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拉祜族的家庭

 侗乡人1961 2016-02-25

拉祜族的家庭

2009-10-19 20:05:00 作者:56china 来源: 浏览次数:271 网友评论 0 条

近代拉祜族的家庭有一夫一妻的父系小家庭和双系大家庭两种类型。到20世纪50年代,双系大家庭 在澜沧县的糯福、孟连县的南雅、勐海县的布朗山及耿马县的富荣等地还有不同程度的残余。其家庭成 员为一对夫妇及其三四代后

近代拉祜族的家庭有一夫一妻的父系小家庭和双系大家庭两种类型。到20世纪50年代,双系大家庭 在澜沧县的糯福、孟连县的南雅、勐海县的布朗山及耿马县的富荣等地还有不同程度的残余。其家庭成 员为一对夫妇及其三四代后裔,包括儿子、儿媳、孙子、孙媳、女儿、女婿、外孙女、外孙女婿等。
 

在大家庭内,一对夫妇及其未婚子女组成一个小家庭,各小家庭共居长屋内,人口从40人到100人不等。大 家庭由辈分最高的男女老人担任家长,男家长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和组织生产,主持宗教祭祀,调解内部纠纷,参与村寨公共事务的处理。
 

女家长主要负责安排家庭副业,主持全家的粮食开支。儿女婚事由男女家长协商处理。大家庭共同 生产收获的粮食归全体成员所有,牲畜亦属共有,但各小家庭自己从事副业所得归己所有。有的大家庭 内部各小家庭之间已出现贫富分化。大家庭分家,共居长屋的子女均可分得一份,赡养父母的长女或幼 子,除应得的一份财产外,还可继承父母的房屋。已到妻方居住的儿子和嫁到男方家的女儿均不得回来 参与财产的分配。各小家庭,父亲的财产传儿子,母亲的财产传女儿。
 

父系小家庭是拉祜族主要的家庭形态,其成员一般包括父母和子女两代,长女或幼子成婚后与父母 同住。由于这种小家庭是在明、清以来双系大家庭解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时间不长,或多或少仍残 存着一些母系特点,如男子从妻居,女儿可继承财产等。但世系是严格按父系计算的。
DYCMS_info_next

拉祜族的命名制度

 

婴儿生下第三天即行命名。拉祜族的男子名均有一“扎”字,女子名均有一“娜”字。命名方式主 要有以下四种:
 

(1)按出生日之生肖属相取名,如属龙日出生的男孩叫扎倮,女孩叫娜倮;属虎日出生的 叫扎拉或娜拉。
 

(2)按出生时间、出生顺序取名。如早上生的叫扎体、娜体,晚上生的叫扎迫、娜迫,老 大叫扎儿、娜儿,老么叫扎列、娜列。
 

(3)根据婴儿的体格特征职名。如身材瘦小者叫扎依、娜依。
 

(4) 父(母)子(女)连名。连名方式为父名+欲取名+八(父亲之意),母名+欲取名+月(母亲之意)。
 

如属龙日出生的男孩可取名为扎四波扎倮八,其中的“扎四波”即为父名。此外,还可用长辈的名 字取名,依出生时听到的声音取名等等。孩子上学后取学名,但学名只在学校里使用,在家里仍用原名 。近年来,出现了原名与学名连用的现象,且越来越普遍,如扎四·李建华、扎给·黄新民、娜儿·罗瑞英等。这种连名也可倒置。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