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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管理|海口城市警察支队获批准 其他城市值得借鉴

 A探索者 2016-02-26


2月17日,原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正式“改编”成为海口城市管理督察支队。这标志着海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开启了新的征程。



纵向

执法权下放各区


海口不再保留市一级一线执法队伍,执法权限全部下放到4个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海口城市管理督察支队的工作职能由原来的一线执法转变为全面履行监督、检查、评比、评估和培训职责。


海口城市管理督察支队支队长屈冠峰表示,市里将执法权下放各区后,能够减少执法层次,加快城管队伍的反应速度,一线的城管队员也熟悉辖区情况,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


屈冠峰举例说,过去街道没有处罚权,现在将处罚权下放之后,那么街道的城管队伍既有管理的职责,也有处罚的权力,权责一致,能够更好地履行城管的职责。


据了解,原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65名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连人带编下划4个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市管理督察支队仅保留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35名。



横向

多部门融合综合执法


海南省委常委、海口市委书记孙新阳表示,此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立足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不断向前探索,以“公安+城管”城市执法模式为基础,逐步形成“城管+公安+规划+食药监+工商+卫生+交通+水务等”相融合的城市综合执法管理体制。同时,要探索把“多规合一”综合执法融入城市执法中,并把综合执法作为桥梁,促进城市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型。海口正积极申报作为海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的试点城市,先行先试,以7个试点镇(街)为基础,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亮点。


海口市委常委、公安局长李向明表示,海南省公安厅正式批复,同意海口设立城市警察支队,主要是预防、制止和查处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协同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依法处置城市街面上发生的紧急情况等十二项职能,有机地把城市管理职能与社会治安职能结合在一起,将有效促进城市管理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全面提升,不断推动城市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型。


据了解,金贸街道作为海口市城市综合执法改革示范点之一,整合社区民警、城管队员、联防队员力量,设立城市执法中队,对辖区实行不间断巡逻,提高路面见警率、见城管率和处事率,实现发现问题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街道的城市管理能力明显增强,较好地履行了城市管理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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