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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芝龙重创荷兰东印度公司舰队!荷兰缴纳1000万保护费,全歼刘香

 思明居士 2020-10-05

作者:梅仁腾

料罗湾海战又称崇祯明荷海战,自明朝崇祯六年农历六月初一(公历1633年7月6日)起至九月二十(公历10月22日),明朝方面先后投入了舰船150多艘(实际是有加装轻型火炮的所谓的小"战舰"50余艘以及100多艘纵火小船),陆师水师官兵数万人;荷兰人方面东印度公司派遣十余艘新式战舰会同海盗刘香组成联军,在福建金门东南海岸料罗湾展开激战,最后明朝水师以郑芝龙(郑成功之父)为前锋重创荷兰东印度公司舰队并全歼刘香海盗集团。

郑芝龙重创荷兰东印度公司舰队!荷兰缴纳1000万保护费,全歼刘香

崇祯年间,曾经辉煌的大明王朝就像一个病入膏肓的老人,不可遏制的急速衰弱,军事上前有北方后金叛乱集团(后金的创建者努尔哈赤起兵前原为明朝建州左卫指挥使、龙虎将军、右都督,所以后金并非是某些史家所说的外族入侵,而应视为地方少数民族官员叛乱,当然最后叛乱是赢了),后有北方流民起义;政治上,官员们贪污腐坏,党争不断,除了不做正事啥事都做;经济上,有钱的人不交税,交税的人没有钱,入不敷出,民不聊生。崇祯皇帝对国家的统治摇摇欲坠,岌岌可危。

荷兰于万历三十年(1602年)在东南亚成立东印度公司进行对东亚贸易,为了拓展与中国方面的贸易往来,于1624年入侵澎湖并建立城堡(这就是西方殖民强盗的脑回路,我想和你近距离贸易,就抢你的领土,零距离交易)。此动作让当时的明朝天启皇帝龙颜大怒,派遣时任福建巡抚南居益以绝对优势的兵力包围澎湖并与荷兰人交涉,荷兰人退出澎湖转而占领台湾。

崇祯元年(1628年)七月,郑芝龙接受熊文灿的招抚。在击败了过去的海盗"同事"李魁奇、钟斌等人后,官位升至五虎游击将军(相当于现在的大校,旅长),洗白了底子的郑芝龙垄断了明朝对荷兰的贸易,从此荷兰人在东亚的贸易处于仰人鼻息状态。崇祯三年三月,福建巡抚邹维琏上任后发布海禁令,只允许有许可令的福建人下海活动,但不允许外国人在福建贸易。在这次海禁令发布后,隔年获得前往台湾许可证仅有6张,而前来的船只更少于此数量,这种状况使得荷兰在台湾的贸易陷入困境。

荷兰东印度公司当然不愿意接受了,这个时代的荷兰东印度公司可是个巨无霸(不是金拱门的巨无霸),东印度公司,并不是一家普通的公司(后世所谓的微软帝国,在荷兰东印度公司这个庞然大物面前可以说既微又软),它是1602年由荷兰建立的具有国家职能,向东方进行殖民掠夺和垄断东方贸易的商业公司。是世界上第一家股份公司,而且这家公司的经营范围之广令人咋舌。除了各种生意外,它还拥有征兵、宣战、缔结合约甚至是铸造货币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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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浅绿色为荷兰东印度公司地盘

福建的海禁令,对于掌握了这个时代海上霸权的荷兰人来说,是屈辱的、耻辱的、侮辱的、无法接受的!怎么样能够洗雪耻辱呢?崇祯六年农历三月二十九日(公历1633年4月30日),巴达维亚方面派出船只前往台湾通报即将到来的作战,本部集中了6艘舰船于农历四月二十七日(公历6月2日)出发,另外也集中了各地巡逻中或是顺路船只前往作战,趁夏季西南季风吹起时,中国商人会自南洋各国返航中国,在此时机对这些船只进行掠劫。作战目的为"对中国福建沿海进行掠劫迫使明朝政府答应其贸易需求(这就是强盗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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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人妄图用坚船利炮敲开中国大门,虽然同样是王朝末世,但1633年的中国不是1840年的中国

崇祯六年农历六月初一(公历1633年7月6日)荷兰台湾总督普特曼斯率领以密德堡号为旗舰的十三艘荷兰战舰,不宣而战的突然袭击了南澳。明南澳守军立即还击,激战中,把总(相当于现在连长)范汝耀受重伤,17名明军官兵阵亡,而荷兰军亦有相当伤亡,不得不解围北上。

崇祯六年农历六月初七(公历1633年7月12日),荷兰舰队来到厦门,当时厦门港内明廷和郑芝龙私人舰队的船只正在停泊休息。因为南澳战斗的消息尚未传来,中国方面实际处于毫无戒备的状态,明军厦门守将张永产正在泉州操办器械,郑芝龙也正在率主力部队在福宁剿匪。荷兰舰队抓住时机对厦门港内的明军战舰发动突袭,击沉30余艘大型战船及20余艘小型战船。傍晚,厦门商人推举出代表至荷兰舰队询问攻击理由,荷兰人拒绝回应并前出到厦门北部进行烧杀抢掠,还压迫厦门、金门附近村落每周提供25只猪、100只鸡、25头牛,否则就再度袭击。偷袭得手后,荷兰人封锁了厦门湾,威胁中国方面开放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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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海军当时的主战舰船,每船可装备重型火炮12-20门

郑芝龙重创荷兰东印度公司舰队!荷兰缴纳1000万保护费,全歼刘香

明朝海军当时的主战舰船,每船可装备轻型火炮2-3门.......

