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人戴天履地,气血精神莫不禀承天命。圣人作《易》,以泄造化之妙。故人于日用事物,进退行藏,行天地之正,合天地之宜。一念才萌,神明斯应。今人以非义不轨,而思趋吉避凶,欲求卦之灵验,未之有也。《易》不可以占险,其是之谓乎!凡有所占,当必诚必敬。斋心盥沐,焚香祈祷,则能感格神明,洞垂元鉴。苟或不然,难望响应。卜以决疑,既卜之后,若可若否,悉凭卦象,毋率己意。欲其吉而必使之吉,虑其凶而必使凶,再覆再占,以渎先圣,不惟怠忽神明,抑且反无张主。《易》曰: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
凡自占或与人占,事在六亲之中,当以用爻推看。或有事出异常,难以生克剖断者,须将世应日辰为主。或旺生扶合,或衰克刑冲,定其吉凶悔吝。元元妙妙,惟.在人之变通。
卜筮固当郑重其事,预发虔诚,专心致志。倘事在急迫,又何暇论其时日哉?古有子不问卜之说,亦不足泥。曾于子日占验诸事,详见《黄金策注》中。
是书删削繁芜,增刊秘本,始著入门之节要,次列元奥之篇章,末附吉凶之星曜。
条贯有伦,灿然不紊,同志之士一览自知,无烦絮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