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2012年8月)

 庋藏天下 2016-02-17

德赛电池: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2012年8月)

公告日期 2012-08-15

                       深圳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
         (经 2012 年 8 月 1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遗漏或虚假描述,满足报告使用者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财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三条公司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报告,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
    (一)编制报告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可能导致企业承担法律责任和声誉受损。
    (二)提供虚假报告,误导报告使用者,造成决策失误,干扰市场秩序。
    (三)不能有效利用报告,难以及时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可能导致企业和经营风险失控。
    (四)财务报告编制人员没有履行保密义务和管理权责,导致信息泄漏,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信誉影响。
    第四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对报告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全过程的管理,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和要求,落实责任制,确保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和有效利用。
    第五条公司财务总监或分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报告的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等相关工作。公司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财务报告编制和分析报告编写工作,公司内部各部门应当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供编制财务报告所需的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财务报告的编制、披露和审核等不相容岗位要相互分离。
    第七条公司应当从组织建设方面为会计工作的科学开展提供保证:
    (一)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须具备相关的资格,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财务部负责人、财务经理人员,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财务会计工作五年以上经历。
    (二)各子公司财务部编制《财务人员基础信息表》,记录财务人员的从业资质、资格信息、职称、学历程度等,每年更新并报送至公司财务部备案。
    (三)各子公司在每年初根据需要制定财务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合理安排财务人员参加相关财务、会计、税收等有关的业务培训,保证财务人员每年有一定时间用于学习和参加培训。财务人员每年用于后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学时。
    (四)公司财务部通过定期培训、后续教育等形式,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管理知识、专业能力、职业道德水平。公司财务部在必要时组织各子公司财务人员共同统一培训。
    (五)财务部(包括子公司财务部)在考虑不相容岗位分离的原则下,制定财务会计岗位职责并报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在《财务部职位说明书》中应界定清楚各岗位的职工作重点,财务人员应该对各自的职责充分了解和明确。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具体要求为:
    1、制单和审核为不同岗位。
    2、各相关部门之间相互制约并在其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
    3、同一部门或个人不得处理实物、账务与收付款业务的全过程。
    第八条公司财务部(包括子公司财务部)应当加强财务基础工作的管理、提升,确保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扎实规范: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公司对一级和二级会计科目作统一规定。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子公司财务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三级以下会计科目。当需要添加、修改和关闭会计科目时,财务经理审核会计提出的书面申请。申请须列明变更的科目名称及原因,并由系统维护人员在系统中添加或修改相关的会计科目。
    (二)财务系统用户权限管理:根据财务会计的职责分工,需要明确划分财务系统中的使用操作权限,形成适当的分工牵制,财务经理审核系统管理员所确认的财务系统合法有权使用人员及其操作权限;批准后由系统管理员在系统内授予相关人员的使用权。
    财务部出现新增/变更财务系统用户权限时,财务经理审批《新增/变更用户申请书》,并由系统管理员(非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系统用户权限维护。
    (三)用户名及密码管理:财务会计人员凭借分配的用户名与密码来进行身份识别,登陆系统。公司根据需要设置一定期限的密码有效期,密码到期前系统自动提醒用户更新密码。系统管理员或财务经理每半年导出系统用户权限清单审核是否存在不适当的用户设置。
    (四)一般会计处理:财务会计人员制作会计凭证前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并将交易信息录入财务系统,生成记账凭证,原始凭证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财务主管、财务经理在各自权限内检查录入财务系统的会计凭证,检查内容包括所使用科目、金额、摘要,检查无误后执行审核操作,并在打印的记账凭证上盖章确认。金蝶财务系统已经设置相应的参数,确保财务系统中凭证为连续编号。
    (五)入账错误提示:金蝶财务系统的初始化设置了试算平衡提示参数,系统自动检查录入会计分录的借贷方平衡,会计分录借贷方不平衡时不能保存,并会发出错误提示,确保试算平衡准确无误。
