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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国的电影制片业算笔账

 恶魔传说 2016-02-13

2008年,我国实际进行了制片活动并且有影片完成的制片单位约300家左右,与2007年基本接近。其中,民营单位270家左右,其余为国营电影制片厂。在300家左右的制片单位中,每年大概有1/3的流动性,即三分之一的单位没有连续两年生产影片,稳定而有持续经营能力的有50家左右,这些制片单位每家每年可以拍摄两到三部电影,2008年国有制片单位中比较突出的是中影集团、上影集团、长影集团、潇湘电影集团、西安电影集团、八一厂、山西厂、天津厂、山东厂、龙江厂、广西厂、内蒙厂等单位。民营制片单位中比较突出的是华谊兄弟传媒、保利博纳、光线影业、派格太合、橙天娱乐、时代今典、北京快乐星等公司。2008年,广电总局备案通过立项影片共1200多部,实际生产406部,每部影片的平均成本在500-600万元之间,在406部影片中,胶片拍摄的是146部,其余为数字拍摄,在数字电影中70%的电影成本不超过100万元。

在制片方的收入方面,主要有主流市场票房、农村市场、电影频道、音像和网络版权、主旋律电影的政府支持资金、海外版权销售6个渠道。

2008年我国电影票房(不含农村市场)达到43.41亿元,按照38%的票房收入归制片方所有计算,制片方在主流市场能够从票房分账获得约16.5亿元的收入。

在农村市场方面,2008年中央财政收入资金为7亿元左右,其中场次补贴资金投入3.3亿元,加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2008年用于农村电影放映场次补贴的资金超过4亿元,在7亿元的总投入资金补贴中有几千万元是国家购买制片方版权的费用,这一笔收入加上农村流动放映订购场次的放映收入,制片方在农村市场的版权收入在0.5亿元左右。

数字电影和胶片电影在电影频道的收购价差距较大。就2008年的情况而言,胶片电影平均大约为100万元,数字电影平均大约为40万元。2008年电影频道购买故事片294部,2008年生产的146部胶片电影按照电影频道收购90%,即131部计算,版权收入为1.31亿元。2008年收购的数字电影按照163部(294减去131)计算,版权收入不到7000万元(电影频道能够购买70%的年度数字电影作品)。两者相加,电影频道能够为制片方创造近2亿元的收入。

在政府资金支持方面,国家广电总局每年给农村片、儿童片以及艺术质量优秀的影片的资助大概在2500万元左右。另外,各个地方政府一般都会给国有电影制片厂一些资金支持。这种制片方收入数据不好统计,全国可估算为几千万元。就中影集团而言,2008年中影集团争取到政府贴息3500万元,宣传文化专项资金1589万元,两者相加为5000万元左右,但是这笔资金并非都被用于制片。总体来看,近年来每年制片方从政府资助中获得的收入不会超过1亿元。

在音像版权和网络版权的销售方面,由于盗版猖獗,制片方能够获得的版权收入很少,以《画皮》为例,音像版权销售获得的收入只有区区的100万元。这两个渠道版权销售的零星收入全国全年加起来不会超过0.5亿元。

在海外销售方面,每年我国能够售出海外版权的电影并不多,根据广电总局公布的数据,2008年国产影片海外市场继续拓展,有45部影片销往61个国家和地区,总收入达到25.28亿元,比2007年增长5.08亿元,但是这25.28亿元的海外收入其实是版权收入和票房收入的重复计算,其中的多数是归海外发行商所有,国内的制片方能够从中分到的收入很少。

总体来讲,前面5个可以统计或者估计的渠道的制片方收入为20亿元左右,加上少数几部能够获得可观的国际版权收入的国产大片的收入,我国制片产业在2008年度总的回收资金可估算为25亿元左右,相较于24亿元的制片成本,可以发现,我国的制片产业在总体盈利能力上非常欠缺。

 

参见《2009年中国电影产业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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