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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遷“成一家之言”新解

 东夷人士99999 2016-01-29

司馬遷“成一家之言”新解

陳蘇鎮


司馬遷在《報任安書》中說他作《史記》的主旨是:“網羅天下放失舊聞,考之行事,稽其成敗興壞之理,凡百三十篇,亦欲以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1]《史記》在後人眼中是一部史書,司馬遷之“家”自然就是史家了。西漢劉向、揚雄“皆稱遷有良史之才,服其善序事理,辨而不華,質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虛美,不隱惡,故謂之實錄[2]。南朝裴駰贊同此說,認為《史記》一書“雖時有紕繆,實勒成一家,總其大較,信命世之宏才也”。唐張守節釋“勒成一家”曰:“編勒成一家之書矣。”[3]唐劉知幾《史通》正史篇以《史記》為首,又有“《史記》家”,以司馬遷為創始者。可見,後世學者皆以司馬遷所言“一家”為史家。近代治史學史的學者更認為司馬遷“成一家之言”主要表現為創立紀傳體,史學稱“家”亦始於司馬遷[4]




司馬遷和《史記》在史學領域的貢獻是不容質疑的,但司馬遷所謂“成一家之言”的本意似不在史學方面。細讀《報任安書》之文,“網羅天下放失舊聞,考之行事,稽其成敗興壞之理”,是《史記》全書即“百三十篇”的主要內容,“亦欲以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則是基於前者的又一項任務。對這一點,司馬遷在《太史公自序》中有較詳細的表述:


網羅天下放失舊聞,王跡所興,原始察終,見盛觀衰,論考之行事,略觀三代,錄秦漢,上記軒轅,下至於茲,著十二本紀。既科條之矣,並時異世,年差不明,作十表。禮樂損益,律曆改易,兵權,山川,鬼神,天人之際,承敝通變,作八書。二十八宿環北辰,三十輻共一轂,運行無窮,輔拂股肱之臣配焉,忠信行道,以奉主上,作三十世家。扶義倜儻,不令己失時,立功名於天下,作七十列傳。凡百三十篇,五十二萬六千五百字,為《太史公書》。序略,以拾遺補藝,成一家之言,厥協六經異傳,整齊百家雜語。藏之名山,副在京師,俟後世聖人君子。第七十。[5]


前引《報任安書》之文顯然是對這段文字的簡化。前者之“網羅天下放失舊聞”至“凡百三十篇”,大致對應後者之“網羅天下放失舊聞”至“為《太史公書》”,前者之“亦欲以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大致對應後者之“序略”至“整齊百家雜語”。如此看來,“成一家之言”是司馬遷為“序略”安排的任務。“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在《自序》中作“禮樂損益,律曆改易,兵權,山川,鬼神,天人之際,承敝通變,作八書”,是司馬遷賦予“八書”的任務。




對照八書,“禮樂損益”顯然是《禮書》和《樂書》的內容,“律曆改易”顯然是《曆書》的內容。“兵權,山川,鬼神”一句,司馬貞《索隱》曰:“兵權,即《律書》也。遷沒之後,亡,褚少孫以《律書》補之。今《律書》亦略言兵也。山川,即《河渠書》也,鬼神,《封禪書》也”。同樣,“天人之際”和“承敝通變”也不是泛泛之言,而是各有所指。正如王先謙所說:“‘天人之際’謂《天官書》,‘承敝通變’謂《平准書》也。”[6]


《天官書》的內容主要是占星術。司馬遷認為日月五星等天體的運行與禍福吉凶、治亂興衰等人事高度相關,“未有不先形見而應隨之者也”。他還總結說:“夫天運,三十歲一小變,百年中變,五百載大變,三大變一紀,三紀而大備,此其大數也。為國者必貴三五,上下各千歲,然後天人之際續備。”統治者明此“天人之際”則是為了指導現實政治,“日變修德,月變省刑,星變結和”[7]。這套說辭顯然與《春秋》公羊家的災異學說有關,但基本思路更接近民間流行的方術。


