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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贴!杭州各区县市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菊花廿六 2016-02-09





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江干区(含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区行政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


萧山区

一、禁止燃放的区域

以下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主城区:东至新城路,南至晨晖路(南二路),西至风情大道、湘湖路、西山隧道、小白线(老萧金线),北至建设四路(含市北区块),以及湘湖风景区建成区。

(二)钱江世纪城

(三)其它区域

1.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2.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消防安全重点位;4.军事设施所在地;5.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6.医疗机构、幼园、中小校、敬老院、宗教活动场所;7.输变电设施安全保区; 8.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9.商品交易市场、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筑工地;10.其它不宜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余杭区

设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在临平街道、东湖街道、南苑街道、星桥街道、乔司街道行政区域内以及崇贤街道、良渚街道、五常街道绕城以内区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富阳区


一、全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主城区禁止销售燃放区域:东起舒姑坪森林公园、东洲大坝,南至富春江北岸线,西至望波街、鹿山大道、鸣翠桃源、大盘山路、金秋大道,北至北环路、盛大路(具体红线范围见附件)。


其他禁止燃放区域:

1、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围墙外侧和历史建筑保护点50米之内;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安全保护区内;3、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消防重点单位围墙外侧100米之内;4、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围墙外侧50米之内;5、重要军事设施所在地围墙外侧50米之内;6、风景名胜区域保护范围;7、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及山林等重点防火区。8、人员较多的公共场所、集贸市场、大型商场及附近。9、电线、电话线密集区域。


桐庐县

一、销售、燃放时间

1、销售时间:2016年2月5日至2月8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七至正月初一)。

由县安监局按照规定向零售单位颁发:有效期为2016年2月5日至2月8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七至正月初一)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2、燃放时间:2016年2月7日、8日和2月22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九、正月初一和十五)。


二、禁止燃放的区域

1、县政府等机关驻地;2、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消防重点单位;4、车站、医院、幼儿园、学校、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5、各旅游景区、 山林等重点防火区;6、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7、县城商务区及10层以上高楼周围;8、县城区范围内的公墓。


三、限制燃放的区域

县城区:城北东至天目路,北至分水江,西至富春路中石化加油站,城南东至宝兴路,南至城南路,西至金中路。


淳安县

2016年1月1日起在淳安县千岛湖镇建城区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限定燃放。

一、千岛湖镇建城区全面禁止燃放。

环湖北路至鼓山口红绿灯处,新安东路至燕山收费站,千汾公路与千威公路交叉口红绿灯处,淳杨线上江埠治安岗亭,东南旅游码头范围以内的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千岛湖镇周坑村除外)。


二、农村允许全年销售和限定区域的燃放。

农村禁止燃放区域:党政机关所在地、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学校、商场、军事设施、供电设施、医院、加油站、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消防等重点保护单位以及旅游景点、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全县墓区(包括零星墓地)周边100米范围内为禁止燃放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建德市

 一、销售、燃放时间

(一)销售时间:2016年2月5日至2016年2月14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七至正月初七);

(二)燃放时间:2016年2月7日至2016年2月14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九日至正月初七)和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


二、禁止燃放区域

(一)国家机关办公场所;(二)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建筑保护范围;(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军事设施所在地;(五)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六)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宗教活动场所;(七)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八)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九)商品交易市场、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筑工地。


临安市


一、主城区内玲珑山路以东、环北路以南、望湖路以西、锦溪以北区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


二、其他区域的党政机关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军事设施所在地、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宗教活动场所、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车站等交通枢纽安全保护区、商品交易市场、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筑工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


猴年大吉

HAPPY 2016'S NEW Y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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