    (六)差错更正审核:对于结账前发现的,但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如发现差错需要及时更正的,由财务主管在财务系统中执行反审核操作;财务经理批准由财务主管重新审核修改后的会计凭证。
    在结账后发现的错误,于下月通过转账凭证予以更正,并通过审核,确保修改后的财务数据的准确。
    (七)公司在日常会计处理中应及时进行对账,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资产、会计凭证、往来单位或者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发现差异及时查明原因予以解决,并记录在适当的会计期间,以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会计记录的数字真实、内容完整计算准确、依据充分、期间适当。
    第九条公司财务部专人负责会计档案的管理,定期备份,做好防消磁、防火、防潮和防尘等工作;对于存储介质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当定期检查,防止由于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机构变动或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将全部案卷逐一点交,经过交接双方核对签字确认后接收。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转入档案室保管。
    财务经理批准财务档案的调阅或复印,财务部专人办理手续,填写《调阅会计资料登记表》,包括调阅时间、资料名称、理由、调阅人签名(盖章)、归还时间、保管人签注。
                         第二章   报告的编制
    第十条财务报告编制方案:
    (一)公司会计政策应符合国家有关会计法规和最新监管要求的规定。公司配备专人关注与会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变化及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等,并及时对公司的内部会计规章制度和财务报告流程等做出相应更改与完善。
    (二)公司的内部会计规章制度应经财务总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审核,公司负责人审批后生效,财务报告流程、年报编制方案应当经公司财务总监核准后签发。
    (三)根据财务报告的报送要求,倒排工时,为各步骤设置关键时间点,对未能及时完成的进行相关处罚。
    第十一条重大事项及非常规事项相关处理:
    (一)对重大事项及非常规事项应予以高度关注。其中:重大事项通常包括:以前年度审计调整、会计准则制度的变化、年度内合并(汇总)报告范围的变化等对财务报告的影响;非常规事项是指企业在以往经营及帐务处理中未曾发生的特殊事项,包括但不限:商誉、投资性房地产、或有事项计量、股份支付、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等。
    (二) 重大事项及非常规事项处理流程:本部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对重大会计事项及非常规事项进行处理前,由业务职能部门及职能人员提供相关审核批准文件后,按照会计事项不同的复杂程度及重要性水平,提交本公司财务经理、公司财务总监审核并出具意见后,由财务人员编制会计分录。
    第十二条公司应在编制财务报告前,应组织财务和相关部门进行资产清查、减值测试和债权债务核实工作:
    (一)确定具体可行的资产清查、债权债务核实计划。
    (二)做好各项资产清查、债权债务的核实工作,包括:与银行核对对账单、盘点库存现金、核对票据;核查结算款项,包括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应交税金等是否存在,与债务、债权单位的相应债务、债权金额是否一致;核查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各项存货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是否有报废损失和积压物资等;核查账面投资是否存在,投资收益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核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各项固定资产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清查土地、房屋的权属证明,确定资产归属;核查在建工程的实际发生额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等。
    (三)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差异,应当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将清查、核实的结果及其处理办法向公司的董事会或者相应机构报告,并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第十三条结账有关注意事项。公司应严格遵循会计分期的有关规定,不得为了赶编财务报告而提前结账,或把本期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延至下期记帐,也不得先编财务报告后结账。如果在当期关账之后需要重新打开已关闭的会计期间,须填写相应的申请表,经财务总监或主管财务工作负责人审批后进行。
    第十四条编制个别财务报告:
    (一)公司财务报告列示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金额应当真实可靠。一是各项资产计价方法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减值,应当合理计提减值准备,严禁虚增或虚减资产。二是各项负债应当反映公司的现时义务,不得提前、推迟或不确认负债,严禁虚增或虚减负债。三是所有者权益应当反映公司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由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留存收益等构成。做好所有者权益保值增值工作,严禁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资本不实。
    (二)公司财务报告应当如实列示当期收入、费用和利润。一是各项收入的确认应当遵循规定的标准,不得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提前确认收入。二是各项费用、成本的确认应当符合规定,不得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三是利润由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构成。不得随意调整利润的计算、分配方法,编造虚假利润。
    (三)公司财务报告列示的各种现金流量由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构成,应当按照规定划清各类交易和事项的现金流量的界限。
    (四)进行校验审核工作,包括期初数核对、财务报告内有关项目的对应关系审核、报表前后勾稽关系审核、期末数与试算平衡表和工作底稿核对、财务报告主表与附表之间的平衡及勾稽关系校验等。