《平准書》主要講漢初以來農商本末之事。大意是說,漢初經濟凋敝,故重農抑商,輕徭薄賦,經六七十年休養生息,積累了大量財富,故武帝時“民則人給家足,都鄙廩庾皆滿,而府庫餘貨財”。富足的生活使得“人人自愛而重犯法,先行義而後絀恥辱焉”。然而“物盛而衰,固其變也”,負面現象很快出現。“當此之時,網疏而民富,役財驕溢,或至並兼豪黨之徒,以武斷於鄉曲。宗室有土公卿大夫以下,爭於奢侈,室廬輿服僭於上,無限度”。其後,武帝開邊改制,大事更張,耗盡了漢初積累的財富,使“縣官大空”。為了支持對外戰爭,武帝又對商賈下手,白金、皮幣、鹽鐵、算緡、均輸、平准等相繼出臺,又賣官鬻爵,加之嚴刑峻法,長吏慘急,致使風俗日壞,“百姓抏弊以巧法”。武帝雖“招尊方正賢良文學之士,或至公卿大夫,公孫弘以漢相,布被,食不重味,為天下先,然無益於俗,稍騖於功利矣”。


《平准書》後半部內容,以卜式和桑弘羊的對立為中心線索,描述了武帝一朝的基本政策。桑弘羊“言利事析秋毫”,積極推進武帝開邊改制的事業,卜式則是位“樸忠”的“長者”,反對鹽鐵、算緡等制度。最終,武帝“不悅卜式”而重用桑弘羊。司馬遷的立場顯然在卜式一邊,故於《平准書》結尾處寫道:“是歲小旱,上令官求雨。卜式言曰:‘縣官當食租衣稅而已,今弘羊令吏坐市列肆,販物求利。亨弘羊,天乃雨!’”卜式說出了司馬遷的觀點。最後司馬遷總結說:


《書》道唐虞之際,《詩》述殷周之世,安寧則長庠序,先本絀末,以禮義防于利;事變多故而亦反是。是以物盛則衰,時極而轉,一質一文,終始之變也。《禹貢》九州,各因其土地所宜,人民所多少而納職焉。湯武承敝易變,使民不倦,各兢兢所以為治,而稍陵遲衰微。[8]


司馬遷認為商湯和周武王都曾“承敝易變,使民不倦”,而其後世皆“陵遲衰微”。漢朝也經歷了類似的過程。《史記》卷八《高祖本紀》太史公曰:


夏之政忠,忠之敝,小人以野,故殷人承之以敬。敬之敝,小人以鬼,故周人承之以文。文之敝,小人以僿,故救僿莫若以忠。三王之道若循環,終而復始。周秦之間,可謂文敝矣。秦政不改,反酷刑法,豈不繆乎!故漢興,承敝易變,使人不倦,得天統矣。


以《平准書》的內容為背景,所謂“漢興,承敝易變,使人不倦”,應理解為僅指漢初而言,武帝時期的政策則是“物盛則衰”、“陵遲衰微”的表現。


漢魏人盛傳司馬遷曾批評武帝。如東漢衛宏說:“司馬遷作《景帝本紀》,極言其短及武帝過,武帝怒而削去之。”[9]東漢明帝說司馬遷“至以身陷刑之故,反微文刺譏,貶損當世,非誼士也”。漢末王允也有“昔武帝不殺司馬遷,使作謗書,流於後世”之語[10]。曹魏明帝說:“司馬遷以受刑之故,因懷隱切,著《史記》非貶孝武,令人切齒。”王肅則述其事曰:“漢武帝聞其述《史記》,取孝景及己本紀覽之,於是大怒,削而投之,於今此兩紀有錄無書。”[11]由於景、武二紀原文早已不存,司馬遷在其中是如何批評武帝的,今已不得而知。《太史公自序》“孝景本紀”條曰“諸侯驕恣,吳首為亂,京師行誅,七國伏辜,天下翕然,大安殷富”;“今上本紀”條曰“漢興五世,隆在建元,外攘夷狄,內修法度,封禪,改正朔,易服色”[12];都未見批評之語。司馬遷未必會因受刑而“非貶”武帝,但他對武帝的政策有所不滿也是事實。《平准書》的上述內容為我們認識這一問題提供了重要線索。




