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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军:我们正在告别单位时代

 风过竹笑 2016-02-09

刘建军:我们正在告别单位时代

社科报 文明复兴的政治之维

我们正在告别单位时代

复旦大学 刘建军

2002年2月7日《社会科学报》发表了刘建军先生的文章:《我们正在告别单位时代》。

单位不仅仅是一种职业意义的工作场所,而且还是人生的一种依托。各种社会关系被压缩到单位这种独特的组织形式中,以至于对单位组织的解读成为认识中国政治过程和社会结构的关键。

单位: 究竟是一种什么组织?

对于中国而言,地域的广博和人口的众多客观上决定了对组织形式的需求是极为强烈的,这就决定了当代中国的政治发展进程实质上是将人们重新纳入到组织化轨道上来的过程。单位这种特殊的组织形式就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刘建军:我们正在告别单位时代

问题的关键在于“单位”是仅仅出于社会整合而人为地构建起来的一种组织吗?“单位”仅仅是体现国家统治理性的制度化载体吗?如果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那么单位实质上也就是作为一种功能性组织而存在,对单位的研究也就成为一种社会调查工作。在这种功能性组织中,人们看到的是统治结构的确立,看到的是交易关系和庇护关系的展开,看到的是派系结构的形成与延续。但是,构建单位组织的外在意图如果不能转化为人们文化心理结构所能接纳的有机要素,这种外在意图也难以形成一种现实力量并长久地维持下去。正是基于这一原因,我们说单位并不仅仅是一种功能性组织,更是一种文化性组织。

单位作为一种文化性组织,乃是指颂扬一种价值追求、体现一种审美意向、展现一种文化历史传统的组织。而单位所体现出来的“单位社会主义”精神、“单位家族化”传统就证明了作为功能性组织的单位实际上已经被一种文化性组织所替代,或者说它已经将功能属性与文化属性融为一体了。

单位作为一种文化性组织,它的特色主要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单位家族化”(与中国传统的契合);第二,“单位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精神的契合);第三,“单位化生活模式”(与人生观念的契合)。

单位人: 个人选择还是社会(政治)选择?

“单位人”是对单位时代中国人的人生模式的正确概括。单位人意指“人”在其整体上来说,不是一种个体意义的自然存在,也不是法权意义的社会存在,而是一种单位意义上的伦理存在。中国社会是个伦理社会,其要旨在于人皆为社会链条上的一环节,一个人的存在必须在他人的存在中才拥有意义,而不是西方意义的原子化的个体存在或法权意义的社会存在。故“单位人”这一概念的精妙之处就在于指出了个人与单位的关系,即单位为个人而存在,与个人为单位而存在就成为不可分割的一个连环体系。尽管在单位中有着权力的争斗和利益的争夺,有胜利者的微笑和失败者的郁闷,有单位领导者的高傲和一般员工的屈从,但其外在的制度约束和内在的道德约束使这一系列现象不足以成为单位的主体特征。

当代中国是依靠单位这种组织形式把人们编织在一起,那么单位也就成为人进入社会、与他人形成关系、使自身拥有社会意义的独特空间,尤其是在组织形式一元化的单位时代,在单位之外也就无法达成以上目的。由此看来,“单位人”好像不是基于个人选择而是基于社会选择所形成的。以社会(政治)选择来替代个人选择,以单位人替代人本身,几乎已经成为诸多研究者的一个共识,诸多批判盖源于此。

但是,以社会选择的逻辑推导出单位人的形成颇值得反思。“单位人”之所以能够成为被人们所接纳的一种文化样式,必然有与其个体选择相一致的属性。或者说,社会(政治)选择和个体选择较好地地融合在了“单位化生活模式”之中。把“单位人”等同于集体的扩张、国家的统治、权利的泯灭是一种主观主义的判断,其背后则是对西方原子式个人主义的尊崇和对中国伦理传统的遗忘。“单位人”并不仅仅是凭借外在的力量进行强制性选择的产物,它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传统在当代的一种转化,只不过在这种转化的过程中,被注入了新的价值要素和技术要素而已。

“单位人”与传统的“伦理人”在文化上并无根本的冲突,单位从一种功能性组织转变为一种文化、一种形态,正说明了“单位人”是一个中国化的概念。我们认为,“单位人”一方面将国家与社会的要求整合到自身的观念和行为之中,另一方面,“单位人”又凭借自身的政治、社会定位获取来求取他们所需要的各种自愿。文化上的合理性和技术上的合法性被整合到“单位人”这样一个充满魅力的概念之中。

单位与国家的关系

当代中国是一个单位化国家(社会),社会秩序和政治秩序的重建就是凭借单位这种组织形式、依靠单位体制自上而下的贯通性而得以完成的。有学者把整个国家比喻为一个“巨型工厂”,虽有略陋之嫌,但的确把单位化国家(社会)的整体特征揭示出来了。

