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丮=執(执) 捕罪人也。从丮从幸,幸亦聲。 执” 与 “报、挚” 字出一源。执,《说文》 : “捕罪人也。” 执的甲骨文是一个屈膝在地并被戴上手铐的人形。周代的金文字形写法很多,且手多从铐中脱出,人形也不如甲骨文准确。石鼓文与金文近似,小篆1则完全失形,仅铐形如初。此时的字义是被捉的罪人。后期的金文3下加一双手“” 的形状, 表示 “执” 是靠手完成的。 字义也由简单的戴铐向 “握、持、拿”方向发展。此时的 “执” 已成 “报”或 “挚” 字,前者是被捉住,后者是捉住人。甲骨文3左边是被戴上铐的人形,右边是一只大手做捉拿状。 汉隶书写作 “” 。 “㝪” (读diàn ) 《说文》释作“屋倾下也。从宀, 执声。 ”笔者从甲骨文及小篆写作“、 、 ”看, 上边是房屋, 下边是被羁押的人(执)。其中甲骨文1下边有只向屋内走去的 “” (止, 趾) , 当是拘禁看押犯人的居所。也可从反向会意: 屋里的人被抓走后,房屋无主,日久坍塌。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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