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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作欣赏|语文讲堂】「北乔」孔乙己:脏破长衫里透着鲜亮

 只是近黃昏 2016-02-22

弘扬“名作”精神,构建“欣赏”文体,感受经典风韵,品味书香人生。

不同领域的人对课文会有不同的解读角度,作家的解读和语文教师的解读相比,视角自然不同。在信息爆炸、价值多元的当下时代,课本中的鲁迅作品应该怎么阅读?因为隔着近百年的时光,也因为隔着平凡人与“大家”不同的情怀,于是,因“敬”而“畏”,因“畏”而“惧”,再发展下去,便乱哄哄叫嚷着干脆将其一去了之。然而中国的文学河流里没有了鲁迅怎么可以?或者说,中国的文化长河中,鲁迅怎么可以绕得过去?即使拂去鲁迅身上“思想家、革命家”的标签,鲁迅也依然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文学大师,是一座迄今为止甚至几百年之后依然很难有人能超越的高峰。作家、文学评论家北乔先生北乔先生站在一个全新角度,重读课本中的鲁迅作品,希望通过这样的全新解读,能为我们更好地走近鲁迅提供一些思路。
孔乙己:脏破长衫里透着鲜亮
北 乔

如果咸亨酒店像现在的酒吧,柜台前有椅子或凳子,那么孔乙己就不会站着喝酒了。“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孔乙己的这一形象也就不会如磐石一样立在我们记忆中。还可以想象一下,如果孔乙己像土豪一样穿着面料考究、款式挺括的长衫,站在咸亨酒店的柜台前喝酒,那些短衣帮、里屋穿长衫坐着喝酒的以及掌柜、伙计,又会怎么看他呢?又会如何与他说话呢?或许,正是因为他“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我们的目光和心态才扭曲了他,我们某种灰暗的固化的理念像巨大的阴影笼罩着他。我们的灵魂不至于是那又脏又破的长衫的模样,可我们的嘲笑,分明是灵魂抖落的灰尘。穿透这尘世的雾霾、心灵的烟尘,或许我们可以看到更真实的孔乙己,抵近我们灵魂那斑驳的营地。     

一 

俗话说“人不可貌相”,一般用来警示世人千万不可以貌取人。细想起来很有意思,很多的俗语或者口号,时时在我们的唇齿间正气凛然地滑行,但恰恰又与我们的行为毫无关系。说得很动听,做事时却总行走在这些词语的背面,这不仅是莫大的嘲讽,更是我们心理大地上总也无法拔尽的杂草。有时,我们甚至根本就没真正想过要锄草。当然,俗语也常常让我们晕头转向、无所适从。这句是“人不可貌相”,那句又是“相由心生”,或者是“人靠衣装马靠鞍”。我们发现,或者说,我们应该承认,在现实生活中,真正有市场的,真正被我们视为伙伴的,还是那些道德指数不高的,不那么道貌岸然的法则。因而,重行头,讲捧场,成为日常生活的常识,也是百试不爽的招数。穿衣戴帽也是如此。我们最好的衣服都是为社交活动服务的,在愉悦别人眼球的同时提高自信。

孔乙己再是个书呆子,这点生活常识还是有的。但他没有银子来置办一件好的长衫,只能穿着又脏又破的长衫穿大街过小巷,来到咸亨酒店。或许,这件长衫还是他最好的衣裳,是人们常说的那种“喝茶的衣裳”,只在出门或到咸亨酒店才舍得换上的。其实,孔乙己应该感谢咸亨酒店的宽容大度。许多酒店之类的地方,是不允许“衣衫不整者”入内的。这样的“谢绝”,过去有,现在有,将来恐怕还是会有的。孔乙己一身脏破的长衫,数月不洗不补,居然可以站在柜台前喝酒,与掌柜、伙计那样的近距离,在今天,恐怕也没多少小酒馆能让他如此这般。

