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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石化产业政策全景分析(上)

 金乌神 201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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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环保治理“最严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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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发布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保部大力推进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工作。2015年5月,环保部制定并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和《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等6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十条'要求制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25项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已全部完成。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和合成树脂工业长期以来一直执行综合型排放标准,新制定的标准不仅大幅收严了常规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还针对行业的特征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提出控制要求。2015年4月16日,国务院正式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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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即将出台  超排最高拟3倍征税

  2015年6月1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由财政部、税务总局、环保部三部门联合起草的《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酝酿近十年之久的环保税征收,也将进入倒计时。对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加倍征收环保税。最高按照当地适用税额标准的3倍计征。惩罚力度之大,是现行税法里从来没有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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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行业将试点VOCs排污收费

  财政部、发改委、环保部联合发布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试点行业包括石油化工行业和包装印刷行业,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直接向大气排放VOCs的试点行业企业应当缴纳VOCs排污费。
  环保新政的执行,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重污染行业无序产能扩张。短期来看,对于中小型化工企业利空明显,尤其“三高”行业影响正在逐步扩大,很多小企业可能面临停产、重组或收购。长期来看,有利于化工行业绿色转型,同时,如氯碱、塑料、焦化、电石等行业也将因为环保因素的影响,市场供给将会减少。典型的粗苯加氢企业、氯醇法环氧丙烷生产企业受影响较大。

规范化工园区发展 企业搬迁可获补贴

  工信部2015年12月11日印发《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指导意见》。《意见》明确,严禁在生态红线区域、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域内建设化工园区。工信部已经制定了系列文件,明确危化品企业搬迁将获得专项基金支持。据测算,这项工作将带动约4000亿元的机械设备需求和600亿~800亿元的信息化改造需求。
  石化工业高速发展催生了巨量的危化品物流需求,据统计,我国每年在道路上运输的危化品超过3亿吨,在内河上运输的危化品数量也近于此数。物流是危化品事故多发的重要环节。为此,工信部还编制了《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高风险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方案》。
针对企业的具体困难,工信部、发改委等已经征集到危化品搬迁改造项目1350个、总投资6000多亿元。目前,已从各地上报项目中遴选了3批、共238个项目,纳入专项建设基金支持范围,涉及总投资2750亿元。

油品质量升级进一步提速

  2015年5月5日,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方案》。《方案》明确,2016年1月1日起,东部地区11个省市(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2017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油、车用柴油,同时停止国内销售低于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2018年1月1日起,全国供应与国Ⅴ标准车用柴油相同硫含量的普通柴油,停止国内销售低于国Ⅴ标准普通柴油。 
  目前,我国在新车排放控制方面实施了国Ⅳ机动车排放标准,也发布了国Ⅴ标准。而在北京、天津、上海、广东等重点城市已经率先实施了国Ⅴ排放标准。全国范围执行国Ⅴ标准将会提前,而国Ⅵ标准的制定工作也将于2016年内完成,国Ⅵ标准会进一步加严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的排放限值,总体目标是在国Ⅴ标准基础上加严30%。
  《方案》推动了炼油企业加快升级。汽油升级重点方向是催化汽油深度脱硫和增产高辛烷值组分,重点加快深度加氢脱硫、吸附脱硫、催化重整、芳烃抽提、甲基叔丁基醚脱硫等装置建设,以及烷基化、异构化、轻汽油醚化等装置。柴油升级重点方向是深度加氢脱硫和改质,重点加快柴油加氢精制、柴油加氢改质、加氢裂化、渣(蜡)油加氢等装置建设。结合质量升级,我国将进一步完善硫黄回收、烟气脱硫脱硝、制氢等措施,淘汰部分落后装置;积极采用节能技术及装备,提高能量利用效率;优化全厂加工流程,实现轻烃等资源高效利用。重点围绕劣质油加工、重油深加工、油品高质化和生产清洁化,大力推进劣质原油高效预处理、劣质渣油高效加氢、高选择性汽油加氢、汽柴油高效超深度脱硫、催化柴油加氢转化、新型烷基化、低成本制氢、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等关键技术的自主研发和再创新。