双方起初也曾有过谈判,尝试和平解决,中国方面提出的要求很简单,荷兰人先赔偿战争损失,退回台湾,然后才有可能谈判商务方面的问题;而荷兰人的条件却是立即停止同西班牙、葡萄牙等国的贸易,只能与荷兰人贸易,否则将再度开战。这特么叔可忍婶不可忍啊!崇祯六年农历六月二十四(公历1633年7月29日),谈判破裂,明荷正式宣战!

双方开始各自动员,荷兰人以提供大员、巴达维亚及其它要塞之处给海盗做自由停泊买卖为条件拉拢了海上巨寇刘香率海盗船50余艘入伙参战;明朝方面则集中了福建水师以及郑芝龙的私人舰队,大战一触即发!

因为荷兰人偷袭厦门港(时称中左所)的时候,港内停泊的主要都是郑芝龙的私人舰队和商船,所以郑芝龙是最大受害者,船、钱、货、人损失巨大,郑芝龙恨得咬牙切齿,不用福建巡抚出声,郑芝龙私人颁出"江湖令"并高额悬赏: 参战者每人给银二两,若战事延长,额外增给五两;若烧了荷兰船,给银二百两;一个红毛人头给银五十两(当时明朝县处级干部月薪五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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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六年农历七八月,因为台风频发,双方各自只保持小范围的接触战,主力部队则按兵不动,积蓄实力,荷兰主力到铜山避风,顺便抢劫;郑芝龙则自费遣人去澳门购买英国红衣炮增强作战能力。

九月初一(公历10月3日),郑芝龙利用间谍的情报,派人潜入澎湖,纵火焚毁一艘荷兰战舰,生擒荷兰官兵7人,斩首3级,九月十六(公历10月18日)又再次摧毁了一艘荷兰战舰。而对照荷方资料,荷兰人确实损失了2艘战舰,一艘名为凯特维克号(Catwijck),另一艘名为博卡斯佩尔(Boucaspel)。

荷兰人被袭扰搞得不胜其烦,趁着台风已过,荷兰舰队主力(9艘)会同刘香海盗舰队(50余艘)再次准备偷袭福建,于九月十九晚(公历10月21日)停驻在金门料罗湾海域。

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荷兰及海盗联军没想到沿海的渔民已经都是福建官府和郑芝龙的线人,他们的一举一动都被明朝水师所掌握,九月二十日黎明,一天中最黑暗的时间,明军主力悄悄开到了金门岛南部的料罗湾口,在那里,正停泊着荷兰-刘香联合舰队的全部主力。当发现明军来袭时,荷刘舰队摆开了一个荷兰战舰居中,海盗船四散策应的防御阵形(类似于航母战斗群的环形防御,荷兰舰只充当航母角色),明军舰队则在料罗湾东南角展开,以郑芝龙部队为先锋,顺东风采取了中路突击、两翼穿插的战术。按照事先布置,明军主力部队全部直奔荷兰舰队,只以辅助部队对付海盗船。

郑芝龙重创荷兰东印度公司舰队!荷兰缴纳1000万保护费,全歼刘香

料罗湾海战示意图

福建水师的战船虽然也有不少的火炮,但质量和数量远不及荷兰火炮,在对付大型战船上,效果是极其有限。战役中,明军使出四大海上战术:接舷战、火攻战、冲撞战、火器。接舷战,就是用铁钩钩住敌船,士兵跳帮肉搏。同时,他们采用了赤壁之战里周瑜对曹操用过的战术-火海战术。明军150艘战船中,只有50艘是"炮舰"(每艘船装备2-3门英国炮......),其余100余条小船是清一色的火船,随着一声令下,在大船火炮掩护下,百条火船蜂拥而上搭钩点火,荷兰人在欧洲战场从未见过这样的打法,直接懵圈。布鲁克舍温号(Brouckersheaven)遭烧毁,威灵根号(Weiringen)遭击沉,斯罗腾德克号(Slotendijck)被明军俘虏,其余船只在明军潮水般的攻势下重伤后仗着自己船速快夹起尾巴逃走。参战的刘香战船五十余艘,则全军覆没在了料罗湾,刘香本人也被击伤,被部下舍命用快船抢出战场(一年后,在郑芝龙的追杀下毙命)。

郑芝龙重创荷兰东印度公司舰队!荷兰缴纳1000万保护费,全歼刘香

根据福建巡抚邹维琏的奏折 :"计生擒夷众一百一十八名,馘斩夷级二十颗,焚夷夹板巨舰五只,夺夷夹板巨舰一只,击破夷贼小舟五十余只,夺盔甲、刀剑、罗经、海图等物皆有籍存。而前后铳死夷尸被夷拖去,未能割级者,累累难数,亦不敢叙。"

福建水师的损失并不大,据报告,总计阵亡86人、重伤138人;荷方没有详细数字,但认为中国人和船"毫无损伤"。

这次胜利,时人评价是"闽粤有红夷来,数十年间,此捷创闻"。东印度公司史料记录:公司在远东地区的军事力量被横扫一空。

料罗湾海战是一次明朝对荷兰殖民者的自卫反击战争,由郑芝龙组建的强力水师,让打遍蓝星四洋七海无对手的荷兰殖民者首次尝到了失败的苦涩滋味,从此荷兰人每年要向郑芝龙缴纳1000万法郎的保护费,才可以保证荷兰东印度公司在远东水域的安全。虽然郑芝龙晚节不保,奴颜婢膝投降清朝(到最后老命也没保住)。但是,过不掩功,作为料罗湾海战的实际指挥者,他还是在史册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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