孔乙己的这件长衫,历来饱受诟病,成为他迂腐和死要面子的最强证据。我们的思维是这样的:你孔乙己已经混得这么惨了,就不要穿长衫了;你穿长衫也行,那就穿件好的,至少你也得花钱到里屋坐着喝酒;你只能站着喝酒,又是这么脏破的长衫,那就该换成短衣。瞧瞧,我们总在拿长衫说事,而且只是拿这件长衫来说孔乙己的事。我们把衣服与身份画上了等号,以此把孔乙己的人格和尊严戳得如同那件又脏又破的长衫。

穿着这件又脏又破的长衫,居然还站着喝酒,这便让我们很是看不惯。如果孔乙己很有钱或者是个官儿,那么就是穿再破再脏的衣服,我们也不敢当面看不起他。透过现象看本质,那是纯理性的,荡漾于生活的感性之中,外在的形式,是我们首先关注的。更何况,孔乙己的长衫确实反映了他的处境,好吃懒做,不好好谋份营生,搞得自己生活贫困,得靠偷窃度日。这样的人,确实很难唤起我们的同情,瞧不起的情绪难免会涌上心头。我们不习惯仰望他人,但我们喜爱俯视别人,尽管低着头远比昂起脖子更有损颈椎健康。许多时候,我们的幸福感和快乐指数,总是需要弱者的衬托才得以攀升。因而,居高临下地对待孔乙己,成为大众化的近乎本能的态度。只是我们并没有真切地意识到,取笑孔乙己这样的弱者,恰恰暴露了我们内心的虚弱。

孔乙己最令世人厌恶和唾弃的,其实不是那件长衫,而是他死抱“读书人”这一臭架子。为此,人们给他扣上了一顶顶帽子,诸如“科举制度的牺牲品”“穷酸架子”“穷困潦倒却丢不下读书人的清高”“对读书怀有不切实际的幻想”等。

旁人便又问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孔乙己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他们便接着说道,“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

问话的人当然知道孔乙己识字,之所以还要明知故问,是因为心里早揣着后面的那句话在等孔乙己。这样简洁明快得几近野蛮的回击,孔乙己当然招架不住。其实,换谁都会灰头土脸地败下阵来。事实上,从古至今,这样攻击性的游戏,时时都在我们身边发生。实用论和功利论的横行霸道,让我们把知识、能力和成就混为一谈。这也是“读书无用论”常常大行其道的原因,我们的想法就是如此的直接而荒唐。当然,这样的观点早已不仅停留在读书这一点上,而是侵占了我们生活的所有领域,植根于我们思想深处。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一方面在痛苦而无奈地防守,另一方面又向他人发起类似的攻击。防守时怨气冲天,攻击时轻车熟路,我们在攻防转换中是如此的得心应手。我们总以为我们在与别人战斗,却不知道我们最大的敌人是自己。我们既是受害者又是施虐者,我们总不愿意醒来,是因为我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陷于迷醉发昏的泥淖。

孔乙己这样一个生活的失败者,是没有资格享有尊严的,只能供人们嘲笑取乐。历来都是以成败论英雄,你孔乙己一事无成,那么也就是无才无能,至少在读书方面,你是没有发言权的。你一个乞丐,自然也就没有资格教别人识字。“我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咸亨酒店的小伙计做得似乎没错。资格,确实是个令人头疼的东西。你不是商界精英,你就没资格与别人大谈经商之道;你没写出好的小说,你就没资格向文学爱好者宣讲写作的方法。

读书没读出前程的孔乙己,自然没有资格说读书是有好处的,没资格教别人识字,也没有资格去说那些“之乎者也”的话。咸亨酒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这空气一直弥漫在我们的心中。至今,我们还在可怜可悲可叹孔乙己这落魄的旧世文人,还在指责那些无聊无情的“看客”,还在探究孔乙己悲惨命运的时代原因。我们唯独没有对文化、对知识乃至对人的价值与处境进行自我思考,没有检讨我们无处不在的功利法则。

