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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急救的基本原则

 lw罗曼 2016-01-31

 

 


在经过评估、对伤病员危重病情判断并发出紧急呼救后,专业人员的到达总需要若干分钟、十多分钟甚至更长时间。此间,“第一目击者”必须不失时机地、尽可能地进行现场救护

现场救护目的是挽救生命,减轻伤残。在生命得以挽救、伤情得以防止进一步恶化这一最重要、最基本的前提下,同时还要注意减少伤残的发生,尽量减轻病痛,对神志清醒者要注意做好心理护理,为日后伤病员身心全面康复打下良好基础。


第一目击者

“第一目击者”(First responder)是指在现场为突发伤害、危重伤病员提供紧急救护的人。包括现场伤病员身边的人(亲属、同事、EMS救援人员、警察、消防员、保安人员、公共场合服务人员等),平时参加救护培训并获得培训相关的证书,在事发现场利用所学的救护知识、技能求助伤病员。


现场救护原则

无论是在家庭、会场或在马路等户外,还是在情况复杂、危险的突发事件现场,发现危重伤病员后,“第一目击者”对伤病员的救护原则都必须十分清楚。

首先保持镇定,沉着大胆,细心负责,理智科学地判断

评伏现场,确保自身与伤病员的安全

分清轻重缓急,先救命,后治伤,果断实施救护措施

可能的情况下,尽量采取减轻伤病员的痛苦待措施

充分利用可支配的人力、物力协助救护


简单点说就是:

1.先抢后救:使处于危险境地的伤病员尽快脱离险地,移至安全地带后再救治。

2.先重后轻:对大出血、呼吸异常、脉搏细弱或心跳停止、神志不清的伤病员,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挽救生命。昏迷伤病员应注意维持呼吸道通畅。伤口处理一般应先止血,后包扎,再固定,并尽快妥善地转送医院。

3.先救后送:现场所有的伤病员需经过急救处理后,方可转送至医院。


来源:红十字救护师资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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