“米、菜籽油”2个品类)。经严格评审,省内外共23家企业取得服务资格。自9月1日起,全州各县市、各中小学校通过公开招标、竞争谈判等方式,食堂所用米油全部实现了由取得资格的企业集中供应、统一配送,为全面管控学校食品源头风险迈出了坚实的第1步。我局还与食药、粮食等部门共同举办了所有生产、供应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培训班,加强了各企业依法经营、安全生产的意识。在食安委的重视下,12月上旬,还对州内的中标生产供应企业开展了首次安全检查。

4.明查暗访,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在州委、州政法委的重视下,专门抽调了食药、卫生、公安等部门同志在我局集中办公,全面开展了包括食品安全在内的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州委常委、州政法委书记欧阳旭同志、副州长艾可知同志曾亲自带队下县进校督查。同时,我局会同州食药局、卫生局,于每学期开学初,抽调相关人员,以暗访为主,深入8县市和州直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全年共对122所学校(园)开展了暗访督查,并对查出问题的学校下发了整改通知。通过2年来的坚持,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已经成为新的常态化工作。

5.加强学习,层层开展食品安全培训。一是认真组织参加全省教育系统《食品安全法》培训班;二是与州卫生局、食药局在州民族中学共同组织了全州学校食品安全与卫生工作负责人培训班,共300多人参加;三是各县市也相继开展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培训班,我局干部还亲自到县授课。全州教育战线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存在问题

(一)素质不高,责任意识不强。一是人员配备不到位。绝大多数县市城区学校均未按规定比例要求配足食堂从业人员。二是部分学校学习培训流于形式。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常识知晓率不高;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已经实施,可已废止多年的《食品卫生法》在基层资料中却屡见不鲜,制度规程没有及时更新。

(二)投入不够,基础设施有待加强。一是场所建设亟待加强。多数城区学校没有足够的学生就餐场所;个别学校食堂功能分区不清晰,特别是加工操作间设置不合理,存在员工操作、食品流转程序混乱现象,极个别学校食堂设施十分简陋,缺乏分区设置与管理的基本条件;部分学校超市没有独立的库房。二是必要设施设备急需完善。不少学校备餐间还没有安装紫外线消毒设施,没有全面安装防蝇纱网和防鼠钢丝网;个别县市的学校食堂操作间普遍还没有安装电子监控设备。三是食堂安全设施要及时更新维护。不少学校食堂操作间的天花板有脱落现象,个别学校排烟换气设备锈蚀严重。

(三)管理不严,管理水平有待提升。一是县市统筹指导力度有待加强。检查发现,原州级培训统一要求的8种表册没有得到真正落实,个别县市的学校使用的食堂管理表册样式五花八门。二是食堂管理仍欠规范。少数学校餐饮具消毒不到位,食品留样不规范,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个别学校食品加工器具、用具和容器保管使用没有明显标识区分;食品添加剂的采购、保管、使用等未严格执行国家规定;部分农村学校的学生餐具由学生自主保管,未经消毒,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三是部分学校食品及其他物资采购验收把关不严。供货方证照资料不齐,特别是缺少《动物防疫合格证》、《肉质品检验合格证》、《食品检验报告书》等。部分校园超市无商品批次检测报告。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积极推广经验,以点带面,发挥引领作用,力争2017年内实现“放心食堂”、“放心超市”全覆盖。

二是加大督查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逐步形成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常态化。全州在确保每年开展2次明查暗访的基础上,各县市还要坚持开展每学期1次的学校食品安全与食堂管理暗访检查,做到全年食品安全检查所有学校全覆盖。

三是严格食堂建设规划预审制。食堂建设对食品加工操作能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有着重要而直接的影响。今后学校食堂建设或改造前,食堂的设计布局应事先征询、认真听取县市学校后勤管理部门和食药部门的专业意见。

四是积极探索食品管理新方式。各县市教育部门和食药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作为,敢于作为,结合县市实际,勤于思考,不断探索食品安全管理新办法,力争在统一学生餐具消毒、城区学校引入不带资餐饮服务企业托管等领域取得新突破,推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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