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日为主 予尝观唐书,所载有李虚中者,取人所生年、月、日、时干支生克,论命之贵贱、寿夭之说,已详之矣。至于宋时,方有子平之说。取日干为主,以年为根,以月为苗,以日为花,以时为果,以生旺死绝,休囚制化,决人生休咎,其理必然矣,复有何疑哉。 一曰官,分之阴阳,曰官、曰杀,甲乙见庚辛也。甲见庚为杀,阳见阳也。见辛为官,阳见阴也。乙木庚为官,见辛为杀。 二曰财,分之阴阳,曰正财、偏财,甲乙见戊己是也。阳见阴为正财,阴见阴为偏财。 三曰生气之阴阳,曰印绶、曰倒食,甲乙见壬癸是也。甲见癸,乙见壬为印绶;甲见壬,乙见癸为偏印。 四曰窃气之阴阳,曰食神、曰伤官,甲乙见丙丁是也。甲见丙为食神、见丁为伤官,乙见丁为食神、见丙为伤官。 五曰同类之阴阳,曰劫财、曰羊刃,甲乙见甲乙是也。阳见阳为羊刃,阴见阳为劫财。 大抵贵贱寿夭死生,皆不出于五者。倘有妄立格局,从列其名而无实用,其飞天禄马、倒冲、井栏叉即伤官。析而为之,举此一端,余可知矣。 以日为主,年为本,月为提纲,时为辅佐。以日为主,大要看时临于甚度,或身旺,或身弱。又看地支有何格局,金木水火土之数,后看月令中金木水火土何者旺。又看岁运有何旺,却次日下消详,此非是拘之一隅之说也。 且如甲子日生,四柱中有个申字,合用子辰为水局。次看余辰有何损益,四柱中有何字损其甲子日主之秀气。有坏其用神,则要制之,不要益之。论命者,切不可泥之月令消详,故表而出之。 月令 假令年为本,带官星印绶,则早年有官出自祖宗。月为提纲,带官星印绶则慷慨聪明,见识高人。时为辅佐,平生操履。 若年月日有吉神,则时归生旺之处。若凶神则要归时制伏之乡。时上吉凶神,则年月日吉者生之,凶者制之。 假令月令有用神,得父母力。年有用神,得祖宗力。时有用神,得子孙力。反此则不得力。 生旺 常法以金生巳、木生亥、水生申、火生寅。土居中央寄母生,如戊在巳,己在午。又土为四季,各旺一十八日,共七十二日,并金木水火土各七十二日,共得三百六十日,以成岁功,此良法也。 五行生旺衰绝吉凶 观阴阳家书有曰:生旺有阴死阳生,阳死阴生。如甲木生于亥而死于午,乙木生于午而死于亥,余同例此。 故推命十有九失,又非的法也。如议命岂可拘于生旺之说,且丙寅属火而绝于亥,本为不好,孰不知亥中有甲木为印绶,而能生丙火,丙日亥时乃多贵格矣。戊属土而旺于巳,兼又建禄,本作贵格,孰不测巳反生金之地,而能伤官星,凡戊日巳时,官终不显。举此二例,则议命切不可专泥于生旺而吉,衰败而凶也,又当以活法推之。 五行墓库财印 丙丁生人以辰为官库,水土库于辰故也。须年月时中有木,或亥卯未并寅即清。如无木,则土夺丙丁之官,则浊卑而不清,亦不显矣。 官杀混杂要制伏 官星要纯不要杂。如甲木用辛金为官,若年是辛,月是酉,时上亦是辛官,虽多但无妨,盖纯一尽好。若有金或庚申,则混杂为杀,以伤其身,要行火乡制伏,则发福也。余仿此也。 五行生克制化、各有所喜所害例 金旺得火,方成器皿。火旺得水,方成相济。水旺得土,方成池沼。土旺得木,方能疏通。木旺得金,方成栋梁。 金赖土生,土多金埋。土赖火生,火多土焦。火赖木生,木多火炽。木赖水生,水多木漂。