司馬遷用來“成一家之言”的序略,系指《自序》後半部的內容,即《史記》百三十篇的內容提要。這些提要集中表達了司馬遷對歷史人物的是非褒貶。如《五帝本紀》條稱讚五帝“厥美帝功,萬世載之”;《夏本紀》條稱讚“維禹之功……德流苗裔”,又批評“夏桀淫驕,乃放鳴條”;《始皇本紀》條稱讚始皇“並兼六國,銷鋒鑄鐻,維偃幹革,尊號稱帝”,又批評他“矜武任力,二世受運,子嬰降虜”;《高祖本紀》條稱讚劉邦“子羽暴虐,漢行功德……天下惟寧,改制易俗”。《孝文本紀》條稱讚文帝“蠲除肉刑,開通關梁,廣恩博施”。《世家》部分則每每言及“嘉”其某事,明確表達褒揚之意。


班固批評司馬遷“是非頗繆於聖人,論大道則先黃老而後六經,序遊俠則退處士而進奸雄,述貨殖則崇勢利而羞賤貧”[13]。此說是否確切,暫且不論。司馬遷的思想以儒家為主,應是不可否認的[14]。司馬遷明言,他“成一家之言”的方法是“拾遺補藝”,目的則是“厥協六經異傳,整齊百家雜語”。對“拾遺補藝”的“藝”,《集解》引李奇曰:“六藝也。”《索隱》曰:“謂補六藝之闕也。”觀下文所言“六經”云云,這種解釋是符合司馬遷原意的。祝總斌先生指出:“證以司馬遷慣用‘六藝’指‘六經’,李奇之說極是。”[15]毫無疑問,司馬遷所謂“一家之言”與儒術高度相關。其實,司馬遷在《自序》中已經闡明了這一點。


太史公曰:“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歲而有孔子。孔子卒後至於今五百歲,有能紹明世,正《易傳》,繼《春秋》,本《詩》《書》《禮》《樂》之際?’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讓焉。”


《索隱》曰:“太史公,司馬遷也。先人,司馬談也。”[16]司馬談在這裡提到的《易》《春秋》《詩》《書》《禮》《樂》,正是司馬遷所謂“六藝”。司馬談所謂“明世”當然是指漢朝。這表明,司馬遷的“拾遺補藝”就是通過“紹明世”來“正《易傳》,繼《春秋》,本《詩》《書》《禮》《樂》之際”。而“紹明世”和“繼《春秋》”又更為重要,故司馬遷在上引文後接著寫道:


 上大夫壼遂曰:“昔孔子何為而作《春秋》哉?”太史公曰:“余聞董生曰:‘周道衰廢,孔子為魯司寇,諸侯害之,大夫壅之。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為天下儀表,貶天子,退諸侯,討大夫,以達王事而已矣。’子曰:‘我欲載之空言,不如見之於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紀,別嫌疑,明是非,定猶豫,善善惡惡,賢賢賤不肖,存亡國,繼絕世,補敝起廢,王道之大者也……撥亂世反之正,莫近於《春秋》。《春秋》文成數萬,其指數千,萬物之散聚皆在《春秋》……故有國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前有讒而弗見,後有賊而不知。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守經事而不知其宜,遭變事而不知其權。為人君父而不通於《春秋》之義者,必蒙首惡之名。為人臣子而不通於《春秋》之義者,必陷篡弑之誅,死罪之名。其實皆以為善,為之而不知其義,被之空言而不敢辭。故《春秋》者,禮義之大宗也。夫禮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後。法之所為用者易見,禮之所為禁者難知。”


其中“撥亂世反之正,莫近於《春秋》”是《春秋公羊傳》語,“董生”則是《公羊》大師董仲舒。可見,司馬遷深受當時盛行的《春秋》公羊學影響,他對歷史人物進行褒貶的依據,便是《公羊》家所闡釋的用以“別嫌疑,明是非”的“《春秋》之義”。





根據漢代《公羊》家的解釋,《春秋》是孔子為漢制法之作,其主要內容是為漢朝制定的撥亂反正之法。那麼,司馬遷“繼《春秋》”又是什麼目的呢?壼遂恰好提出了這個問題。他說:“孔子之時,上無明君,下不得任用,故作《春秋》,垂空文以斷禮義,當一王之法。今夫子上遇明天子,下得守職,萬事既具,鹹各序其宜。夫子所論,欲以何明?”司馬遷答道:


