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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择校生,为何导致公办高中运转难?

 风过竹笑 2016-02-19

“我是一名中学教育工作者,我今天得为高中呼吁呼吁,现在高中债务真是很麻烦的事情。”安徽省政协委员陈新是怀宁县教育局副局长,在安徽省政协会议教育界别分组讨论现场,他以该县高河中学举例,“负债金额本来就不小,去年还取消了计划外招生,更是雪上加霜,收的钱不够正常运转。”该组召集人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金燕也关注到这个问题,“原来和学前学校、义务阶段学校相比,高中是比较富有的。2012年之前,可以收30%的择校生,那时一个学校可以收取1000多万、多者可达3000多万的择校费。”并请大家宽心,“今后可争取生均公用经费拨款,确保高中运转。”(中国青年网2月18日)

2012年,教育部等七部委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在3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这是一项推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很多省市也按照这一时间节点取消公办高中择校生,然而,由于相应的配套措施没有跟上,取消择校生之后,导致一些公办高中办学经费紧张,甚至影响到一些学校的基本运转,这让政策的执行在一些地方遭遇阻力,也令学校怨声载道,质疑取消择校生政策的正确性,还有的学校受经费限制降低教师的奖金、减少一些基本的教育活动,最终受损害的是学校的办学。

出现这种情况,其实是在预料之中的,在国家出台政策要求取消公办高中招生择校生时,笔者就曾指出,政府财政必须补上公办高中因取消择校生而少收的择校费,保障公办学校的投入,否则,公办高中的办学将陷入困境。道理很简单,此前,我国各地允许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地方政府想借此减少对公办高中的投入,公办高中可把收来的择校费,用于支付学校扩建贷款的利息——当初公办高中敢于向银行借款,也是考虑到可以收取择校生;以及用于学校的日常运转,包括给教师奖金、加班费,维修校舍等。事实上,正是由于公办高中收择校费,可以为政府分担财政压力,因此,对于公办高中违规招生择校生,地方政府往往视而不见,教育部虽反复提出招生择校生要“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但是,超过规定比例、高价招择校生还是屡禁不止,而一刀切取消择校生,则是治理择校生乱象的釜底抽薪之举。

问题在于,如果取消择校费,财政不补上这部分经费,公办高中哪来钱归还贷款利息?又哪来经费保障学校的基本运转?这是在取消择校生时,就应该充分考虑的,教育部等七部委给出3年政策缓冲期,也是希望各地财政做好准备,但从政策执行情况看,有的省市执行得不错,而有的省市、地区,对取消择校生之后的公办高中的学校经费保障,却一直没有说法。而进一步分析则发现,这些省市、地区,地方财政比较薄弱,很难拿出这笔钱来。

这和我国推出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政策之后,曾在一些地方出现学校运转困难一样,免收学杂费,当然是好的政策,可是,免收学杂费之后,如果政府不加大对学校的投入,那学校的运转就会陷入困难——以前,学校是用向学生收取的学杂费来维持学校的运转的。而面对运转困难,学校的选择无非有二,一是压缩办学成本,这无疑影响正常教育教学;二是巧立名目乱收费,这就是大家所见的一边免学费,一边又有乱收费。去年,我国出台政策,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标准,规定农村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和城市学校一样,明确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学生可以享有和公办学校学生一样的免学杂费、书本费政策,对此,也有人担心,如果不明确财政经费来源,这一好政策的执行效果会大打折扣。

我国还有一些教育政策,国家颁布了多年,可一直未得到落实,比如取消大学的行政级别,这早已形成共识,但是,却不见实施,原因在于,取消行政级别,不可能是单方面的行动,而必须有一系列的配套改革,包括改革教育拨款体系、改革高校校长任命方式,改革大学内部治理等等。可这些配套改革,有关部门并没有想好如何推进,于是,取消大学的行政级别,也就说说而已。

一项好的政策,必须有相应的配套措施。但遗憾的是,在配套措施方面,我国一直存在慢半拍的问题,要么导致政策执行变调,要么导致政策得不到执行。这和我国的教育决策机制有关。一项政策,如果只是写进文件,那是很容易的,但要从文件落地,就牵涉到具体的利益调整,而利益的调整,需要一个博弈过程。像对于一些不发达地区的公办高中,取消择校生之后,就应通过省级财政统筹,以及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来解决学校的办学经费问题,这需要在制订政策时,就具体明确各级财政的分摊比例。而不能在政策执行,各地推行不下去、出现问题之后,才想着解决出现的问题。要改变这种配套措施慢半拍的问题,就必须在制订教育政策时,就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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