水赖金生,金多水浊。 金能生水,水多金沈。水能生木,木盛水缩。木能生火,火多木焚。火能生土,土多火晦。土能生金,金多土变。 金能克木,木坚金缺。木能克土,土重木折。土能克水,水多土流。水能克火,火炎水热。火能克金,金多火熄。 金衰遇火,必见销熔。火弱逢水,必为熄灭。水弱逢土,必为淤塞。土衰遇木,必遭倾陷。木弱逢金,必为砍折。 强金得水,方挫其锋。强水得木,方泄其势。强木得火,方化其顽。强火得土,方止其焰。强土得金,方制其害。 此乃身弱遇鬼,得物以化之则吉,如甲日被金杀来伤,若时上一位壬癸水或申子辰解之,即能化凶为吉。余者仿此。 二至阴阳相生之理 一年之内细分五行,配合气候于十二个月之中,各主旺相,以定用神。其中五行又分阴阳两股,于之生年之中各主生旺之气。 如冬至一阳生,则有木火生旺之理,何则? 试以甲、乙日干生人,在冬至之前,阳气未动,木方死绝,其木不甚吉利。 若甲、乙日生人,在冬至之后,阳气已生,木乘暖气,其命寿禄皆全,只要用神入格。 又如丙丁日干生人,在冬至之前,遇水即灭,若在冬至之后,不甚忌水,盖丙丁乘木之生也。 夏至一阴生,则有金生水用之理。如官历所书,夏至之后逢庚为三伏,盖谓一阴生后,金生而火因明乎,此则庚辛生于夏至之后,金略有气,不甚忌火,其理尤明,学者不可不知矣。 子平举要歌
详解定真论 夫生日为主者,行君之令,法运四时,阴阳刚柔之情,内外否泰之道。 以日为主者,如人行君之令,四柱尊日为主也。 法运四时者,春夏秋冬也。 孟春木旺火生,木能生火也。孟夏火旺土生,火能生土也。孟秋金旺水生,金能生水也。孟冬水旺木生,水能生木也。土旺四季,辰戌丑未月也,故法运四时。 刚柔之情者,阴有刚柔,阳有刚柔。月令有气曰刚,无气曰柔。内外否泰之道,年月日时也,三元配合天干地支。凡天干地支透出日外,藏于干内,否塞也,泰通也。 一岁之周,岁有十二月,日有十二时,盖积时成岁,岁与日,阴阳之主也。岁之正朝,日之从朝,君臣之朝令从命也。臣禀命于君,推之行之于身也。故人臣行君之令,则有贵贱吉凶之分。盖能欺日不能欺月也,日能欺岁,不能欺月也,故言日为主。 日之主者,法运四时,法从常也。盖天地之气有四时,常用五行之气于春夏秋冬。故春之气温,木旺七十二日;夏之气炎,火旺七十二日;秋之气凉,金旺七十二日;冬之气寒,水旺七十二日;四季月土各旺一十八日,具计三百六十日以成岁功。赋云:播岁功,四季以年。 阴阳者,甲丙戊庚壬为阳干,乙丁己癸辛为阴干。凡推五行,阴阳匹配,上下不相偏者为贵命也。若柱中有偏阴偏阳者,刚柔也。见如木用金为官,其金秋生或带水火,则金刚矣。若金春夏生带丙丁,则木强而金柔矣。凡阴阳偏枯,不成配偶,虽金为木官鬼,妻财不见,反为仁义俱无,刚柔不济。故偏阴偏阳之谓疾,此谓之有情无情也。凡术者且要明刚柔之情也。赋云:乾坤识其收牡,金木定居刚柔也。 凡看命者,专以日上天元为主,定其祸福荣枯之理。支上天元曰外,支中所藏者为内。天干与地支所藏者人元,或为官、为福、为祸,方可定其吉凶之理。 且如甲日生,甲子为印绶,甲寅为建禄,甲辰为财库,甲午为妻财,甲申为官鬼,甲戌为财官,若八月生正气官,大贵命也。甲以辛酉金为官星,若有丁火伤辛金之官,柱中有癸水则制其丁火,故癸水乃甲之印绶也。 