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街
龙井市,满语里意义为两山夹一江(海兰江)。龙井原名六道沟,是满族的发祥地和龙兴之地。清初将兴京、伊通以南,图们江以北地区列为禁山围场。1881年(光绪七年)废除对图们江以北地区的封禁令,设南岗招垦分局,施行移民兴边政策,公开招募朝鲜移民。19世纪末,朝鲜移民张仁硕、朴仁彦在今龙井市龙井街与六道河路交叉路口西北方向30米处发现了一眼古井,井水清凉甘甜,移民们便在井边立了“桔槔”,即“龙吊桶”。后来六道沟人把本村取名为“龙井村”。
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在局子街(今延吉市)设置延吉厅,隶属珲春副都统。1909年(宣统元年)将延吉厅改为延吉府,隶属吉林省东南路分巡兵备道。1913年,延吉府改称为延吉县,归吉林省延吉道尹公属管辖。1932年伪满洲国成立后,延吉县归吉林省延边督察专员公署办事处管辖。1934年12月属伪间岛省。












(日伪时期的龙井市街,最后三张图来自龙井政府网站-图说龙井。)
1945年11月20日,成立延边地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龙井为公署驻地;延吉县隶属于延边地区。1946年1月,延吉县隶属于吉辽省吉东分省。1946年7月属吉东专区。1947年2月15日属延边专区,9月25日属吉东专区。1948年3月,吉林省政府由延吉街迁至吉林市,将吉东专区改为延边专区。1952年9月属延边朝鲜族自治区,1955年12月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1983年3月24日,因延吉县与延吉市同名,经国务院批准,延吉县更名为龙井县,县人民政府驻六道沟,即龙井镇。1988年6月14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政函[1988]111号文件通知:民政部1988年5月25日(民[1988]行批5号)文件批复,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龙井县,设立龙井市(县级),以原龙井县行政区域为龙井市的行政区域。新设立的龙井市仍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管辖。
注:本文介绍摘自行政区划网-龙井市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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