二  

街边的一个小酒馆里,一群民工模样的人笑得十分开心,手中的酒碗似乎都在发出笑声,一个大个子的男人笑得有些勉强有些尴尬。几个在街上玩的孩子闻声跑了进来,他们是奔着热闹来的。孩子们或许不知道为什么这一群人要朝着大个子男人笑,但他们能看出这个大个子男人最好接近,便围了上去。孩子们盯着大个儿手里的豆子,面露馋色。大个儿俯下身,给每个孩子一个豆子。孩子们把豆子塞进嘴里,又伸出了小手。大个儿看看孩子们,再瞧瞧手中的碟子,没几粒了,就赶忙手捂碟子说,不多了,不多了。这大个儿穿着脏破的长衫,脸上道道伤痕,只是因为喝了些酒,脸色才稍显红润。这分明就是一个叫花子与一群孩子间温情的画面。是的,这个大个儿男人就是孔乙己。如果我们不知道孔乙己其他所有的事,只是看到了这一场景,我们不感动吗?我们不觉得这是人世间最美的画面吗?

是的,我必须承认,当我一次次与这个场景相遇时,我都觉得孔乙己十分的可亲可爱。理想破灭,生活全无着落,处处受到嘲弄,耳朵里灌满了人世间羞辱性的笑声。孔乙己一定很痛苦,肉体的痛心灵的苦,让他的人生暗无天日。可是,面对一群孩子,他不由自主地展露柔情,毫无做作地表达本真之爱。几粒茴香豆,在孔乙己看来当是心爱之物,然而给孩子们一人一粒,他没有任何的犹豫。他不是在施舍,而是以这样的方式拉近与孩子们的距离。这个时候,他似乎忘记了自己的处境,忘记了自己的形象,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年龄,把自己当成了孩子中的一员。

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腰下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瞧瞧,孔乙己多么可亲,忘情地流露出孩童般的顽皮。“着了慌”,这一定是如孩子似的表情,故意让孩子们看到他的紧张。他那么高的个子,纵然是孩子们想抢茴香豆也够不着。孔乙己“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不是真出于防备,而是以夸张的动作进一步表明他有多么紧张,他是多么宝贝自己为数不多的茴香豆。他明明可以直着身子和孩子们说话的,但他弯下了腰,为的是柔声细语而不是扯着嗓子。他在告诉孩子们,他的茴香豆不多了,意思是他不能再给了,口气不是冷漠的拒绝,而是商量式的,甚至是有点求饶的味道。孔乙己告诉孩子们茴香豆不多后,直起了腰,渐渐回到自己成人的状态。看着豆子,嘴里说着不多不多,其实是在提醒自己,确实不能再给了。他掩饰自己的想法,朴素地说出心中所思所想,有着孩子一样天真的纯净。“多乎哉?不多也”历来被解读成孔乙己说话酸溜溜的,依然沉浸于那已经渐被时代淘汰的古文里。诚然,他读了那么多年的书,想要彻底忘记古文完全说白话,还真有些为难他。且不谈当时的文化人有多少能与古文真正一切两断的,我们仅需要换一个角度,再听听孔乙己的这句话,其实是很有趣的。从“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到“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语境上是从对话到私语的转移,这说明孔乙己还是很注意言语对象的。好端端地说着白话,后面来句古文,我们可以认为孔乙己骨子里剔除不了旧文化的影响,但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认为孔乙己在孩子们面前还是有语言幽默的?事实上,在我们的日常口语中,偶然冒出一句或极文雅或极诗性或极古意之语,会让语言生出许多的趣味。很多时候,大家还是真觉得此人风度儒雅、文化气质浓。有意味的是,别人说的话,孔乙己一说,就麻烦缠身,饱受指责。孩子们可不管这么多,他们一定是觉得孔乙己这个大人挺好的。孩子们没有不高兴,反而满足地离开了,那笑声是茴香豆带来的,体现着孔乙己的善良可亲。

众人以实用主义的价值观来嘲笑孔乙己的读书,可孔乙己并没有丧失对知识的尊重,他清楚没有文化终究是不行的。伙计对他的态度与众人并无不同,但他不恼不怪罪,反而为伙计的未来着想。他明知道伙计不待见他,还要教伙计识字。“孔乙己等了许久,很恳切的说道,‘不能写罢?……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账要用。’”他这不但是对文化怀有敬意,而且希望伙计以后能够事业有成。面对他的一片好心,伙计却是“又好笑,又不耐烦,懒懒的答他道,‘谁要你教,不是草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么?’”听到这话,“孔乙己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孔乙己的“极高兴”与伙计的“不耐烦”形成强烈的反差,令人深思。还有就是,不管我们愿意不愿意,总要辨识通假字、通用词、多音字、多义词等,那为什么孔乙己说“茴”字有四种写法,就被我们认定为迂腐呢?