刘建军:我们正在告别单位时代

那么,依靠单位和单位体制支撑起来的社会、政治秩序仅仅是一种外部秩序吗?它与历史沉淀下来的内部秩序是冲突的还是相容的?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有助于正确认识单位化国家(社会)中有哪些传统可以继承,又有哪些传统需要抛弃,更有助于正确认识在改革单位体制和单位组织的过程中重新构筑什么样的新组织形式。

在制度经济学看来,外部秩序是直接凭借外部权威,靠指示和指令来计划和建立的组织秩序或计划秩序;而内部秩序则是间接的以自愿的方式,依靠各种主体的共同承认而形成的自发秩序或非计划秩序。显然,从表面上看来,单位化国家(社会)是典型通过外部秩序展现出来的一种形态。但是,一旦把单位视为一种文化性或中国性的组织,那么就会发现单位化国家(社会)实际上也表现为一种内部秩序。单位化国家(社会)一方面体现为国家理性的力量,另一方面又体现为一种历史惯性的延续。因此,单位国家(社会)内部所包含的矛盾就可以在这两种秩序的融合与冲突的程度上得到较为完整的解释。

我们知道,单位化国家(社会)内部包含着一定程度的断裂。如“单位主权”与“单位亚文化”的兴起,单位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冲突,正式结构与非正式结构的冲突、单位内部信息垄断和国家调控失灵并存、单位观念对国家观念和阶级观念的替代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证明了单位化国家(社会)内部包含着以上两种秩序的并存这一独特的格局,两者既有交融的一面,又有对抗的一面。因为,单位化国家(社会)的运作并不是完全遵循外部制度,有许多问题解决和资源的分配都是按照相互认同的内部性规则来裁决。因此,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可以使我们清楚地看到单位化国家(社会)存在于什么样的秩序状态之中。

单位制度正在变革

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社会变化最大的当属单位组织一元化地位的丧失与非单位组织的成长。组织的多样性带动的是社会结构的转型,即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模式发生了变革。把整个社会压缩到单位组织和单位的做法已与社会发展相脱节。一方面,单位促进社会资源增生的能力日益弱化,从而变成了一种争夺资源、消耗资源的消极组织,另一方面,许多非单位组织因其功能的单一性,从而具有较强的扩充社会资源总量的能力,成为社会发展所必不可少的积极组织。与此同时,许多非单位组织作为单一的功能性组织并不能完全满足人的社会化需求,而单位又丧失了对人的社会化渠道的垄断权。在这样一种状况下,单位组织走向何方?单位体制如何变革?单位时代是否面临终结?这些问题已成为研究者和实践者必须要回答的问题。

变革是时势之必然。变革主要是针对单位组织与单位体制而言的,即主要包括单位内部权力结构、调控体系和单位间关系等方面。这一变革从其性质上来说乃是一种功能性变革,即把被外部权威力量压缩到单位组织中的诸多社会性职能剥离出来,以恢复其扩充社会资源总量的能力。另一方面,从行政化分权(以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关系为中轴)到市场化分权(以政府企业关系为中轴)的转变,导致的是以单位为载体的社会调控体系的变革,以行政单位为顶点、以其行政领地为边界而形成的“伞状结构”也在发生变化,行政单位对资源分配的垄断权必然会逐渐丧失。从其总体上来看,功能性变革把争夺资源、消耗资源的单位组织转变为一种促发社会资源增生的组织,把巩固其行政领地的单位体制转变为符合市场化逻辑的宏观调控体系。因此,功能性变革带动的是单位政治定位、单位内部权力结构和单位化国家形态的变化。这一变化正按照市场化的逻辑和国际化的逻辑逐渐向深层发展。

功能性变革是否会使作为一种文化性组织的单位从中国社会中消失?按照本文的观点,单位作为一种文化性组织实际上是一种“中国性”的组织,这种文化属性并不因单位功能性的变革而消解。因为文化性的承继与功能性的变革是即将到来的“后单位时代”的一个主要特点。所谓文化性的承继就是指个人所包含的对人生、社会的理解及由此而形成的生活样式会无限地延续下去。因此,只要单位从一种功能性组织转变为一种文化性组织,就证明单位文化包含着调节人与社会关系的规则,而这些规则具有明显的内部继承性。

刘建军:我们正在告别单位时代

对单位文化体系所确认的规则的抛弃,带来的往往是社会的紊乱和结构的破裂,其代价之大在许多国家已经昭然于世。所以,如何使新组织形式和新社会结构与文化体系所确认的规则相容,则成为单位组织与单位体制功能性变革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所以,我们认为,告别单位时代的钟声虽然已经敲响,但这种功能性的超越在最终意义上不能超越文化规定的限度。将来作为社会基本单元的组织形式必然是一种“中国性”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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