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发布  市场化程度加深

  2015年11月18日,发改委正式公布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宣布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7元,自11月20日起执行。此次价格改革的核心在于以下两点:一是降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各省市区非居民用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700元;二是提高非居民用气价格市场化程度,将非居民用气由目前实行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这表明,价格管制进一步放松,价格弹性进一步增强。
  国家发改委表示,此次价改的特点在于门站价格逐渐解除政府管制,通过上下游协商形成非民用天然气价格,天然气交易进一步公开透明化。同时,此次气价下调有利于减轻下游行业企业用气负担,对下游天然气发电、供热、分布式发电行业发展产生重大利好,也使一大批LNG工厂走出长期亏损濒临破产的困境。不过,国内上游供应商更加雪上加霜,或因此面临价格倒挂风险,尤其对国内主要供应商中石油年度利润影响较大。

地炼企业进口原油使用权开启

  油气行业的上游勘探开发环节及原油进口一直被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和延长油田四家垄断,地炼只得用燃料油代替原油作为原料。进入2015年,国家向地炼企业放开进口原油使用权,2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地方炼油厂在淘汰一定规模落后产能或建设一定规模储气设施的前提下使用进口原油。这项政策红利不仅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地炼企业原油供应问题,也将促进淘汰、转产落后产能,行业将加快洗牌。
  目前,全国获得原油进口资质审批的地炼企业共11家。在当前全球经济低迷和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下,获得原油进口资质的民营油企将迎来巨大的机遇和挑战。

国家力促《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落实

  2015年5月,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做好〈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推动《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贯彻落实。
  《通知》强调,要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方案》内的炼油扩建、新建乙烯、新建对二甲苯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方案》内的煤制烯烃项目、新建炼油项目委托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准。MDI项目由省级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核准。《通知》还发布了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表。重申了简化项目审批方式,并大幅精简前置审批事项,还企业作为投资主体的充分自主权和自由权。但放并不意味着不管,《通知》强调,政府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通知》明确设定了新建项目和园区的指标要求,适时加以规范与引导。《通知》特别针对近年来多起PX等项目建设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对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企业都提出了要求,引起业界关注。
  在当前经济下滑的形势下,国家强调细化部署《方案》落实工作,促进石化项目落地,以拉动投资,应对下行压力,有助于进一步规范石化行业的发展。


 

于园区委

化工园区工作委员会(中国化工经济技术发展中心化工园区服务处),是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的分支机构。作为国内唯一一个对化工园区的发展进行指导的专业性机构。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园区委现已发展会员单位近100家,其中副主任单位27家。会员单位主要由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化工园区组成。        

作为国内唯一权威的化工园区建设指导机构,园区委的主要服务职能就是协调化工园区的合理建设与科学发展:作为政府相关部委的支撑单位,反映园区发展中的现实问题,为相关产业政策的制定献计献策;对下为园区建设、发展、招商提供各种专业技术服务,如地方产业发展规划、园区总体规划、产品市场咨询,园区专业化招商联系(企业考察、出国考察、专业招商会等)。      

园区咨询:结合园区的实际情况,为园区提供区域产业规划、园区规划、产业链规划、招商报告的编写等工作;       

园区招商:为园区组织主要针对在华跨国公司、大型石化央企,以及重点媒体的的招商会、新闻发布会、合作洽谈会等国内宣传活动,组织园区去欧洲、日韩等国外招商考察;开展针对于某一专业的行业研讨会或论坛,以促进园区的定向招商与宣传工作的进行。  

区域命名:受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委托对重点化工园区开展区域经济命名,促进命名园区规范建设、科学发展。对化工产业健康发展、安全环保等建设较为突出的园区冠以“中国”字头园区称号,利于园区更快更好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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