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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复的社会进化论 (评论: 天演论)

 cityfish的小窝 2016-02-11
《天演论》译于1896年夏,参照的是1894年出版的《进化论与伦理学》,可谓“赶上了国际前沿”。这是第一次有人将较系统的进化论观点介绍到中国来,对中国近代思想影响极大。很少有思想如此容易地被接受:从较传统的吴汝纶到新派的胡适,进化论都被广泛地认同。然而,就如罗志田所说,与其说是进化论改变了国人的认识,不如说在自强图存的舆论氛围中,只欠一种系统的理论表述,而进化论正好就在这个当儿被引进 。另外,中国人似乎并不觉得进化论妨碍了宗教或人的高贵性,而这似乎正合我们传统中自然演化的观点。
关于严复的译本有太多话题可以探讨,正是动用从史家考据到后现代文本分析等一众方法理论的最好时机。首先题目就略去了“伦理学”,把原题删了一半,其实赫胥黎和严复基本都是在讨论伦理学,生物进化论反而是陪衬。乍读起来,赫胥黎的文本和严复的文本完全不像一本书。有人指出:正是因为严复所加的分节标题、按语、对译文所加的调整等才使译本与原作产生了差异。可惜,现在还没有足够的“文本细读”工作展开。更有趣的是,严复不仅时不时自己批评赫胥黎,还会召来一个隐藏的第三者——社会进化论者斯宾塞。严复说赫氏著此书是为了“救斯宾塞任天为治之末流” ,但自己却基本却站在斯宾塞一边。三者产生的张力亦可以大加分析。严复在翻译中还体现了用中国学术传统来理解外来思想的倾向,比如他用老子的自然、天道、人道这些说法来解释赫胥黎之说,也十分有看头。总之,《天演论》现在看起来十分诡异,诡异程度完全不逊于许多古书。
但我在这里仍要从进化论理论本身着眼,不去管上述问题,而暂时把译文视作严复努力还原的原意,把严复视作一个同我们一样的点评者。这样一来,从他的标题、注释、按语就可以看出他和赫氏的区别,并总结出严复自己接受的进化理论有何特点。严复是彼时中国西学程度最好者,别人读到的进化论也不过是他的末流。因此读了严复,就相当于又分析了一种典型的进化论理论形态。
欧阳哲生在《进化论与伦理学》(附《天演论》)的导读中把《天演论》中涉及赫胥黎、斯宾塞的文字分成三类:赞扬斯宾塞的文字、赞扬赫胥黎的文字、比较赫、斯二氏的文字。他的概括十分值得引用:
在第一类文字中,严复赞扬斯宾塞尔的“贯天地人而一以贯之”的天演论,推崇他的群学,这是他继而翻译斯宾塞的《群学肄言》的主要动机。在第二类文字中,严复准确地把握到《天演论》的精义在于“救斯宾塞任天为治之末流”,对于赫氏的“两害相权,己轻群重”或“群己并重,则舍己为群”的善群思想推崇备至。在第三类文字中,严复一方面(笔者按:三处)试图拉近赫、斯两人的思想差距,指出两人均有“任天而治”的思想……一方面(笔者按:四处)也点出赫、斯二人思想的区别所在,在这种情形中,严复确实也表现了对斯宾塞尔思想的偏好,对其“所谓民群任天演只自然”的理论尤确信不疑,但严复这种“偏好”应视为他对赫胥黎思想的补正,而不是推翻。
不过欧阳哲生对第三组文字的概括似不确:因为凡是赫胥黎与主流进化论者不同的观点,严复都去用斯宾塞来“补正”,还用“执其末以齐其本”、“其意隘矣”、“此为最下”这样的词去批驳,这不正是推翻了赫胥黎的所有特色吗?
就这三组文字可以看出,严复并未从生物学角度深究的进化论,而总是在保群、人治等层面谈进化论。严复没有觉察出斯宾塞和赫胥黎的理论品质之间的巨大差距(仅就科学而言)。斯宾塞早在达尔文写《物种起源》之前就提出的社会进化论,这并不是一种科学理论,而混杂了许多旧时代的迷信,包含了大量无法证实的判断,也根本没有限定自己的研究领域:“举天、地、人、形气、心性、动植之事一以贯之” 。而赫胥黎的进化论则从长期的实证研究出发,基本限定在生物学领域,而仅持一种较弱的社会进化论立场,甚至反对流行意见中的许多社会进化观点。
强的社会进化论有许多致命缺陷。首先,它无法提供被普遍接受的社会的“遗传变异”具体机制,它甚至连遗传变异的主体都没搞清楚。其次,适应性是一种及其模糊的概念,在非科学的语境下,几乎可以把任何东西解释成适应环境的,以便达到任何目的。另一个关键问题是,是否在人类历史的各个阶段所谓最适应者的特征是相同的?假如适应的标准随时在变,那么定向选择也不会存在。(自然环境的变化相对于生物的世代交替则显得十分缓慢)第三,对人类社会是否存在一种选择的动力,是说不清的。比如人类民族的个数相比动物种群来说实在少之又少,而且也并不是很容易被消灭,偶然性也很大。这种情况下竟然会产生定向的选择,着实不可思议。这样,我们顶多能在一个“存在即合理”的很弱的意义上谈论社会“进化”:一些不适应环境的习俗被淘汰了,一些不适应环境的民族被淘汰了。(而不适应和被淘汰基本是同义反复)我们看到,赫胥黎相对谨慎许多,仅采取一种弱的社会进化论,这为人类自己的伦理价值留了更多的空间。
严复跳过了科学的讨论(不过赫胥黎这本书本来也没讨论多少科学),而直接接受了一种强的社会进化论,试图解决政治哲学、伦理学和救亡图存等问题,这显然既与中国传统的学术兴趣有关,又与当时国家危难的状况有关。从哲学角度看,赫胥黎和斯宾塞确实构成一种对立,严复相对倾向后者。盖后者认为社会中各种事物,尤其是思想道德、政治制度、自由观念等皆由天演而成,某种程度上都有利于群体的“适者生存”,因此自然和人类是协调的。而前者虽然也承认人类社会归根结底是自然演化来的,但却仍然要区分自然过程和伦理过程,强调二者的对立,这可能并不连贯。
但一个重要问题在于:能否能用天道如此来论证人道的正当性?是否自然选择的规律如此,我们去适应它就是应当的(right)?赫胥黎在这里显得有些含混不清,但最后给出了否定的答案;而受老子影响的严复则没有考虑这个问题,一上来就拥抱了那贯穿一切的“道”。
总结一下,严复没有从科学角度入手,一上来就接受了一种强的社会进化论。并且,这种进化论更强调生存斗争,而较少关注遗传变异这样的机制。最后,关于进化论的伦理学意义,严复采用了一条道家的路径来阐释,强调把自然选择的“宇宙过程”和道联系在一起,这样显然顺应天道才是人们应当做的,而因此斯宾塞在他看来显得更加高明。
而彼时中国的严译读者们,似乎很难读懂书中古奥的语言 和纠缠的理论,只记住了几个口号,留待救亡图存的集会时高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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