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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湿发热衣

 圆角望 2016-02-01

马家辉(香港)·狂城乱马

酷寒里,最普及的御寒男装是什么?

并非老气横秋的棉袄(除非你是卢海鹏),不是南方男子承托不起的绒大衣(除非你是王敏德),更非妖里妖气的男装皮草( 除非你是Wyman),而是一件薄薄的某日本牌子的保暖衣。早已卖断市了,据说平靓正,有背心有外套,穿上它,比穿了两件棉袄还暖还温,更重要的是轻盈贴身,不似一般的运动背心和风褛稍嫌累赘。

台湾称这款衣服为“吸湿发热衣”,有点太空漫游feel,听名字已像看见无垠宇宙里有个人在飘呀飘,头戴硬邦邦的圆形头盔,双肩扛着喷射器,全身被一袭纯白的罩衣包裹着,冰冷死寂的星际,唯剩他孤绝一人。这是实实在在的人间保护,在孤绝里,仍有牵肠挂肚的暖意。

因为平靓正,几乎人身一件了。走在路上碰见生张熟魏,稍为留意,皆可发现或里或外穿的“吸湿发热衣”,近乎制服,是不约而同的选择。有朋友说连睡觉亦把它穿在身上,不再担心半夜踢开被子而着凉;我笑道,它果然是你的“第二层皮肤”。

其实我亦买了一件,感谢它陪伴我度过寒冬。但若说谢意,终究浓不过悬挂在衣柜里十多年的那件深咖啡色呢绒大衣,它是我刚到美国读书时买的“宝贝”,大概三四百美金,那时候于我是吃力的支出,但在百货公司内看见,回家左思右想了三天,再去看和试穿,又回家再想再思,终于咬牙将之刷卡买下,整整分期还了九个月。

买的那天仍记得是大雪纷飞,在芝加哥的Sears Tower里的百货公司,刚到美国两个月,被雪吓怕了,急需添衣保暖,但更认真的理由是看了太多好莱坞电影,总觉走在如此高楼矗立的城里,男人嘛,没有一件呢绒大衣总说不过去。把衣服买回,穿上,日夜走在校园里,刻意在怀里抱着几本书,右手夹着一支点燃却不抽的香烟,再把一条长长的毛围巾从左肩披搭到右肩,走路时低头,做沉思状,在自己的幻想里,罗兰·巴特来了,萨特来了,加缪来了,傅柯来了,古典优雅的校园是我的宁静的哲学宇宙;无须“吸湿”,更不必“发热”,只要有一件厚重的呢绒大衣,已足让我在想象里有了亢奋,心底燃起火种,百寒不侵。

呢绒大衣陪我度过七八年的异域寒冬,是年年冬天的镇关大将。其后返港,气候温暖,派不上用场了,却挂在衣柜里不忍心丢也舍不得捐。执着于俗物,亦是固守着记忆——直到老后去后,始由他人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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