    (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编制附注。对报表中需要说明的事项,作出真实、完整、清晰的说明。检查担保、诉讼、未决事项、资产重组等重大或有事项是否在附注中得到反映和披露。
    第十五条编制合并财务报告:
    分级收集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审核,进而编制公司合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编报单位财务部门应依据经相关部门确认的产权(股权)结构图,并考虑所有相关情况以确定合并范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由财务负责人审核、确认合并范围是否完整。
    (二)财务部门收集、审核下级单位财务报告,并汇总出本级次的财务报告,经汇总单位财务负责人审核。
    (三)财务部门制定内部交易事项核对表,报财务负责人审批后下发纳入合并范围内各单位。财务部门核对本单位及纳入合并范围内各单位之间内部交易的事项和金额,如有差异,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调整。编制内部交易表及内部往来表交财务负责人审核。
    (四)对合并抵销分录实行交叉复核制度,具体编制人完成调整分录后即提交相应复核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可录入试算平衡表。通过交叉复核,保证合并抵销分录的真实性、完整性。
                       第三章   报告的对外提供
    第十六条财务报告对外提供前的审核:
    (一)财务报告对外提供前需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主要包括财务负责人审核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并签名盖章;财务总监或分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审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合规性,并签名盖章;公司负责人审核财务报告整体合法合规性,并签名盖章。
    (二)公司应保留审核记录,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三)财务报告在对外提供前应当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第十七条财务报告对外提供前的审计:
    (一)公司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择符合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二)公司不得干扰审计人员的正常工作,并应对审计意见予以落实。
    (三)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随财务报告一并提供。
    第十八条财务报告的对外提供:
    (一)公司的财务报告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核通过后向全社会提供。如确有需要,提前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告的,按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做好登记和保密工作。
    (二)由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或分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公司负责人逐级把关,对财务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格式的合规性等予以审核,确保提供给投资者、债权人、政府监管部门、社会公众等各方面的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完全一致。
    (三)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对报送时间的要求,在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报送流程中的每一步骤设置时间点,对未能按时及时完成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四)相关人员在编制和传递财务报告的过程中负有保密义务,保证财务报告信息在对外提供前控制在适当的范围内。
    (五)公司对外提供的报告应及时整理归档,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存。
                       第四章     报告的分析利用
    第十九条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分析制度定期编写财务分析报告,并通过定期召开财务分析会议等形式对分析报告的内容予以完善,以充分利用财务报告反映的综合信息,全面分析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一)编写时要明确分析的目的,运用正确的财务分析方法,并能充分、灵活地运用各项资料。分析内容包括:一是公司的资产分布、负债水平和所有者权益结构,通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资产周转率等指标分析公司的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分析公司净资产的增减变化,了解和掌握公司规模和净资产的不断变化过程。二是分析各项收入、费用的构成及其增减变动情况,通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指标,分析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能力,了解和掌握当期利润增减变化的原因和未来发展趋势。三是分析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的运转情况,重点关注现金流量能否保证生产经营过程的正常运行,防止现金短缺或闲置。
    (二)财务总监或分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在财务分析和利用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负责组织领导。负责人审核财务分析报告的准确性,判断是否需要对特殊事项进行补充说明,并对财务分析报告进行补充说明。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资料、重大事项以及与上年同期数据相比有较大差异的情况要做重点说明。
    (三)公司财务分析会议应吸收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对各部门提出的意见,财务部应认真分析研究,进而修改完善财务分析报告。
    (四)修订后的分析报告应及时报送公司负责人审批。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深圳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