孔乙己的可爱,还在于他坚守“读书有用”的理念,并引以为自豪。当人们问他是不是真的识字时,他“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这难道不是傲骨的体现吗?他没有因为自己在读书上一事无成而丧失对读书的信心或完全否定读书的价值,进而迁怒于读书。由此看来,孔乙己是有自知之明的,不是读书不好,而是他没读好,没能把知识转化为能力。这样的自知之明,真的是可爱至极,还有难以抹杀的可敬。

孔乙己的可恶可悲可怜是无可争议的,但不能因此而消解他的可爱可亲可敬。当然,我们也不会因为他有可爱可敬的闪光点,就把他的可恶可悲一笔勾销。我们给孔乙己一个公正的、褒贬共存的评价,不是怜悯,不是施舍,也不是求得公平,而是我们自我成长和行走的需要。


鲁镇的酒店,除了里屋可以坐着喝酒,其他人都是靠柜台外站着喝酒。没有桌子板凳的阻碍,大家可以聚在一起,也可能三三两两凑得近些,随时可以自由地走离或靠拢,来回穿梭。站姿也是选择自己最舒服的,倚着柜台,甚至是蹲会儿,怎么着都行。大家喝酒解乏,说说笑笑,东家长西家短,酒里有话,话里有酒。虽说站着喝酒的大都是短衣帮,但他们的话语可以探进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以他们朴素而恣意的方式让生活中的一切在唇齿间飞扬。柜台前的这个小社会,也是一杯酒,一杯让大家喝着舒坦的酒,一杯让大家离不开的酒。孔乙己是咸亨酒店的常客,虽然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时常受到大家的奚落,但不影响他成为这个社会中独特的一员。

孔乙己爱喝酒,虽不是嗜酒如命的酒鬼,但多少有些酒瘾。宁可花钱买酒,也不愿置办件像样的衣服,这既是他日常生活的价值取向,也是他好吃懒做的有力证明。被别人嘲笑时,他“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半碗酒下肚,“涨红的脸色渐渐复了原”。酒能舒缓他的情绪,给他以安慰。或许在孔乙己看来,世态炎凉,唯有酒才是他最真的朋友,甚至是唯一的朋友。

从书中得不到自己想要的,失意纠缠着他。生活的艰辛,虽说是因为他不正经做事,但他也还会觉得是社会对他不公,成天被低落的情绪所淹没。我们不知道他住在哪里,但我们感受到了他的孤独与悲凉。咸亨酒店的氛围对他实在是不利,这些人对他实在是太不友好,但凡有个好去处,他应该不会来这里自取其辱。除了酒的慰藉,咸亨酒店可能是他生活里最快乐的地方。只要手头有了酒钱,他就会来;即便是没有钱,他也要来。只是认为他喜好喝酒,似乎说不过去。他这样一个自傲的人,还不至于只因为酒,就自投罗网似的迈进咸亨酒店,把自己扔进如豺狼虎豹般的嘲讽里。去个好地方,是人的本能。孔乙己不会丧失对环境好坏的判断力和内心需求的选择力,咸亨酒店是从众多的坏中选出了一个好。一个人独处时,可以避免他人的骚扰与嘲笑,然而这样的孤独,孔乙己难以忍受。他从孤独的潮水中突围出来,奔向了另一片沼泽。他来得越频繁,越说明他的日常生活是多么的凄苦,内心是多么的孤独。如此一来,咸亨酒店里那些嘲笑声,就显得尤其的刺耳和令人痛心。

