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王先生计划着将2015年的事情了结,和家人一起开开心心的迎接一个新年,但是有一笔旧账却让王先生头痛坏了。法院生效的判决已经下达,但是被执行人却迟迟不履行判决。没想到“老赖”这事却真真实实的发生在了王先生身上。遇到“老赖”该怎么办呢?听听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马文龙律师的解读。 遇到“老赖”怎么办?先别烦心,律师来教您一招。2016年1月20日,一个新的惩戒机制出现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银行等44家单位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失信的被执行人做出55项惩戒性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八类: 第一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设立金融机构的限制措施,限制设立担保公司及设立商业银行等; 第二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从事民商事行为的限制措施,限制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 第三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行业准入的限制措施; 第四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重要职务的限制措施,限制其担任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高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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