唯唯,否否,不然。余聞之先人曰:“伏羲至純厚,作《易》《八卦》。堯舜之盛,《尚書》載之,禮樂作焉。湯武之隆,詩人歌之。《春秋》采善貶惡,推三代之德,褒周室,非獨刺譏而已也。”漢興以來,至明天子,獲符瑞,封禪,改正朔,易服色,受命於穆清,澤流罔極,海外殊俗,重譯款塞,請來獻見者,不可勝道。臣下百官力誦聖德,猶不能宣盡其意。且士賢能而不用,有國者之恥;主上明聖而德不布聞,有司之過也。且余嘗掌其官,廢明聖盛德不載,滅功臣世家賢大夫之業不述,墮先人所言,罪莫大焉。余所謂述故事,整齊其世傳,非所謂作也,而君比之於《春秋》,謬矣。


我們不知道壼遂是真的提出過上述問題,還是司馬遷借壼遂之口給自己提出這個問題,可以肯定的是司馬遷希望闡明這一問題。但這個問題十分敏感,直接表達自己的觀點顯然很危險。我們不知道司馬遷作《史記》是否處處“實錄”,也不知道武帝“削”《史記》是否及於《自序》,但上引文字中對武帝的評價似乎言不由衷,未體現出“不虛美,不隱惡”的原則。以司馬遷在《平准書》中表達的觀點為基礎,我們可對司馬遷的這段話做進一步解讀。


首先,“先人曰”提到的《易》、《書》、《禮》、《樂》、《詩》、《春秋》,即所謂“六藝”,都是和某家王朝對應的,是該王朝留給後世的精神遺產。司馬遷所謂“拾遺補藝”是想在“六藝”之外再增一藝,即用《史記》對應漢家王朝。需要指出的是,這種想法並不是司馬遷獨有的。當時的人們都將漢朝看作五帝三王之後的一家王朝。如竇太后欲以景帝之弟梁王為嗣,群臣曰:“殷道親親者立弟,周道尊尊者立子”,“方今漢家法周”,故“不得立弟,當立子”[17]。武帝封禪、改正朔時說:“漢亦一家之事,典法不傳,謂子孫何?”[18]司馬相如臨死留遺書,勸武帝舉行封禪大典,“而後因雜縉紳先生之略術,使獲曜日月之末光絕炎,以展采錯事,猶兼正列其義,祓飾厥文,作《春秋》一藝,將襲舊六為七,攄之無窮”。文穎注曰:“使諸儒記功著業,得觀日月末光殊絕之明,以展其官職,設錯其事業也”。又曰:“六經加一為七也”。孟康注曰:“猶作《春秋》者,正天時,列人事也。言諸儒既得展事業,因兼正天時,列人事,敘述大義為一經也。”[19]司馬相如不僅認為漢朝是繼五帝三王之後的一家,還認為漢朝應繼“六經”之後再“作《春秋》一藝”,使六經增為七經,而這部漢家《春秋》應是“正天時,列人事,敘述大義”之作。這同司馬遷所謂“拾遺補藝”如出一轍,正可用作司馬遷之說的注腳。


其次,司馬遷強調《春秋》既“采善”,也“貶惡”,“非獨刺譏而已”。言下之意,《史記》亦非僅“力誦聖德”,述“功臣世家賢大夫之業”,同時也有所“刺譏”,只是後者不便明言。事實上,司馬遷反對以桑弘羊為代表的“興利之臣”的主張,對武帝的許多政策持批評態度,而這正是當時深受《公羊》學影響的多數儒生的共同立場。董仲舒反對國家“與民爭利”,明確提出“鹽鐵皆歸於民”。在稍晚的鹽鐵會議中,賢良文學與桑弘羊等人的爭論,更對武帝一朝以對外戰爭為中心的內外政策提出激烈批評。儒生階層的這種看法,絕非武帝死後才形成的,只是武帝死後才能公開表達出來。司馬遷在《平准書》中表達的觀點與之類似,只是迫於政治壓力,採取了比較隱晦的表達方式。


