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礼国(R.Alcock) 文 | [日]村上卫 译 | 王诗伦 摘自《海洋史上的近代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1月。 转自“鸣沙”公众号(微信ID:mingsha1840),本文已获授权。 鸦片战争后,沿海地区海盗兴起。 对于这一时期的海盗问题,清廷中央并未提出像鸦片贸易对策或鸦片战争时针对整个沿海地区的那种明确的应对措施。同时,各省除由水师进行扫荡和招抚外,还采取了一些与以往相同的措施,如仿效保甲制将船舶10艘编为1甲,并由澳保人作保,或是组成团练、乡勇。但这两种方法皆与鸦片贸易对策和鸦片战争时的汉奸对策相同,其效果甚为可疑。那么,当时的水师是否具有扫荡海盗的能力呢? 英国海军改变原来的不介入政策的契机是海盗对进行贸易特别是鸦片贸易的外国船发动袭击,特别是针对鸦片贸易交易现场。1848年英国海军部体认到中国沿海海盗的猖獗而改变政策,鼓励领事和清朝官员合作开展对“海盗”的扫荡而扫荡海盗可获得英国财政部的奖金。对于英国海军扫荡海盗的行动,除了有清朝官员赠予物品之外,还有外国政府、商人提供奖金。文咸公使将海军部的这个方针传达给包括英国驻厦门领事列敦在内的各通商口岸的英国领事。列敦领事为了确保交易安全及夸示英国军力,积极支持此方针。此后英国海军继续在福建沿海地区进行海盗的扫荡。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了解更多国历原创产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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