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预备费是各级政府按照年度财政预算的比例而设置的专项资金,在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关乎社会的安全与和谐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32条规定,“在各级财政总预算中,均按照本级政府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济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目前地方财政预备费的设置和动用方面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不按规定编制预备费预算。而在实际执行时有的地方财政部门只是象征性设置,远远没有达到《预算法》规定的比例;二是动用预备费无方案。有的地方财政在动用预备费时,没有明确、具体、完整的计划方案,导致支出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三是不按规定用途动用预备费。 1、方法描述
通过对当年指标、支付数据分析,检查预备费是否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和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2、分析步骤
(1)在总指标表和单位指标表中查询预备费指标。
(2)在支出凭证表中查询预备费指标所对应的支出凭证数据。
(3)对查询出的预备费支出数据进行筛选,剔除含有灾难性支出的纪录。
(4)审计人员根据最终的结果数据进一步检查落实是否存在,未按规定支出预备费的支出。 ---微审计 审计人员都在看--- 读后分享->右上角送给朋友或转发朋友圈 快速关注->微信订阅号,查找“微审计” ->扫扫下图,发现更多惊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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