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版图书,即公共版权书籍,是指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使用不会侵犯作者的版权。
一般书籍变为公版书主要是因为版权到期,也有作者自动放弃版权的。
根据古登堡计划对美国版权法的解读:
1、美国所有在1923年1月1日以前出版的出版物都属于公共领域。
2、在1964年1月1日以前出版的,没有经过再申领版权的也属于公共领域。 3、在1989年3月1日以前出版的,没有加上版权标记的('', 'Copyright' 或 'Copr.')以及出版年代(有时忽略)和版权持有人姓名(或笔名)的都属于公共领域。 4、1978年1月1日以后创作的保护期为作者去世后70年。即假设1979年作者死亡,2049年版权失效。 5、1978年1月1日以前创作但没有发表的作品,由取得版权登记日起保护95年,或从创作之日起120年,对以假名或匿名创作作品95年。 6、特例,如放弃版权,GPL,等等。
中国大陆的著作权保护期限为作者死亡后50年,具体法规如下: 一般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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