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近日印发。 文件明确要求:我国新建住宅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 大律司认为:根据这一理念,所有新建的住宅小区,原则上都不能有围墙,不能封闭式管理。已建成的封闭住宅小区要逐步拆掉围墙,屏蔽封闭式管理。 按照这一理念,所有小区内部道路都要公共化,成为公共资源。从而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 这一城市设计理念,标志着万科等大牌地产过去推崇的城市孤岛,牛粪上的鲜花等资源独占、资源独享、封闭隔绝式小区设计理念已成为过去。 小区拆除围墙,资源共占、共享,不但城市房价将面临重新洗牌,小区物业管理也面临重大挑战。 大律司预计,如何拆除老旧住宅小区甚至农民房与隔壁豪宅之间的围墙,将成为物业管理纠纷的新热点。 为此,大律司建议拆除小区围墙首先要成立业委会,双方之间有谈判主体;二是拆除的过程要平等协商;三是拆除的依据要依法、依规。不能蛮干,不能胡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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