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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扶老人时隔11个月后被告上法庭 对方索赔15万|老人|微信

 隐士的书屋 2016-02-02

少年扶老人时隔11个月后被告上法庭 对方索赔15万


来源: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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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扶老人,咋成被告?”

安顺一中学生微信朋友圈发求助信,法院称已立案

本报讯 (记者周强)近日,一条题为《寻找目击证人》的帖子在微信疯传。微信中,一名中学生自称因扶老人而成为被告,被索赔15万元。昨天下午,安顺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回应称,已依法对该案立案,将公正审理。

1月29日下午,这条《寻找目击证人》的帖子突然出现在微信朋友圈内,经过短短几个小时网络发酵,引发安顺网友高度关注。

微信的作者是周杨(化名),安顺一中学学生。“一大早,收到法院的传票,诉求中要我赔偿15万余元,吓得我一身冷汗! 去年的往事不禁浮现脑海……”他在微信中称,去年3月5日下午2时10分许,他一边关手机,一边走下安顺实验中学天桥旁时,突然听到了同学尖叫,随后便看到一名老奶奶倒在地上。周杨称,他和另一名同学将老人扶起,一名老师还将老人送到了医院,父亲垫付了1000元,他原本以为做了一件好事,但没想到接下来却陷入了漩涡,老人以及老人家属认定是自己撞倒了老人,家属还来到学校讨要说法,时隔11个月后,他收到了法院传票,对方索赔15万元。

“当时的同学都各自上了不同的高中,和我一起扶老人的、报警的……我都不知道他们的名字,我希望通过这篇文章,找到当时在天桥上目睹这一切的同学们来作证,还事实真相。”信中说道。

对此,记者联系上了周杨姑姑,但她婉拒了记者采访。她说,这封信是周杨个人写后发布到网络上的,父母并不知情,由于侄子还是未成年人,他的父母也不愿将他推到风口浪尖之上。她表示,目前,他们已聘请了律师,对于网友的关注,他们会在案件结束后,作出一个回应。

该事件中,记者通过了多种办法都未能联系上事件另一方当事人。

2月1日,针对此事,安顺市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称:“西秀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1月14日对该案依法立案,法院将会根据法律规定公正对案件进行审理。”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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