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工行账户贵金属产品介绍、交易规则、知识问答(提炼版)

 35i65 2016-02-06
24.先卖出后买入交易对保证金比例有何要求?
  客户进行账户贵金属先卖出后买入交易,在卖出交易前,应提供100%交易保证金(保证金金额等于卖出开仓数量乘以卖出价格)。当客户保证金比例小于或等于20%时,我行可进行全额强制平仓。保证金比例计算公式为:(保证金账户金额+账面盈亏)÷卖出账户贵金属冻结保证金×100%。
  例如,某客户5月9日在转入保证金账户3000元人民币后,以300元/克价格卖出10克账户黄金。未来假如账户黄金价格上涨到540元/克时,客户账面盈亏为-2400元,保证金比例达到20%,我行可对客户交易账户中卖出的10克账户黄金强制买入平仓,并将剩余清算资金划入客户保证金账户。



(二)先卖出后买入交易
  客户卖出开仓账户贵金属前,应从资金账户划转足额资金至相应币种的保证金账户。
  客户实时卖出开仓,中国工商银行将冻结保证金账户中相应的资金(卖出开仓数量乘以成交价格),同时增加交易账户中相应的卖出账户贵金属数量。客户实时买入平仓,如该产品余额数量的卖出开仓加权平均成交价格大于买入平仓价格,则客户盈利,相应差额资金(上述两价格之差乘买入平仓数量)转入客户保证金账户;如该产品余额数量的卖出开仓加权平均成交价格小于买入平仓价格,则客户亏损,中国工商银行将扣减相应差额资金。同时,中国工商银行将扣减交易账户中相应的卖出账户贵金属数量。实时交易实行成交价格确认机制,即客户按照参考交易价格提交实时交易申请指令后,中国工商银行向客户反馈拟成交价格,如客户未在有效时间内确认或市场波动较大,则该价格失效,客户须重新提交交易申请指令。
  客户挂单卖出开仓,中国工商银行在客户挂单生效时冻结保证金账户中相应的资金(挂单卖出开仓数量乘以挂单价格),挂单卖出开仓成交后,增加交易账户中相应的卖出账户贵金属数量,并将冻结资金作为卖出交易保证金继续冻结。客户挂单买入平仓,中国工商银行将在客户挂单生效时冻结交易账户中相应的卖出账户贵金属数量,挂单交易成交后,如该产品余额数量的卖出开仓加权平均成交价格大于买入平仓价格,则客户盈利,相应差额资金(上述两价格之差乘买入平仓数量)转入客户保证金账户;如该产品余额数量的卖出开仓加权平均成交价格小于买入平仓价格,则客户亏损,中国工商银行将扣减相应差额资金。同时,中国工商银行解冻并扣减交易账户中相应的卖出账户贵金属数量。
  同一交易币种下,当客户卖出开仓某一品种账户贵金属的加权平均成交价格乘以卖出该品种账户贵金属数量所得金额大于该品种账户贵金属当前银行卖出价乘以卖出该品种账户贵金属数量所得金额时,该品种账户贵金属为账面盈利;反之,该品种账户贵金属为账面亏损。当客户先卖出后买入交易所有品种账户贵金属账面浮动盈亏之和为正时,客户账户贵金属合计账面盈利;反之,客户账户贵金属合计账面亏损。
  同一交易币种下,客户账面盈利时,其保证金子账户中除冻结保证金和挂单交易冻结资金以外的资金为可用资金;客户账面亏损时,其保证金子账户中除冻结保证金、挂单交易冻结资金和账面亏损等值资金以外的资金为可用资金。客户可随时将可用资金从保证金子账户中转回资金账户或作为新卖出开仓交易的保证金。
  同一交易币种下,客户账面盈亏与保证金子账户金额(包括已冻结和未冻结金额)之和除以卖出账户贵金属冻结保证金为客户保证金比例。客户应及时关注交易账户盈亏状况,并根据需要补足保证金或买入平仓相应账户贵金属。当客户保证金比例小于或等于20%(以下称保证金强制平仓比例)时,中国工商银行可对客户同一币种先卖出后买入交易子账户余额进行强制买入平仓。强制买入平仓后有资金结余的,中国工商银行将转至客户保证金账户;对于强制平仓时客户保证金不足的,客户同意中国工商银行从客户资金账户及其他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以弥补相关损失。
  中国工商银行可对保证金强制平仓比例进行调整。



十、账户管理
  客户开办账户贵金属交易,须指定本人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个人多币种借记卡或结算账户活期存折作为账户贵金属交易的资金账户。客户办理完成开办手续后,中国工商银行自动为客户开立账户贵金属的交易账户。客户首次办理账户贵金属先卖出后买入交易并划转保证金时,中国工商银行自动为客户开立保证金账户。
  (一)资金账户
  资金账户用于核算客户买卖账户贵金属资金的收付。资金账户中美元现钞和现汇不能通过买卖账户贵金属相互转换,以美元现钞买入的账户贵金属在卖出后的资金仍为美元现钞,以美元现汇买入的账户贵金属在卖出后的资金仍为美元现汇。中国工商银行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适用于资金账户。
  (二)交易账户
  交易账户用于核算客户买卖账户贵金属数量的收付。账户黄金、账户白银、账户铂金和账户钯金分设为相互独立的交易子账户,所记载的账户贵金属不能累加或相互抵消;交易账户中美元现钞、美元现汇和人民币买卖的账户贵金属分设为相互独立的交易子账户,所记载的账户贵金属不能累加或相互抵消;先买入后卖出交易和先卖出后买入交易分设为相互独立的交易子账户,所记载的账户贵金属数量不能累加或相互抵消。先买入后卖出交易账户中的账户贵金属可按照中国工商银行质押贷款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质押贷款。
  (三)保证金账户
  保证金账户用于核算客户先卖出后买入交易保证金的收付和损益。保证金账户分为人民币保证金子账户、美元现钞保证金子账户和美元现汇保证金子账户,三个保证金子账户相互独立,其保证金不能累加或相互抵消;同一交易币种保证金子账户下,买卖各种账户贵金属的保证金可合并使用。保证金账户中的保证金不能直接提取现金、开具存款证明或为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十一、计息及费用
  客户资金账户中的资金按照国家有关监管部门及中国工商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及计息方式计付利息;客户交易账户中的账户贵金属余额不计付利息;客户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不计付利息。
  客户按照交易报价买卖账户贵金属,中国工商银行不收取手续费。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