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5-039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拟分别向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哈投集 团” )、黑龙江省大正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正集 团”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华融”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融信托” )、齐齐哈尔市财政 局、伊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鹏支行(以下简称“金鹏支 行” )、 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植集团” )、 伊春市 银建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建经贸” )、 黑龙江省南岔林业局 (以下简称“南岔林业局” )购买上述公司持有的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海证券” ) 99.946%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重组” )。 相关方就本次重组相关事项作出重要承诺如下: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关 于 所 提 供 信 息真实性、准确 性 和 完 整 性 的 声明与承诺 哈投股份 哈投股份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 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 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 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 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如因该等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哈投股份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 一、 本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人有关本次交 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 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 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 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因该等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 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 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 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哈 投 股 份 及 其 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未受处罚、 调查的承诺函 哈投股份及其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 二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 本公司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关 于 所 提 供 信 息之真实性、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的承诺函 哈投集团、大正集 团、 中国华融、 中 融信托、齐齐哈尔 市财政局、金鹏支 行、中植集团、银 建经贸、南岔林业 局 一、本公司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 [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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