第三,司馬遷強調他作《史記》只是“述故事”,與孔子“作《春秋》”不同。這不是自謙。孔子在漢武帝時已經被塑造成聖人了,司馬遷不會自比孔子。但《史記》又確有比附《春秋》之處。例如孔子曾說“我欲載之空言,不如見之於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司馬遷作《史記》也是“網羅天下放失舊聞,考之行事,稽其成敗興壞之理”。又如:孔子作《春秋》至“獲麟”絕筆,而《太史公自序》說《史記》亦“止於麟止”。《集解》引張晏曰:“武帝獲麟,遷以為述事之端,上記黃帝,下至麟止,猶《春秋》止於獲麟也。”再如:《春秋公羊傳》末尾曰:“君子……制《春秋》之義,以俟後聖。”[20]董仲舒也說:“仲尼之作《春秋》也……以待後聖。”[21]而《太史公自序》末尾也說要將《史記》“藏之名山,副在京師,俟後世聖人君子。”[22]不過,孔子的《春秋》之道是用來糾正周道之弊的。董仲舒所說,“周道衰廢”,孔子作《春秋》“以達王事”,就是這個意思。[23]司馬遷說得更明白:“桀、紂失其道而湯、武作,周失其道而《春秋》作。”[24]這是漢代普遍流行的說法,劉向《說苑》:“夏道不亡,商德不作。商德不亡,周德不作。周德不亡,《春秋》不作。《春秋》作,而後君子知周道亡也。”[25]王充《論衡》:“孔子作《春秋》,周民弊也……周道不弊,則民不文薄;民不文薄,《春秋》不作。”[26]然而司馬遷作《史記》卻不是因為漢道已亡,也不是要為下一代王朝制法,他通過“述故事”或“紹明世”而論證和揭示的還是孔子的“《春秋》之義”。因而他所期待的“後世聖人君子”絕不是下一代“新王”,而是武帝以後的漢家君臣。他希望日後的漢朝統治者能接受儒生們的主張,糾正武帝的錯誤,使漢家政治真正走上孔子指引的道路。


綜上所述,司馬遷所謂“一家之言”,本意應指以“《春秋》之義”為核心的漢家之言,亦即由孔子制定、經公羊家闡釋、又經《史記》進一步論述的漢家治國理民之道。這樣理解司馬遷的抱負,更符合他的性格、學識和時代。不過,也正因如此,司馬遷的“一家之言”在理論上新意不多,既不如董仲舒的學說系統深刻,也不如鹽鐵會議上賢良文學們的論述明確清晰。因而司馬遷自己極為看重的《史記》的這一價值,沒有得到後世學人的重視,相反,作為揭示上述思想之手段的史實敘述,卻得到後人的高度讚揚。失之東隅,得之桑榆。司馬遷意外地成了中國歷史上最偉大的史學家。





[1]《漢書》卷六二《司馬遷傳》,中華書局,1962年,第2735頁。

[2]《漢書》卷六二《司馬遷傳》,第2738頁。

[3]《史記·集解序》,中華書局,1959年,第13頁。

[4] 參白壽彝:《說“成一家之言”》,見氏著《中國史學史論集》,中華書局,1999年,第99頁。

[5]《史記》卷一三○《太史公自序》,第3319頁。

[6]《漢書補注》卷六二《司馬遷傳》,中華書局,1983年,第1236頁。

[7]《史記》卷二七《天官書》,第134913441351頁。

[8]《史記》卷三○《平准書》,第1442頁。

[9]《史記》卷一三○《太史公自序》《集解》引衛宏《漢書舊儀注》,第3321頁。

[10]《後漢書》卷六○下《蔡邕傳》,第2006頁。

[11]《三國志》卷一三《王朗傳附子肅傳》,第418頁。

[12]《史記》卷一三○《太史公自序》,第3303頁。

[13]《漢書》卷六二《司馬遷傳》,第2737頁。

[14] 參閱王鳴盛:《十七史商榷》卷六“司馬氏父子異尚”條,上海書店出版社,2005年,第42頁。

[15] 參閱祝總斌:《有關〈史記〉崇儒的幾個問題》,見氏著:《材不材齋文集》上編《中國古代史研究》,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年,第37頁。

[16]《史記》卷一三○《太史公自序》,第3296頁。

[17]《史記》卷五八《梁孝王世家》,第2091頁。

[18]《史記》卷二三《禮書》,第1161頁。

[19]《漢書》卷五七下《司馬相如傳》,第2605-2606頁。

[20]《十三經注疏》,中華書局,1980年,第2354頁。

[21] 蘇輿:《春秋繁露義證》,第158頁。

[22]《史記》卷一三○《太史公自序》,第3320頁。

[23]《史記》卷一三○《太史公自序》,第3297頁。

[24]《史記》卷一三○《太史公自序》,第3310頁。

[25] 向宗魯:《說苑校證》,第31頁。

[26] 黃暉:《論衡校釋》,第117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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