更要推详四柱内外吉凶而言之。当言元有财官,运临财官,多是荣达之命也。元无财官,复行财官而不发也。 进退相倾 假如辛金以丙火为官星,九夏生则是向官,主官迁进也。八月生,气退,其官不迁进矣。柱用支神旺相,则有庆荣,若死绝休囚,则无庆荣。 赋云:将来者进,功成者退也。 动静相戈 盖干为天,能动不能静。以支为地,能静不能动。甲乃干之首,子乃地之首,终为亥而复于子,周流不息,循环十二支。一动一静,一阴一阳,相代用之,至癸亥而终矣。不遇五神相克,三生定命,分成六十花甲子。言后世学者,要知其动静,可以知要诀矣。 取固亨出,入之缓急 固者,坚也;亨者,通也。欲知贵贱吉凶,必须先看生日,身根坚固。更看四柱财官有无破害,自然亨通。出入者,行运出入也。此即阳男阴女顺行出戌入亥之类。 如男命壬癸日生,运在戌,为火土方聚之地,是财官吉运。出戌入亥为财官死绝之地,虽临身旺之乡,终为凶运。我克者为妻财,在生旺之处多福庆。皆以同五行体用阴阳,支用克身为官鬼之乡,日干克运为财聚之地。皆从生月起运,如当生四柱财官之类,不居休败之地,运到财官之乡,凡官进皆荣达而急速。 或当生无财官,日干无气,又行财旺之乡,凡所以为财,皆退散而不成。须运临吉庆,反因福以为祸,灾来而急速,虽荣发亦迟。 赋云:乃行来出入,抵犯凶方。 求济复散,敛之巨微 济者,进也;复者,退也;是功名进退。散者散也,敛者聚也,是财帛聚散。巨者多也,微者寡也,是五行当生,命运禀令,贵贱祸福之兆,发觉之众寡也。 论财帛聚散者,若四柱有财帛之气,日干更旺,更有败财、羊刃,运临财之乡,则居局中财多而大发也。若原有财帛,却被鬼夺之,日主又衰,运临财旺之地亦不发福,定是损财伤妻。故其根源浅薄,居福寡也。 赋云:福星临而祸发,以表凶人也。 择日之法有三要: 以干为天,以支为地,支中所藏者为人元,乃分四柱。 以年为根,月为苗,日为花,时为果。又择四柱之中,以年为祖上,则知世代宗派盛衰之理。月为父母,则知亲荫名利有无之类。以日为己身,当推其干。搜用八字,为内外生克取舍之源。干弱则求气旺之藉,有余则欲不足之营。 以日为主,年月之中,看有官无官,有财无财,有印无印,则贵贱可知。故年上为根苗,看年月中先有财官印绶,是根苗先有气也,然后日时内象开花结果也。经曰:根在苗先,实在花后。日为己身,搜用八字,有得吉神、凶神格局之类。喜者取之,忌者舍之。赋云:喜者存之,憎者弃之。日干弱求气旺之藉,日干旺却嫌气旺,怕太过反为不足之命,由此损财伤妻。本是天元地支,故看根苗花果之说,仔细详之。四柱年月日时,贵贱高低,则有根苗花实之类。如人命元有财官,运临财官则为福。当生无财官,运临财官则亦不为福。为根先生而后苗,花开而后有实。观乎前兆,以查其源,根在苗先,实在花后。 又择四柱之中,以年为祖上根基田宅,世代宗派之宫,若与年月日合为富贵,更生月时不来刑害生年,则祖宗根基光华而不衰也。更得祖上名誉,实堪前祖先田宅之福,为荣华而永不衰也。若反此则不然矣。以生月为父母之宫,若月内有财官之星,旺盛无冲破,更生日天元,居生养之地,则人承父母之福。日干居死衰之地,为人虽有父母之福,终不为久长亲荫也。 以日为己身者,是生日天元,乃人己身也。自得之宫,必须推详。生日天元,看临何宫之分,更看年月时中有何格局。