咸亨酒店可以稀释孔乙己的孤独,让他体味到自己的存在感。对他而言,咸亨酒店之外的生活,都是私人的,他可以无赖,可以去偷。他只是偶然偷窃,那是实在走投无路之举。他只偷书,“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这是他迂腐的思想在作怪。有书的人,家境总是不错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孔乙己只去有钱人家行窃,并没有对穷人下手。做小偷,总是不对的,可孔乙己这样的小偷虽称不上侠盗,但还是有些道义担当的。“他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品行”一词,在这里显得特别耀眼,好像从浊浪里跳出的一条鱼儿。阳光下,这鱼儿通体晶莹,姿态优美,令人怜惜。有很多人赊账,而孔乙己从不拖欠。这是他在公众面前尽可能地保持自己基本尊严的方式。这样的保持,尽管有些苍白,但张扬着他的行为准则,显示出他的善良。在人们指责他的偷窃行为时,他要辩解,但心里其实很虚。那些自言自语,那些他明知道众人听不懂的话,虽有自我心理暗示之意,但其实更多的是他放弃狡辩的表现。在这一刻,他的道德感在羞愧中悄然苏醒,他的形象也更为真实起来。

生活中总有一些被人们广泛认可的内容,并渐渐形成一种文化。这些文化成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可或缺地参与人们的日常生活,集聚为人生。就像不同地方的民俗风情一样,是我们过日子的一部分,抽空了这些民俗风情,我们总觉得这日子不算过了。在鲁镇,到酒馆喝酒,应该就是这地方的生活习俗。浸染于这样习俗文化中的孔乙己,自然要把来咸亨酒店喝酒作为生活中的一件常事,一件看似平常却又至关重要的大事。能到咸亨酒店喝上酒,生活就在继续,这不仅是在参与公众生活,也是生活的自我认可。孔乙己在以这样的方式告诉众人:我孔乙己还在与你们一同生活。他在以自己的方式竭力尊重生活,尊重自己。一个被社会抛弃的人,一个被生活抛弃的人,依然执着地拥抱社会,拥抱生活。孔乙己之于生活的热情和韧性,就如那酒一样散发着清香。

因到丁举人家偷书被打折了腿,孔乙己“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以手代脚最后一次来到咸亨酒店喝酒。人们来喝酒都是傍午傍晚,孔乙己这一次来选的是下午。或许是因为以手代脚走路过于缓慢,他没能如愿在傍午时到达;或者是他故意挑这样一个人少的时辰来,以避免遭到更大范围的取笑。他只在酒店的门外,而没有像往常一样进门,是因为他受伤的身体难以做到。一道门槛横在他与酒店之间,门槛上放着伙计端来的一碗酒。掌柜和伙计站着,坐着的孔乙己像是跪着。这哪是酒客来喝酒的,分明就是一场祭奠的仪式。孔乙己是来与咸亨酒店告别的,与他心爱的酒告别,更是以这样的仪式在与生活告别。那些一如往常的嘲笑声,犹如丧钟充斥在孔乙己的世界里。他“坐着用手慢慢走去了”,爬离了他熟悉的酒店、酒和嘲笑声,爬离了人间的辛酸苦辣、凄凉哀怨。

孔乙己,脏破的长衫换成了破夹袄,从站着到坐着,从用脚走路到以手爬行。我望着孔乙己的背影,一股悲壮之情涌上心头。恍惚间,我仿佛看到孔乙己甩开了草绳、蒲包,忽地站起身来,一路狂奔。那长长的街道上,刮起了风,呼呼的风与哈哈的笑声相互缠绕。那脏破的长衫在风中飞扬,一道道光芒从无数个破处冲出,如同一把把利剑,又好似一道道彩虹。孔乙己早已不见踪影,只有这件长衫越变越大,最终铺满了整个天空。

本文刊发于《名作欣赏》上旬刊2016年第1期

作者:北乔,作家,文学评论家,现供职于现代文学馆。出版有长篇小说《当兵》、小说集《天要下雨》、系列散文《天下兵们》和文学评论专著《贴着地面的飞翔》《刘庆邦的女儿国》等。


编辑:张勇耀 mzxszyy@126.com (欢迎赐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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