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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典:《伤寒论三家注》太阳病第5条

 乐乎斋119 2016-02-27

 

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5)

 

【成无己】伤寒二三日,无阳明少阳证,知邪不传,止在太阳经中也。

 

【柯韵伯】伤寒一日太阳、二日阳明、三日少阳者,是言见症之期,非传经之日也。岐伯曰:邪中于面,则下阳明;中于项,则下太阳;中于颊,则下少阳。其中膺背两胁,亦中其经。盖太阳经部位最高,故一日发;阳明经位次之,故二日发;少阳经位又次之,故三日发。是气有高下,病有远近,适其至所为故也。夫三阳各受寒邪,不必自太阳始。诸家言二阳必自太阳传来者,未审斯义耳。若伤寒二日,当阳明病,若不见阳明表证,是阳明之热不传于表也。三日少阳当病,不见少阳表证,是少阳之热不传于表也。

 

【尤在泾】然邪既传经,则必递见他经之证,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受病之时,而不见有身热、恶热、口苦、咽干、目眩等证,则邪气止在太阳,而不更传阳明、少阳可知。仲景示人以推测病情之法如此。

 

【以上内容摘自“中医经典三家注系列”之《伤寒论三家注》,该书汇集金代成无己《注解伤寒论》、清代柯韵伯《伤寒论注》和清代尤在泾《伤寒贯珠集》三家《伤寒论》注本。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可链接当当网图书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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