若贵人禄马之类,并无破害,便为好命。值此生旺无刑害,则喜而取之为福。若当生之神,而逢死绝休败,更值刑冲破害,则憎而弃之为祸。日干衰而求气旺之藉。且如壬癸巳午之类,皆因生日天元临死绝之地为身弱也。 壬癸以丙丁为财星,以戊己为官星,巳午火当临官生胜之地,更加九夏四季生,则有官星并禄马之星,为有福气之庆,当有余乐也。若壬癸生人在冬月生,虽日干持其旺气,终身以不取富也。若财官之气惧皆旺水,火死土囚也,若人遇之,平生迍蹇奔驰,难享用之人也。虽旺亦多成败,则官将不成,财将不住矣。 且如庚寅日,乃是天干气衰弱也。三命云:为命多舛,遇鬼方受官旺,当有财官之贵矣。如庚金以乙木为财,丁火为官。寅为甲木临官,丙火长生,为官之旺地,为人当以金之分看,春夏则福矣。秋冬生人要逢旺,财官之气退散,遇死绝休囚之地,为人常有不足之营,家道寂寞难治也,定是克妻害子矣。日干衰则求气旺之藉,有余则欲不足之营也。 干同以为兄弟。如乙以甲为兄,忌庚重也;甲以乙为弟,畏辛多也。 此为伤之论。如辛多伤其乙木,庚多伤其甲木,如此则兄弟有克。四柱有用则为官贵也,不可一理而推。干同为兄弟者,盖生日天元比和相同之类。甲日生以乙为弟,柱中有辛金多,克乙木为不得姐妹之力也。乙日生人,以甲为兄弟,四往中有庚金重克甲木,则生平不得兄弟之力也。凡看兄弟有无,效以此例推之。 干克以为妻财,财多干旺则称意,若干衰则反祸矣。 财多干旺者,力能任财则为福。干衰弱,力不能任财,反祸矣。 赋云:财多身弱,正为富室贫人。 干与支同,损财伤妻。 干与支同者,甲寅、乙卯之类。又云:若地支同局之命,则损财伤妻。更月令气旺,年时未见财官,又无格局,穷必彻骨矣。 凡干旺为妻财,财乃生日干克他为财之星也。若柱中财多而日旺者,凡举动无不称意。经云:处世安然,财命有气。若反此财多而日干弱者,此命定因妻财而致祸,则因力衰不能任厚福。 财多身旺者,如:己未年、戊辰月、甲寅日、癸酉时。甲以戊己为财,年月建居财库,当生年又得己未土重,乃天元贵人带财。合甲寅禄日建,其官禄财多官旺,则多称意也。 又如一命,乙酉年、壬午月、壬午日、癸卯时。壬癸以丙丁为财,午月自恃财旺之,丁逢火禄之乡,壬癸胎元绝之地,为身弱不能任重财。见壬癸为比肩分财,故因妻以致祸,卒死牢狱之中。 术经云:六壬临午位,号曰禄马同乡,此非虚论。是年月日时有卯字克子午中己土之官,故曰六壬日禄马同乡是也。赋云:福星临而祸发,以表凶人。 干与支同,如甲寅之类,虽然强健,无他残疾,多主损财伤妻。若年月日时别入他格,或遇四柱中财官印之星,是贵显有权之命也。若三元无他格,四柱又无财官印,反生气旺之月日,有背禄逐马之星,此命主穷必彻骨,克妻多数,终身无依,则是常人。 赋云:小盈大亏,恐是劫财之地。 男取克干为嗣,女取干生为子,存失皆例,以时分野,当推贫贱富贵之区。 假令甲乙生人,以庚辛为子息。若女命甲乙生人,以丙丁为子息。更看时辰在何分野,轻重生旺,定居多少。看于四柱或有克子之星,可言无子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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