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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税务登记证注销有关涉税风险和应对建议| 华税推荐

 刘刘4615 2016-02-16
2016-02-16 华税 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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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综合/ 作者


企业进行税务登记是企业纳入税务正常征管的前提条件,企业注销税务登记意味着解除税务正常征管的束缚,本文就企业税务登记证注销涉及的税务风险和应对措施进行一些初浅的探讨。


一、企业税务登记证注销的现实状况


(一)企业注销户数增多情形复杂。现在企业办证程序简便容易,每年注册企业明显增加,因经营状况不佳等原因注销企业登记的自然也较多;企业注销登记分为因分立解散、被其它公司收购、营业期限届满等原因实行的正常注销和逃避税收及违法处罚的恶意注销两种形式,而恶意注销的情形越来越复杂。



(二)企业注销管理偏松有待规范。在鼓励创新创业和法治社会的新形势下,降低企业注册的门槛,减少事前监督是有一定道理的,但事中和事后监督就应加强,更要注重事后监督,在企业注销税务登记证时,依然与过去一样只要求交清账面自行申报税款和所领购发票,就可办理注销手续的规定有待进一步规范。



(三)企业注销监管各地执行不一。企业税务登记注销的涉税风险已经引起各地基层税务机关特别关注,有的税务机关管理严格,在办理注销前一律由稽查部门进驻稽查并出示税务稽查报告,或只由税源管理部门出示税款清算报告,或只要求交清账面应纳税款和领购发票就可办理注销手续。


二、企业税务登记证注销的涉税风险


(一)清缴税款有企业自行决定之意。目前,企业税务登记证注销只需缴销所领购发票和交清企业账面应缴税款即可,这是一种理想的状态,其实企业账面数据是企业自行计算申报的,在纳税意识还没有达到一定高度的情况下,企业有意无意存在税收违法行为还是大量存在的,没有税务机关和有权的第三方机构税款清算报告等的监督,就有可能存在较大的涉税风险。

  

(二)恶意注销有发展壮大之势。因企业存在税收违法行为,为保证即得的税收违法利益,预防被税务机关查处的后果,经过中介或相关人员的税收“策划”,利用注销税务登记证不需进行税务稽查必经程序的漏洞,“见好就收”的情况越来越多。从各地税务机关之间对有问题有疑点的发票进行协查得到的“企业已注销”的答复增多的情况,也可以看出恶意注销的增长态势。

  

(三)税收监督有基本失控之嫌。基层税务机关对恶意注销企业税务登记证形成的税收违法风险已经有了清醒的认识,但如何采取措施实施有效的监督还没有引进高度的重视,让企业恶意通过注销税务登记证来逃避税收和税收违法行为处罚的阴谋屡屡得逞。


三、企业税务登记证注销涉税风险的应对建议


(一)税收清查应成为注销登记的必经程序。现阶段还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在注销企业税务登记时必须履行税款清查程序(相当于税源管理部门日常税收检查程序),只规定清缴账面应交税款,缴销已领发票即可办理注销手续,给有意无意少缴漏缴税款和逃避税收违法处罚的企业带来了便宜,因此,企业注销税务登记前通过税务机关的税收清查很有必要。

  

(二)稽查程序应成为风险企业注销的前提。对纳税信誉高、经营规模小的正常企业履行注销手续可以由税源管理部门进入企业进行各税种清查后清缴并入库后,即可办理注销手续;对经营规模大且过去存在税收违法行为、多年没有实施税务稽查、非正常原因申请注销的高风险企业,在注销登记前应将税务稽查列为必须履行的程序;对预见有破产可能、发现有意逃避税收的迹象时应该及时或提前介入稽查程序。

  

(三)恶意注销应成为涉税风险主要监控点。在税收法制日趋严密的今天,一些虚开增值税发票、长期隐匿销售收入、多年未接受税务稽查等情况且逃避税收违法行为突出的企业,为规避涉税风险,就很有可能存在恶意注销税务登记的可能性,税务机关应提高警惕,将这些高风险企业全部纳入主要监控对象,已经恶意注销的企业要顺藤摸瓜,深入追究,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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