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可以通过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www.网上办理提取公积金哦!公积金的提取究竟有多方便?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哦~ 操作 先登陆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入“个人查询与申报”,点击“提取”栏目,按照右面的指引,对照提取类型上传相关资料原件。 查询受理情况 先登陆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看申报记录栏,提取人可按照网报受理结果(退件或受理)的指引,带齐所有资料原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办理最终审核。 注意这是一个预受理过程,是通过先上传影像资料,查看职工是否资料齐全,是否符合条件,最终职工是需要按照受理结果带齐所有资料原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办理最终审核的,才完成整个审批过程。 再次提取(提取续期) 凡以购房、建房、大修、翻建、偿还贷款本息为由办理了首次提取业务的,待划账终止后,如房屋权属登记没有发生变化(即房屋所有权人没有变化)、个人可提取额度未满的,即可申请提取。 操作 先登陆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入“个人查询与申报”,在“提取划账续期申请”中办理再次提取(提取续期)手续。 查询情况 1、划账日期:申报成功后,待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复核,通过复核后,就可以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查看划账日期。 2、具体申报情况:可以查看“申报记录”栏目——提取划账续期列表,列表中明确房屋地址、状态、申请时间、首次划账时间、转账周期、不通过原因等信息。 提示如果您需要终止在外网自行申报的提取自动划账续期。可以登陆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入“个人查询与申报”,在“取消自动划账”中进行申报。 具体申报情况可查看“申报记录”栏目——取消自动划账。 注意:封存状态下(非正常缴存状态)无法办理网上续期。 操作 先登陆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入“个人查询与申报”,在“无房提取”中进行申报。 查询情况 1、划账日期:申报成功后,待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复核,通过复核后,就可以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查看划账日期。 2、具体申报情况:可以查看“申报记录”栏目中的“已提交”、“已受理”、“已审批”和“已退件”。 注意封存状态下也可申报无房提取。 温馨提示: 1、网上操作提交后,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在3个工作天内受理、审批、复核。 2、可拍照、扫描上传影像,可利用手机或电脑登陆网站申报。 上述内容经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如对上述内容有疑问,可以通过“佛山12345”在线向我们咨询哦。 如果喜欢文章内容,点点手指分享到你的朋友圈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